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對於一些下崗失業的國有企業職工,有的連單位都沒有了,那麼其他的一切待遇是不是就都沒有了?

用戶6400435073


下崗失業人員的單位確實有可能破產倒閉。如果我們覺得,沒有單位的職工就像沒人要的孩子,這實際上是沒有與時俱進了。


改革開放以後,我們要推動建立起市場化的經濟運作方式。不僅僅商品交易要市場化,勞動力也要推動市場化。我們社會的經濟主體越來越多的不是國有企業。比如現在的民營企業創造的就業崗位,約是社會全部就業崗位的2/3以上。除此之外,還有更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群體。

2018年末全國共實現就業77586萬人,真正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只有30104萬人。參保人員中,不僅有國企員工,也有私企、外企員工,還有約1/4的靈活就業人員。

我們的社會保險制度包含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待遇。他們都是從上個世紀90年代陸續建立起來的。

在社會保險制度建立以前,企業承擔了絕大部分的職工福利待遇責任。如果企業倒閉,很多職工的待遇就沒有著落。有了社會保險制度,只要職工繳納了社保,就能夠按照法律規定享受社保待遇。這樣職工在跳槽或者企業倒閉以後,也能夠享受到完善的社保五險保障。

所以,不管單位在不在,只要我們參加了社會保險制度,至少基本的保障是可以得到的。


暖心人社


對於下崗又,失敗,就拿我兒子說話吧!28歲單位就破產買斷了,在那打工多年,年齡也大,到三十六,聯想結婚買房子,一世就做起了買賣,想掙錢買房子,找對象,這買賣做的房把錢都賠進去了,買賣沒做好,沒有買房子,母親還把她自僅有的30多平房子賣了還錢,到現在都40多歲了,一想到當初不如不讓孩子上班,年紀還小,現在年紀也大了,一招工,40歲的就不要了,還是當初就不願意上班,這都怨我了,現在我們母子租房子住,下崗的, 人很慘了,下崗時還不如給別人打工呢,還不賠錢,這下好了,工作沒有,房子也沒有,是沒有人管的


趙夕然


話說下崗失業的國有企業職工,都是十年前企業改制時失業的,也就是與企業解除了勞動合同,就算失業的吧!


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根據當地的綜合工資標準,確定一個具體的工資數,然後按每工作滿一年折算成一個月,比如我的一個朋友在企業改制時,有30年的工齡就等於30個月,每個月補貼800元就是24000元,領了2萬4千塊就走人了,以後與單位無關了!但是,同在一個城市又有不同的補貼,這個還看在什麼單位,比如銀行就不一樣,如果有30年的工齡,一般都在20萬的補貼,這個就像古話說的,看你是大婆生的還是小婆生的!同樣是一家人也是要看看你是哪個媽生的!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現象太多太多了,我們不應該去計較這些,因為你的人生之路就是進這個門的,那個門只能遙望,不要奢求!

領了錢之後,還有3年的下崗失業生活補助費,每個月有幾百塊,就是說在3年內你應該找到一份工作,可以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了,不用再靠單位了,也不用靠國家了,你是一個非常自由的中國人,沒有人再關心你,你的一切自己做主吧!

如果還沒有到退休年齡的,還得繼續繳納養老醫療保險,醫療保險要交滿28年,如果到退休年齡了,但是醫療保險還沒有交滿28年的,你得繼續交,否則有個三長兩短什麼的就虧了,有人就是當年沒有繳納醫療保險,偏偏當年就生病住院,這個時候是沒有獲得醫療保險報銷的,所以大家不要賭繞幸,什麼時候會生病誰也說不準,還是乖乖的交完28年吧。

走出原來的單位,如果選擇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那個錢得從你的口袋裡扣出來了,那是你自己掏錢出來買的,沒有人還會幫助你,也沒有人在意你交還是不交,全看你自己選擇!不過,女的超過40歲了,還得返還養老保險3年的繳費額的70%,男的50歲了還得返還養老保險3年的繳費額的70%,如果不選擇3年的,還可以等到55歲後,選擇5年的繳費額的70%,也就是選擇晚5年,可以獲得多兩年返還的繳費額。這個也是由自己選擇,沒有人強求的。

如果失業3年後,仍然找不到工作或因為小孩讀書支出太大,或者因為健康原因影響到家庭生活的,可以向社區申請吃低保!

