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臨猗:好友相勸一杯酒 駕車被查受處罰

1月21日,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夜查行動中,查獲一起酒後駕駛電動汽車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受到相應處罰,駕駛證被降級。

臨猗:好友相勸一杯酒 駕車被查受處罰

當日22時許,該大隊城區中隊在建材城路段,對一輛嶄新的新能源電動汽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尚某某身上一股酒氣,便立即對其採取控制措施,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據尚某某稱,當晚給一好朋友送了幾隻螃蟹,朋友心裡過意不去,非要請他喝酒,結果駕車回家途中被查個正著,回想起來十分後悔。

臨猗:好友相勸一杯酒 駕車被查受處罰

經呼氣檢測,尚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2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尚某某做出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尚某某所持A2駕駛證因記滿分,同時將被降級處理。(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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