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家政工擦玻璃墜樓,致9級傷殘!僱主懵了:我沒讓她這樣擦啊……

家政工擦玻璃墜樓,致9級傷殘!僱主懵了:我沒讓她這樣擦啊……

兩年前,朱阿姨接家政公司通知到一客戶家打掃衛生,在僱主富某未作要求的情況下,踩到防盜窗上擦玻璃,不料防盜窗突然鬆脫,朱阿姨從4樓墜落,致九級傷殘。朱阿姨將僱主富某和家政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原告與該家政公司之間系勞務關係。

法院同時認為,擦窗戶玻璃既可爬上窗戶擦,也可站在室內用專門工具擦。但家政服務員一般不會選擇爬窗戶,因為有專門工具。本案中,原告爬上窗戶腳踩在防盜窗上擦玻璃,並不是按照富某的指示要求,而是原告的自主選擇,富某不存在指示過失。

而原告從事家政服務多年,理應知曉以攀爬窗戶方式擦玻璃具有高度危險性。但事發時,原告卻未採取安全方式並最終導致事故發生,原告自身存在重大過錯。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責任。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自己受到損害的,應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責任。

柯城法院依法做出一審判決,判決柯城某家政服務部賠償朱阿姨各項損失總計23.7萬餘元中的35%,也就是83091.55元,同時還承擔賠償朱阿姨精神損失費3500元的責任,合計8.6萬餘元。對於朱阿姨的其他訴請,法院予以駁回。

6月15日,由於三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目前,被告已主動履行賠償款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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