其他的,好像沒有了,真的沒有了。在此,要祝福你了,祝你成為一個真正的自由人,不用打卡上班,不用擔心遲到而被扣工資,不用看領導的眼色幹事,不用擔心跟同事的勾心鬥角而影響前途,不用……太多了。但是你突然發現,雖然不用了這麼多,而真正失去的才更多,失去了生活的無憂,失去了單位的關心,失去了同事的情誼,失去了更多!

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有的就是我們健康的身體和快樂的生活,但是他要謝謝你--原來的國企,你讓他獲得了自由的生活和快樂自由的人生!


一秋緣


下崗工人確實很苦,可以說是他們飽嘗了人間的辛酸。人一旦到了45歲,都會被人嫌棄,不管你有無本事,人家就不會理你。那就是你年齡大了,沒有哪個企業願用一個老頭。通過幾次找工作的經歷,自己才知年齡比學歷、本事都重要。如果你五十歲了,即使是清華大學畢業,也沒有人高看你一眼。所以,下崗工人很痛苦,諸多福利與他們無緣,他們依然掙扎在貧困的邊緣。


楊波


2016年下崗了,單位按照最後一年12月的工資總和相加,再除以12,就是平均額度。再用自己的工作年限乘以平均額度,就是你的補償款。

到單位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後,拍照留存,就與單位沒有任何關係了。拿著解除勞動的合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取出自己交的公積金。

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辦理手續,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城鎮職工是按月領取,農村戶口的職工一次性領取。

從這以後,單位的所有一切都與你沒有關係了。什麼取暖費、勞動保健費、工齡補貼都得不到了。

至於養老保險,則需要按照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數每年交納,今年是6900多元。醫療保險也可以到醫保局交納,這兩筆費用每年就是近萬元啊。

我們單位因為是煤礦企業,有些50歲的工人,只要養老保險夠十年,還有5年特殊工種退休的,單位可以每個月給你交養老保險,再發1000多元的生活費。而50歲往下的人,就到社會上吧,打些零工,乾點零活,想幹別的,拉倒吧。人家都要45歲往下的,你呢,就待著吧。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樓主你好,對於一些下崗失業的國有企業職工,有的連工作單位都沒有了,那麼其他一切待遇是不是都停止了呢?作為企業的下崗職工而言,實際上自己已經和所在的企業單位解除了相應的一個勞動合同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再享受所在企業單位的一些福利待遇,比如說年終獎或者是一些節假日的福利待遇,這些待遇你都是不能享受的,因為你已經和所在的企業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關係。

那麼下崗職工,自己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呢首先應該可以享受到一個經濟補償待遇,這個經濟補償是根據你所在企業單位工作年限來決定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工作一年就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工資待遇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除此之外你還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這兩方面的待遇你是可以享受的,但是今後你們工作單位再有任何的福利待遇,都與你本人是沒有關係的。


懂社保


有!不是沒有!下崗失業和買斷工齡的人員,在下崗失業後,首先要辦理《就業失業證》,(1)領取24個月失業金,同時繼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2)持《就業失業證》申請4050社保補貼,並且繼續繳社保費。(3)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最低滿15年。(4)下崗失業和買斷工齡人員,其個人檔案寄存在社保局檔案室。(5)個人檔案中,有當年企業單位經勞動局批准的《招工審批表》,是國營或集體企業固定工的,他們在辦理退休時,以前工齡(1993年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6)下崗失業和買斷工齡人員其退休養老金計算辦法是:基礎養老金+過渡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養老金+上年社平工資總額。注意:1992年以前是:視同繳費年限,1993年以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是:繳費年限!


