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孝昌检察院检察建议让烈士铁血忠魂荣归陵园

  “牺牲72年的父亲终于能和他的战士一起长眠地下了!”。今年已年满73岁的王品宏老人,凝视着已迁葬在孝昌县烈士陵园的父亲王忠立的墓碑时,激动地向县检察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孝昌检察院检察建议让烈士铁血忠魂荣归陵园

  2019年8月,网络上的一篇《大悟山下的铁血忠魂-记革命烈士王忠立》的帖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有网友向孝昌县检察院反映,烈士王忠立的墓地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保护。对此信息,该院负责公益诉讼的第四检察部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到小悟乡大悟山村进行实地调查。

孝昌检察院检察建议让烈士铁血忠魂荣归陵园

  经调查:王忠立,孝昌县小悟乡界岭村黄土畈湾人,1921年生,1934年1月,13岁的王忠立参加了革命,先后任原陂孝北县政府警卫员,原孝感县便衣队秘密交通员、政府警卫班长,参加过捕杀国民党清乡团长刘学文等多次战斗。1947年,王忠立在为游击队筹措粮食时,被专事屠杀共产党员及干部家属的国民党孝感县直属中队抓捕,在受尽各种酷刑后英勇牺牲,其遗体被当地群众葬于其村湾后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评定王忠立同志为革命烈士,并向其家属颁发了《烈士证明书》。王忠立烈士墓地位于现小悟乡大悟山村黄土畈湾后大悟山南麓山坡上,因长年疏于管理维护,该墓地外观十分简陋,周围杂草丛生,墓顶还长有一些灌木,也没任何碑文可辨。

孝昌检察院检察建议让烈士铁血忠魂荣归陵园

  针对此情形,孝昌县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当地小悟乡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履行监管职责,对王忠立烈士墓地周边环境进行治理、修缮纪念设施并加大对英雄烈士事迹的宣传。

  两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与王忠立烈士家属、孝昌县烈士陵园等多方面的沟通,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王忠立烈士的坟墓迁移到孝昌县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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