04.02 遵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明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遵义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凤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科级干部张文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4月,张文科违规使用单位警车带妻子到湄潭县永兴茶场办私事走亲戚。2018年5月,张文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缴相关费用。

2.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养护处办公室主任金沄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金沄辉在负责管理市政养护处公务加油卡期间,驾驶私车(贵CQY701)前往湖南、陕西、四川以及贵阳、务川、湄潭等地办私事,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金沄辉先后38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9077.87元。2018年12月,金沄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黄维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维灿在安排学生外出实习时,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中介教育机构广州友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宴请,并收受现金3万元和茅台酒2瓶。2018年12月,黄维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习水县马临街道沔山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成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王成伦主持召开村支两委会,违规以村集体经济“习水县沔山宏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租赁所得部分资金为村干部发放福利,发放总金额38900元,王成伦个人领得7200元。2018年12月,王成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遵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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