老頑童168666666


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數年前大規模國有企業改制時的情況。

當時由於長期以來國有企業體制機制上的弊端,再加上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大部分國有企業出現連年虧損,甚至資不抵債。

對這些國有企業,當時主要採取一企一策進行改制,主要改制方式有:

1、將國企改成混合所有制,控股方有可能是國有,也有可能是民營。

2、國退民進,改成民營股份制,由管理者持大股。

3、對外出售。賣的錢首先用於安置和處理職工。

4、承繼式改制。將企業的淨資產轉讓給受讓方,要求保證原有職工不下崗。

5、破產清算。

但不管釆取什麼樣的改制形式,政府都是首先儘可能地妥善處理好與之緊密關聯的國有企業職工。

改制中對原國有企業職工的處理安置方式主要有:

1、退休。男年滿60歲女50歲的職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以後每月領取退休金。

2、清算走人。按工齡計算,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算帳,割斷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係,這也是通常講的買斷工齡。

3、內退。對工齡滿三十年或距離退休不超過五年的職工,可辦理內退手續。就是說以後不用上班了,每月可領取內退工資。內退工資各地的標準不一樣,但一般都不太高。這部分資金是在改制時專門剝離出來的。

4、病退。對生病的職工經鑑定,可辦理病退手續。每月可從養老保險中心領取病退工資。

5、提前退休。這個一般是針對一些職業傷害較大的特殊工種,對哪些工種可辦理提退,有關部門有專門規定。辦理了提前退休,就意味著今後可以同正退人員一樣領取退休金。

另外,還有協保等方式。同時對一些屬於特殊群體的國有企業職工,政府也都釆取了一些保障措施。如屬於五六十年代精簡下放的職工、吃保養人員、遺屬等,基本釆取的是在改制時,按當時的生活標準計算至生存年限(當時平均是男72歲女75歲),將所需資金剝離出來,由改制後企業或指定單位按月發放。

當然,由於地區的不同和國企改制形式的不一樣,對改制職工的安置處理方式也不一樣,安置處理的標準肯定更是千差萬別。

這幾年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一些當時改制時的遺留問題也在逐步顯現。

民生問題是一個大問題,也關係著社會的和諧穩定。相信政府有關部門會著力妥善處理好改制職工的相關問題。

不知題主所在的企業屬於哪一種改制形式,你個人又屬於何種方式改制的?你可以對照一下,如有對政策不盡理解的,建議就你個人情況諮詢一下當地的改制辦(一般設在工信局),或者人社部門。


星雨如風


樓主你好。對於一些下崗失業的國有企業職工,那麼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話,那麼你曾經在工作單位工作過,就交過若干年的社保,那麼這個社保是可以累積的,也就是說達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領取養老金待遇的。

所以雖然下崗失業了,也並不是一切待遇都沒有了,畢竟還有一份社保的保障,這個社保呢,是可以在自己退休之後,領取到一份養老金的待遇。

當然,如果作為下崗失業參保這個失業保險的話,那麼根據我們國家的規定,還可以領取兩年左右的失業金的待遇。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這個社保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是代為扣繳的,所以說樓主是不需要操心這個社保的交費問題。

然後當這個失業保險領取完畢之後,自己就要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參保,這個社保了。直到你的累積養老保險交費超過15週年以上,然後就達到了退休的條件。當然,如果距離退休年齡比較長的話,希望能夠繼續交下去,因為這樣交費越長,領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社保小達人


那種失業,有一種朕讓你死,你不得不死的感覺。不吃大鍋飯,要成為改革急先鋒,好好的企業愣是給弄的破產倒閉,幾個億的廠子一夜之間變成了四千多萬,當你還沒整明白,企業已經被關係人用一千多萬拿走了……廠沒了,職工不論年齡大小基本上都進了“人才市場”了,再往後就是自己找工作,自己交醫保、自己交統籌金直到退休,如今拿兩千多的退休金,來之不易啊,裡面是含著淚那。因為這種變相的國有資產流失有違規操作、有行賄受賄,當事人抓的抓,判的判了,老總的老婆揣著錢,拿著離婚證跑路了。而我們的企業,我們的員工為了服從改革,為了摸著石頭過河,犧牲也太大了。當然我不是抱怨,我是希望以後不再有這種為了改革而產生的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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