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家的伪现代性?

喳哩吱


自汉代董仲舒以来,独尊儒术似乎公认为是中国文化的主流。其实,法家的思想如影随形。甚至不少统治者外示儒家之“名”,其实实行的是法家之“实”,所谓“外儒内法”是也。

战国时代,早已礼崩乐坏,此时,具有贵族气质的周礼地位已不复当初的尊崇,凭实力说话也成为不少国家的当然选择,能立竿见影地富国强兵的法家思想自然深得君王欢心。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获得重用,并给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确实比“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具有普遍的公平正义。后起的韩非更是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秦始皇的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支撑。

不过,法家的片面甚至弊端也是很明显的,与现代法治思想可以说格格不入。

其一,宣扬阴谋权术。法家不仅为皇帝对付大臣运用权术献策,而且,就大臣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耍权、弄权、揽权也出了不少主意。在《韩子·八奸》中,居然把“同床”(即君主妻妾)也视为八奸之一!这样的结果就是人与人之间严重缺乏信任,更甭说建立诚信社会了。

其二,强国弱民。主张无限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甚至主张不可使民富足。对于君王,则应极力“畜王资,……超五帝,侔三王。”其追求的目标只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与现代社会中提倡的“共同富裕”、“民富国强”等相距甚远。

其三,愚民政策。《商君书》说,民愚则易治也。意思是,老百姓愚昧才好治理。所以有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有历代统治者对思想的控制,甚至不惜大兴文字狱,其目的,就是剥脱百姓思考的权力,其遗毒可以说长达数千年。这与现代民主、法治理论更是背道而驰。





谢华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依法治国,“以刑去刑”,不重视道德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

胡适讲过一段话我是很赞同的,他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人人都争当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都谈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没了规矩,道德就失去了土壤,无异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我觉得应该以法制国,以德服人!





云烟行书


因为《大秦帝国》的横空出世,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对于法家思想极为认可。这与两千多年以来的传统意识形态截然不同。同时,也掀起了一股法家的热潮。在这股热潮的指引下,人们产生了一种误区,那就是“法家思想”等同于“法治思想”。

这种误区,主要是片面的解读包括《商君书》一类的法家名著,法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呢?在汉书中,对于法家有过这样的评判,“严而少恩”,对于法家的优势,汉书中也做出了很经典的评价: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从史学家观点来看,法家并不是一无是处,虽然从汉朝开始,国家的主导思想变成了儒学,但对于法家思想,史学家依然看到了这种思想的闪光点以及本质。

那么,法家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只有四个字“尊主卑臣”。四个字很清楚的解释了,法家所谓的法,只是一种严森的等级规则,而这种规则的前提是“严而少恩”。通俗点讲,就是通过暴力以及一些比较激进的手段,迫使人们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的目的,就是“尊主卑臣”。

如果说到这里,我们就会想到了儒家的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也是一种严森的等级制度,但和法家不同的是,儒家选择了一种温和而缓慢的手段,去达到君臣有别的目的。但从本质上讲,儒家和法家都是专制的工具。

那么法治又是什么呢?简而言之,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许多不屈从于权贵,敢于犯上的良吏,似乎可以证明,法家有了依法治国的雏形。

但从本质而言,法家和法治一字之差却谬以千里。根本区别在于,法家并不尊崇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让一个群体,比如君主,来操控法治。虽然名义上依然认为律法第一,却依旧落入人治的俗套。本质上不是法治精神,即使鱼目混珠,依旧不是珍珠。

我们论证完法家并非法治,再看一下问题,就会发现,问题所说的“伪现代性”无从谈起。因为法家自始至终都不具备现代性,只是用了类似于现代的语言而已。因为法家不具备现代性,那么“伪现代性”就无从谈起。而将法家冠以“现代性”,完全是忽视了法家的本质,而断章取义得出的结论。

商鞅镇楼


旧书斋


法家是诸子百家,唯一始创法律的。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人事家反对,提出:法不加于尊,尽人事以俟天命!就是王子犯法,要给与谆谆教诲,不可以用监狱和刑法!结果王子犯法了,法家要处置他,结果皇上反对,只好处理了王子的老师。后来王子做了天下,成了天下的天命所归,结果把法家的代表人物投入监狱处死了!人事家,眼光真的看的很远。人事家胜利了!


用户9552885125178


什么叫伪现代性?你要关公战秦琼吗?

历史事件必须放入当时的历史环境中讨论,否则就会得出岳飞不是民族英雄的结论。


诸葛暗亮


法家的法,源于君主认可的法,现代的法,基于社会认可的法。一个是人定的,一个是社会定的。


闲来无事戏烽火


历史是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的,法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家的发展是从治人到人治不段转变的。


南风未起时


现代性是个伪命题,是相对古代性而已的 ,法家在那个时代具有现代性,符合那个时代的需要,不符合现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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