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超高價售賣口罩、造謠惑眾……拘留

警示|超高價售賣口罩、造謠惑眾……拘留

呼和浩特

2020年1月26日10時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區分局鋼鐵路派出所收到群眾舉報,在咱家小區南門一團火超市門口,有人在高價售賣口罩,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將正在售賣口罩的男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警示|超高价售卖口罩、造谣惑众……拘留

通過調查取證發現,嫌疑人王某將市場售價10元一個的口罩賣到30元一個,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口罩短缺的情況下,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已於2020年1月25日中午12時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且政府有關部門已發佈禁止哄抬物價、禁止私自販賣與本次疫情有關的醫療器械及相關防護用具公告,王某為了一己私利,仍私自高價販賣口罩(與本次疫情相關),此行為導致了部分人民群眾財產的損失,造成了人民群眾更大範圍的恐慌。經調查取證,嫌疑人王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鋼鐵路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之規定,依法給予嫌疑人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嫌疑人王某已於2020年1月26日16時30分許投所執行。

包 頭

2020年1月25日11時53分,網友cxysellbst在24小時警局內發帖反映:在包頭東河區一男子疑似自爆已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故意流動到人群密集處。希望政府部門緊急處理這個人,避免病毒擴散。並附該人微信及在群內相關言論。


警示|超高價售賣口罩、造謠惑眾……拘留

接到該貼後警方立即核查散佈該消息的人員。經核實:微信名為“三板孬”的人員,系袁某,男,26歲,鄂爾多斯人,現住東河區。2020年1月25日上午11時許,袁某在“迷鹿,狼人殺劇本檔案館”微信群發佈不實言論,導致造成社會恐慌。現袁某已被包頭市公安局東方派出所以謊報險情、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兩百元。


包頭公安提醒廣大市民,在做好自身疫情防護的同時,要堅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並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赤 峰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有一些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1月26日,巴林右旗公安局網警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發現有人散播網絡謠言!網警經過認真的調查,對已發現的謠言轉發人進行了教育訓誡,當事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錯態度誠懇,主動刪除了不實信息。

以下是散播新冠肺炎的警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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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超高价售卖口罩、造谣惑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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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興安盟

2020年1月24日,科右中旗公安局網安大隊接到上級指令,一新浪微博網民在網上散佈“新型冠狀病毒”信息,該網民稱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和阿爾山市各確診一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烏蘭浩特市已不再安全。對此,網安部門立即介入開展落地核查工作,經核實該新浪微博網民系科右中旗居民白某某。經查,白某某對其在網上散佈“新型冠狀病毒”信息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白某某本人並不知情興安盟地區是否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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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白某某因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科右中旗公安局網安大隊給予白某某行政拘留的處罰。在此,興安盟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興安盟公安局提醒廣大網民:不要輕信謠言,以訛傳訛;更要做到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能轉發、已經轉發的抓緊刪除,否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警方提醒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廣大群眾:

一定要從官方途徑瞭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轉發微博、貼吧、微信等互聯網自媒體平臺上出現的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更不要編造、發佈不實信息。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希望廣大網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

編 輯丨熙熙攘攘

編 校丨薛必喆

主 編丨唐建權

審 核丨於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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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內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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