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涉嫌受賄、行賄,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被決定逮捕

涉嫌受賄、行賄,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被決定逮捕

本報訊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正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郝曉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通報

2020 年 3 月 4 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曉晨違反政治紀律,通過利益輸送撈取政治資本,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 ;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等財物 ; 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有關問題 ; 違反廉潔紀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並獲利 ; 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不如實向上級彙報脫貧攻堅工作情況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郝曉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立場原則,政治品行低劣,為謀求仕途,熱衷於站隊進圈,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投機鑽營,挖空心思逃避監督,靠企吃企、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利用掌握的國家壟斷性資源攫取鉅額利益,肆意踐踏法紀。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郝曉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建議撤銷郝曉晨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郝曉晨簡歷

1979.09 — 1981.07 長慶油田陝西石油技工學校地質專業學習;

1981.07 — 1983.07 長慶油田勘探局試採一部指揮部團委、第一勘探開發指揮部試油大隊、鑽井一部 32180 鑽井隊技術員;

1983.07 — 1993.06 中原石油勘探局試油處、試採公司技術員,採油六廠試油隊生產組長,機修站、修保大隊工程師,機動科副科長,機運大隊黨委委員、第一副大隊長兼任汽車修造廠廠長;

1993.06 — 1999.08 陝西省天然氣公司工貿公司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輸氣管道建設指揮部物資部部長、指揮助理;

1999.08 — 2001.03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總支委員;

2001.03 — 2003.02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2003.02 — 2005.10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05.10 — 2007.08 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7.08 — 2011.10 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兼任漢中市天然氣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10 — 2012.07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漢中市天然氣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2.07 — 2014.04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4.04 — 2017.01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7.01 — 2019.07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其間:2018 年 4 月,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系政協陝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019 年 7 月,被免去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2019 年 9 月,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瀟湘晨報記者 張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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