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欠債人名下沒有財產能申請法院對其家庭財產強制執行嗎?

今生無悔209153938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欠債人名下沒有財產能申請,法院對其家庭財產強制執行嗎?

相信題主一定遇到了執行問題。通常情況下執行只能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但遇到了特定的情況,也可以對其家庭財產進行執行。具體分析如下:


法院可執行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正當來源的大額財產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人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其他人的名下,這些人意圖躲避強制執行。當然不排除真實的贈與情形,也有部分是代持產權,實際權利人和民意權利人不一致的情形較多,這也就導致了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對於一些經過查證屬實,依法可以執行的財產,不一定要拘泥於登記的名稱。

對於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額財產,從來源上看,一般應當認定為家庭共同財產。登記在公民名下的財產,一般應當為公民個人所有,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該財產實際所有權人另屬他人,法院不應當將存款直接認定為他人所有。但對於未成年人名下的大額財產性質卻有所不同,原則上可以突破財產名義的權利人為實際權利人的一般情況。

如果未成年子女沒有證據證明該財產的來源,即使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也應當作為家庭共有財產。其原因在於未成年人經濟來源方式較為有限,大部分情況下,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其日常生活尚且依靠父母供養,因此不太可能有大額的財產。即使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也不能表明屬於未成年人所有。

司法實踐中存在大量被執行人為了惡意躲避債務,將大額財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情況。如果僅僅因為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就一概認定為屬於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顯然與客觀情況不符。其次,家庭成員的基礎關係決定財產的共有性質。根據我國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而未成年子女作為家庭關係中的一員,其名下的財產除非因獎勵繼承報酬等方式取得以外,不論來源於夫妻任何一方,都應當具有家庭共同財產的性質。


符合特定情形,法院可執行被執行人配偶名下財產

通常來說,執行依據的生效法律文書往往不對債權的性質作出明確的表述,也不表述被執行人配偶應承擔義務。根據債權的相對性,按照法律文書即判定原則,被執行人配偶不是履行義務的主體。

但基於特定的法律事實,人民法院可以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配偶的名下財產予以執行。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種:

(一)對被執行人配偶名下財產,不予執行或者終結執行或者中止執行程序,由申請執行人再次及其訴訟,取得對債務人配偶的執行依據後,再予以執行。

(二)在執行程序中,由申請執行人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員應當提供該債務為共同債務的證據。由法院經過聽證程序後,確定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

(三)由法院推定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直接確認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責任義務主體。對其配偶的相關財產直接做出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如果他的配偶提出異議,再進行聽證程序。由被執行人的配偶就該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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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講法


債務人確實沒錢,債權人即使勝訴,法院也無法強制執行。沒有共同財產也去法執行家庭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起訴只有一個好處,就是用法律形式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一旦債務人有了經濟能力,就可以向他執行。也有壞處,就是需繳納一些訴訟費,1萬元以內是50元,2萬-10萬元部分按2.5%計算。

如果債務人不賴賬,也可以不起訴,但每兩年找他換一次欠款手續。因為債務糾紛有兩年的訴訟時效,超過兩年,即使債務人有了還款能力,但起訴也不會被法院受理了。



孫律師事務所


不知道你說的家庭財產指的是什麼財產?按照法律規定,欠款人如果自己欠下的債務沒有共同的債務人,只能由他的個人財產來償還,其他人不論是他的家人還是朋友,都沒有替他償還的義務。

但是如果你說的家庭財產裡面包含了債務人的財產份額,那麼對於他自己的這部分份額是可以要求執行的,但是如果家庭財產裡面沒有他的份額,全是別人的財產,那就不能進行執行!

對於這種問題,你只能先起訴債務人拿到勝訴判決書,至於他有沒有財產執行那是後話。先拿到勝訴判決書,然後不執行的話,再去申請法院執行,沒有錢的話,可以先把他列為失信人員名單,等他什麼時候有錢了再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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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甘肅那個李欣法官出名吧,證據都能偽造,至今在職,紀檢委不管,這年代有權都就為所欲為!無底線!地方盡情表演,人民心知肚明,要不是法下能打傘誰敢這麼任性!官心叵測


比亞費列羅


要是判老賴每欠一萬坐牢一年,看看會少多少老賴!借錢不還就是明搶還受保護,當小偷不如當老賴聽過嗎


用戶52351603720


有好多人鑽法律空子!


用戶7858007395399


你說的家庭財產是指其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財產嗎?還是子女的財產?在我國法律並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也沒有子債父還的規定,更沒有兄弟姐妹共還的規定。僅就債務人的財產被繼承,繼承者須承擔所繼承財產的價值的那部份債務就是了。超出部分無須歸還。


user627540114597


共有財產是可以的


活著236667366


只要欠債人所投資財產一律執行,比方建廠房,搶建房,(未證手續)照樣執行,還有公司收入法院應介入執行,很多欠債人公司有其人參股,否親戚小點股東讓法院無法執行


幽默677


這個得看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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