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伊塔事件”和“五·二九”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1)沙俄分割、吞并、强占、蚕食中国領土,造成新疆伊、塔等地区的民族大分离。

  伊犁州地处祖国西北边。其西北部和东北部分别与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边界线长达2000多公里。境内的24个县市中,有15县(市)与苏联和外蒙古人民共和国交界。其中伊犁地区的三县和塔城地区的五个县(市)与苏联交界;阿勒泰地区的五个县与市与苏外蒙交界。但是,伊犁州与苏联间现有的边界线,均为中国近代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平等的边界线。

  从巴尔喀什湖向南到帕米尔,历来是我国西部边疆。苏联境内的斋桑湖、伊塞克湖等湖泊在历史上都是我国的内湖。1861年11月,沙俄迫使清致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把历来属于中国的伊犁西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领土强行划入沙俄版图,1864年10月,清廷被迫与俄在塔尔巴哈台(今塔城)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中国西部北起阿穆哈山脉,南过葱岭、西自爱古斯河、巴尔喀什湖、塔拉斯河,东迫塔城、伊犁,总面积共4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沙俄还利用树立界碑的机会,不断蚕食我国縯土。如察罕鄂博界碑被沙俄往向我国境内移100多公里,切断了从塔城到阿勒泰的最捷便的通道。1871年5月,俄军大举进犯伊犁。7月,占领了固尔扎(今伊宁市),从此,伊犁地区各族人民沦于沙俄的殖民统治之下。1879年10月,清政府崇厚擅自与沙俄签定《交收伊犁条约》。条约规定:割让霍尔果斯河从西及伊犁南境的特克斯河流域的大片领士。1881年2月,清政府与俄国签订了《中俄伊犁条约》,中国收回伊犁地区,争回了部分主权,但它仍然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它割让了伊犁西部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南北两岸的大片领土。北后据此条约规定而签订了《中俄伊犁界约》等几个边界议定书,沙俄共割占中国斋桑湖东南、霍尔果斯河以西、伊塞克湖东南和阿克塞河源等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沙俄分割、强占、蚕食我国领土,造成我国新疆许多民族的大分离。《中俄伊犁条约》规定:伊犁居民愿迁居俄国入俄国籍者均听其,中国政府“不得对他们的迁出和携出动产予以任何阻拦”。还在该条约签订以前,沙俄就裹胁成千上万中国居民迁入俄境。据不完全统计,在《中伊犁条约》签订后的短期内,由于沙俄的阴谋策划,“迁入”俄境的哈萨克、维吾尔、回居民共达7万人,清政府接收后的伊犁地区只剩67800余人。在1881年至1884年的五年内,伊犁各族人民即被“胁迁而去者十之六七”,达十多万人。

  领土分割造成的民族分离和被迫迁移,使得伊犁境内的各民族早在清代就与沙俄民间形成极为复杂的联系。特别是境内的哈萨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民族同苏联境内的民族有着部族、血缘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有共同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在经济、文化方面,又都有长期的密切的联系。

  (2)俄国在经济、军事、文化、教育诸方面对伊犁的影响。

  经济方面,沙俄对我国进行政治、军事侵略的同时加紧了对我伊犁、塔城等地区的经济侵略。1852年,清政府屈服于压力,被迫同意沙俄在伊、塔尔巴哈台(即今塔城)两处通商,并签订《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沙俄在新韁伊犁、塔城等地取得了没立领事、通商免税领事裁判等特杈,并在伊、塔二处设立贸易圈,横行不法胡作非为。俄方输入货物向来不纳税,致使幼弱的民族工业无法生存,国民经济成为沙俄的经济附庸,民生更为困苦。1911年,沙俄又向清廷提出六项要求,准俄商自由购地建筑房屋等权。俄获此特权后,在新疆,尤其是伊、塔等地设领馆、开邮局、办电报局、设学校,驻护卫马队、

设贸易圈等。三区革命时期,苏联在支持、援助三区革命斗争和建设的同时,还积极建立经济垄断机构和情报机构,为本国服务。他们在伊犁地区设立了“伊犁”“子牙”、““协助”、“阿尔泰”、“星星”、“新步”等大公司,这些机构主活动之一是情报活动,其负责人和股东几乎都是苏联情报员。1945年,在霍尔果斯苏联商务站支持下,在伊宁组  织的“伊犁公司”是苏方专门搜集经济情报的机构,掌握了伊型的经济命脉:各地都有伊犁公司的大商人、大牧主、情报自下而上不断,统由伊犁公司决定。由于苏联的操纵和支持,苏货源源不断流入伊、塔,几乎垄断市场。解放后,苏侨协会的商贸企业机构也相当庞大,所经营的业务项目也非常广泛。苏协利用其方便条件,与苏联外贸机构直接订货和贸易往来,与我国营和地方贸易抗衡。当时苏协的商业资金达155万元,成为伊犁工商业中的一支雄厚经济力量,其商业活动几乎控制了伊、塔等地少数民族群众至今仍普邐存有迷信、偏爱苏联商品之心理。

  军队、警察方面。在近代史上,沙俄军事力量对伊、塔、阿三区的侵略、控制、渗透巳疯狂至极。三区革命时期,苏联对伊、塔、阿三区的警察、军队的控制也十分明显。在苏领事馆的直接领导下,苏方一方面控制三区政权机关,派人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公开掌握情报;另一方面在民族、宗教上层人物中大量发展情报人员,秘密搜集情报。三区革命临时政府的内务部(系三区最高警察机关),自1944年以后,即先后派艾里阿凡提、扎克阿凡提、玛斯洛夫等人担任顾问、副部长、侦察科长等要职,控制了侦察机关,他们公开向领事馆定期书面汇报情况;三区民族军(解放后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内部自1944 至1946年,排长以上的军官均系苏方配备,1946年,三区政府与国民党新疆政府签订和平协定后,苏方虽然表面上全部撤走政府部门的顾问、军队的军官等,但是将大量情报人员秘密派选军政等部门,并秘密建立军事情报组织,因而对三区军政仍具有一定的控制力。解放后,伊犁直属县有许多县长、科、部长、公安局长是苏侨协会会员。1960年以前,绥定、霍城县的科部长级以上干部中有60%以上是苏侨;伊犁州级军、政领导人中也有许多是苏侨,甚至是苏协会员;在州级机关和直属县市区长以上干部中,苏侨占22%还有25%的人家庭成员是苏侨。

