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平利公安:兴隆派出所从严、从快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平利公安:兴隆派出所从严、从快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通讯员:万孝亮、冯锐)2020年3月3日,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因打篮球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治安拘留2人。

2020年2月23日20时许,在兴隆镇一篮球场内,陈某与向某波、向某涛在一起打篮球,打篮球时,因向某波感到疲惫疏于防守,遭到陈某的指责,向某波与其理论,后陈某对向某波进行谩骂,同场打球的向某涛看见后对陈某进行指责,陈某认为对方伤了自己的面子,在其被其他球员拉住的情况下,仍指使篮球场旁边花坛处的胡某上前帮忙打架,胡某随即冲上前将向某波面部打伤。

案件发生后,派出所民警及时对案件开展调查,期间,陈某、胡某二人在询问中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意图蒙混过关。办案民警立即转换工作思路,一方面从情理法三方面对陈、胡二人进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加大走访调查力度。经过连续几日的走访调查,全面掌握了陈某、胡某平的违法证据,面对如山铁证,加之民警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二人终对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报请县局裁决,陈某、胡某二人分别被处以十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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