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泰和縣4個村招待費開支較大、違規招待被通報

近日,泰和縣紀委監委將4起違反村級“零招待”規定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萬合鎮湖尾村招待費開支較大,多次違規招待等問題。

經查,萬合鎮湖尾村未嚴格落實村級“零招待”規定,2016年至2018年三年招待費分別為60798元、26091元、51250元,分別佔當年村級轉移支付款的67.55%、21.74%、34.17%,三年招待費共計138139元,招待費開支較大。 該村每次來客招待時,在家的村幹部均參與陪客,陪客人數均在6人以上,多次超過了陪客人數標準,屬違規招待。 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肖文蘭、副書記肖禮湧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另外,肖文蘭和肖禮湧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 2019年8月,肖文蘭、肖禮湧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禾市鎮禾院村招待費開支較大,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

經查,禾市鎮禾院村未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經常組織村組幹部公款吃喝。該村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招待費分別為54913.5元、39830元、46720元,分別佔當年村級轉移支付款的84.46%、44.25%、42.47%,三年招待費共計141463.5元,招待費開支較大。另查,2015年10月1日,該村兩委幹部及部分村幹部家屬共計20餘人以完成徵地工作較順利、慶國慶為名聚餐,同時為該村黨支部書記蔣英任慶祝生日,開支費用共計1100元,全部在村委會賬上報銷。該村黨支部書記蔣英任、村委會主任周永青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9月,蔣英任、周永青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龍鄉中龍村招待費開支較大、超標準超範圍招待的問題。

經查,中龍鄉中龍村違反了《中龍鄉村級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2016年至2018年的招待費逐年不降反升,分別為14929元、50475元、54367元,分別佔當年村級轉移支付款的15.7%、40.4%、35.1%,三年招待費用共計119771元。同時,該村多次超標準超範圍招待、以工作餐的名義組織村組幹部和工作人員吃喝。該村黨支部書記李才倫、村委會主任楊明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6月,該村黨支部書記李才倫、村委會主任楊明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澄江鎮桂花村招待費開支較大、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經查,澄江鎮桂花村未嚴格落實村級“零招待”規定,2016年至2018年三年的招待費分別為56236.6元、35740.3元、36953元,分別佔當年村級轉移支付款的59.2%、29.8%、23.1%,招待費開支較大。同時,該村未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隨意撕毀報銷原始憑證,未嚴格執行“月清年結”的規定,多次出現跨年度報賬的情況。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羅良榮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7月,羅良榮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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