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9種慢病藥可在8家定點藥店購買 一次處方用藥量放寬至1-2個月的量

9種慢病藥可在8家定點藥店購買 一次處方用藥量放寬至1-2個月的量

新疆網訊(記者牟敏)7月1日起,9種慢性病患者可持烏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全市8家慢性病定點藥店購買藥品,並可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辦理醫保結算。

6月20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生育保險處瞭解到,烏魯木齊市將在慢性病定點藥店開展供應慢性病藥品服務工作。目前正在進行系統維護、測試,將於7月1日正式開展,這將打破以往慢性病患者必須到醫療機構就診購藥的模式。

可在定點藥店購藥的9種慢性病為:肺源性心臟病,慢性支氣管炎,高血壓病Ⅱ期(含Ⅱ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腦血管意外後併發症、後遺症,糖尿病,糖尿病併發症,慢性腎炎、腎病綜合徵,前列腺炎。

此次試點共確定8家國藥控股新特藥店,分別位於解放南路、勝利路、幸福路、北京南路、鯉魚山南路、蘇州東路、南湖東路北二巷、古牧地西路(見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生育保險處處長楊秀春說,根據規定,定點藥店供應的慢性病藥品價格不得高於自治區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價格。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慢性病定點藥店服務協議的機構,取消定點資格,終止服務協議。

同時8家定點藥店都要有相應的藥師來做指導和管理,對於診斷明確、病情穩定依存性良好的部分病種慢性病患者,一次處方用藥量按病種可適當放寬至1-2個月的量。

據瞭解,目前烏魯木齊市共有慢性病患者2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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