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4 赤峰市公安局關於舉報黑惡違法犯罪的獎勵辦法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

赤峰市公安局關於舉報黑惡違法犯罪的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深入推進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鼓勵社會公眾踴躍舉報黑惡違法犯罪,嚴厲打擊黑惡違法犯罪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黑惡違法犯罪線索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線索、惡勢力犯罪集團線索、涉惡類犯罪團伙線索、涉惡常見各類霸痞犯罪線索。

(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規定,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行為。

(二)惡勢力犯罪集團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關於犯罪集團(3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的法定條件,主要實施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組織、強迫婦女賣淫以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其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違法犯罪活動的犯罪組織。

(三)涉惡類犯罪團伙是指3人以上共同實施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等犯罪的犯罪團伙。

(四)涉惡常見各類霸痞犯罪是指各類村霸、宗霸、沙霸、市霸、行霸等犯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黑惡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具體範圍指:

(一)公安機關未發現或掌握的黑惡違法犯罪線索;

(二)已立案偵查的黑惡違法犯罪嫌疑人所實施,但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犯罪案件;

第四條本辦法的獎勵對象為舉報赤峰市範圍內黑惡違法犯罪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舉報人)。

第五條

舉報人舉報時,應儘可能詳細提供發生黑惡違法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過程等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綽號)、住址、通訊方式、主要體貌特徵、活動路線、藏匿地點及是否持有槍支、管制刀具等情況。

第六條各級公安機關應明確本單位舉報受理機構和人員,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向社會公眾公佈線索舉報專用電話、郵寄地址、電子信箱等。

第七條舉報人可採取實名或匿名,通過當面舉報、信函、電話、網絡通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匿名舉報的要留存聯繫方式,嚴格保密)。

第八條 舉報人可以向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舉報黑惡違法犯罪。各級公安機關按照“誰受理、誰反饋、誰獎勵”的原則,積極受理各種方式的舉報,及時查證並反饋、獎勵。

第九條 舉報人舉報的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下列標準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起案件多人舉報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一)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移送起訴,經法院判決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每案獎勵人民幣15萬元

(二)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移送起訴的案件,每案獎勵舉報人人民幣3萬-5萬元

(三)以涉惡類犯罪集團移送起訴的案件,每案獎勵舉報人人民幣2萬-3萬元

(四)以涉惡類犯罪團伙移送起訴的案件,每案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萬-2萬元

(五)以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組織賣淫、強迫賣淫、開設賭場等九類涉惡犯罪移送起訴的案件,每案獎勵人民幣1千-2千元

對獎勵金額各地可以在以上規定的基數上調。

第十條 舉報人根據公安機關發佈的公告或通緝令提供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緝令規定的獎金數額予以獎勵,不再按本辦法重複獎勵。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獎勵範圍:

(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二)公安機關事先掌握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知悉的;

(四)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

(五)其他不屬於獎勵範圍的情況。

第十二條 獎金領取方式:

(一)舉報人到公安機關指定地點當面領取獎金的,舉報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簡述線索內容。

(二)舉報人委託他人領取獎金的,領取人須攜帶舉報人授權委託書連同本人及舉報人有效身份證件,並簡述線索內容。

(三)匿名舉報人本人或委託他人領取獎金的,需提供舉報人留存的聯繫方式,並簡述線索內容。

第十三條嚴禁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或虛報冒領獎金,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群眾發現上述涉黑涉惡犯罪線索的,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舉報:

(一)直接撥打0476-110報警熱線進行舉報;

(二)撥打0476-2391979掃黑除惡專線進行舉報;

(三)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到[email protected]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浪舉報信箱進行舉報;

(四)登陸赤峰市公安局門戶網站(www.cfsgaj.gov.cn)掃黑除惡專欄進行舉報;

(五)直接到赤峰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樓“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舉報接待室進行舉報。

對於群眾舉報,我們將嚴格按照規定保護舉報人和證人的權利,確保舉報人信息不洩露,確保舉報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赤峰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結束後自行廢止。

赤峰市公安局掃黑除惡

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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