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全家戶口不在農村了,原來農村的房子、承包地可以確權登記嗎?

從2013年開始,我國在農村開始進行土地確權登記,預計利用5年時間全部完成,也就是到今年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將收尾。農村土地確權主要是對第二輪進行的承包地、林地、房屋宅基地進行權利劃分確定,為的是進一步保護農民的權益。


改革開放以來,很多農村家庭遷往城市發展,有的通過在城裡做些小生意,慢慢地在城裡買了房,後來全家把戶口也遷到了城裡。其中有段時間,政策規定“農轉非”必須退出農村的承包地。但後來,國家也幾次出臺了有關“農轉非”後承包地是否收回的政策,具體是這麼規定的:
全家戶口不在農村了,原來農村的房子、承包地可以確權登記嗎?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其土地按規定進行確權登記。但必須註明“其權利人非本集體成員”。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過很多地方對於“設區市”的認定不一樣,有的只是遷到大都市才要求退出,有的只要是地級市就要求退出了。
全家戶口不在農村了,原來農村的房子、承包地可以確權登記嗎?


第三,根據國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願,願意交回的不予確權登記,不願意交回的應予確權登記。

從以上三點規定看,如果你“農轉非”後,在農村還有承包地、房子的,可以對照進行確權登記,然後再出租,土地流轉等都可以。當然,如果你覺得沒必要再確權登記了,就踏踏實實在城裡過了,也可根據自身意願進行有償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國家會給予一定補償的!
全家戶口不在農村了,原來農村的房子、承包地可以確權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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