  文化教育方面。三区革命时期,伊犁地区的文化教育工作实际上由苏联控制着,并一直沿袭到解放初期。这一时期伊犁地区学校用的教科书一直是苏联版,直到1958 年才全部改变过来。通用的苏联课本上写着“祖国是苏联”“首都是莫斯科”,甚至写着新疆原来是“东土耳其斯坦”,不是中国的,其目的就是向中国的伊犁人民灌输“民族独立”的思想。这一时期的文学刊物也多是苏联的。在塔城地区,苏联的书报、杂志1959年还有68种,当地少数民族多看苏联的书报杂志,因此对苏联的感情深厚,对中国的祖国观念淡薄,以致很多人叛党叛国。由于民族语言翻译工作薄弱,许多书、报、杂志、电影都是汉文的,此外,民族文字的刊物也极少,只有看斯拉夫文的(苏联进入伊塔地区的报刊杂志等均为斯拉夫文)。因此,在60年代初,25岁以上的知识分子实际上都是受苏联教育长大的,他们中许多人认为“苏联是自己的祖国”“中国是自己的第二祖国”。

  苏联在伊犁的社会基础,苏联曾经在伊犁地区发展了大批苏侨。三区革命时期军队、政府知识界的上层人物几乎都是苏侨;解放后伊犁地区党政机关还有大批苏侨干部,这种情况直到1962年才根本改变。解放初期仅伊犁地区有苏侨及其直系亲属13万余人,以后陆续发展陆续遣返;还有大批1917年和1933年前后从苏联跑过来的少数民族,据1963年统计,约有8万余人。此外,还有大部分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四教派人员等。因此,苏联在伊犁等地具有较深的社会基础。

  二、伊搭事件和五·二九事件是苏联官方长期策划的结果

  60年代初期国际风云的变幻,对导致伊塔事件和五·二九事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美、苏、蒋、印掀起新的反华高潮等。特别是中苏关系恶化后,苏方加快了策化伊塔事件的步伐。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伊塔事件和伊宁五·二九事件是苏联长期策化的结果。

  (1)苏领馆和苏侨协会在中国人民中非法发展苏侨煸动边民外逃

  1946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了“凡十月革命后迁往国外的苏联侨民除叛国和犯罪分子外,均未丧失苏联国籍”的法令后,苏联政府通过驻伊、塔等地领事馆,在当地的民族群众中广泛宣传这一法令,并进行苏联侨民登记。除从苏联过来的人恢复了苏联国籍外。另在很多中国公民中散发了苏联护照,当时全州境内持有苏照者达十三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中国公民。伊犁州苏侨协会总会及塔城、阿勒豢、博乐等地的苏侨协会名义上为侨民谋福利,实际上是伊宁苏领事馆在伊、塔等地进行各种情报活动及非法发展苏侨的执行机构。长期以来苏侨协会在办理各类侨务的过程中,秘密在中国公民中发展苏侨。各地苏侨协会主席平均每月二次去领事馆汇报工作,领取“意旨”。1958年伊犁州大批遣侨后,伊犁苏侨总会及各地分会在苏领事馆的直接指使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苏侨和当地民族中的不法分子,在中国公民中进行串联登记、非法发展苏侨的活动。1959年后,这种非法活动更加嚣张。他们利用欺骗宜传和某些人想去苏联的心理,以冒名顶替、非法分发护照等办法在中国公民中发展了大批苏侨。对此,自治区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曾多次向领事馆交涉,令其停止非法发展苏侨的活动,但始终未能得到制止。苏联驻伊宁领事馆指使、煽动、收买一些苏侨和中国公民中的不法分子,在中国的哈萨克、乌兹别克、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公民中,进行秘密串联、非法登记,鼓动他们向领事馆要求加入苏联国籍。伊犁苏侨协会总会以及阿勒泰、霍城、昭苏、伊宁市等地的苏侨协会在领事馆的授意下,也有计划地伙同苏侨和中国公民中的不法分子,在中国公民中大肆进行串联。1962年2月期间,公安机关就查获非法的苏侨证件424件,其中属冒名顶替的131件,金钱买卖的10件,私自转证的39件,非直系亲属分领的244件。1960年,伊宁市绥定、霍城等地查获的5起非法登记苏侨案件,其案犯都是在苏领事馆的布置和指使下作案的。这5起案件中共查获照片5269张,非法登记群众13186人,伊犁苏侨总协民事科长艾则孜,于1959年4月指使中国公民买合帕拉提·大吾拉提在中国公民中进行串联登记。买即拉拢中国公民于素甫江等人大肆进行非法登记,有304户中国人在他们的欺騙、煽动下进行了登记,收集照片1216张。该犯不将苏侨协会给他的18份无主证件交给参加登记的人,要他们以冒名顶替的办法领取苏侨证。

1961年4月5日,伊宁市苏侨协会秘书塔什买买提将100多本无主护照交给案犯阿斯帕加米,并对他说:“把这些护照发给那些想加入苏籍的中国公民”“这儿粮食定量标准那么低,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到苏联去”,“我们要把这里所有信伊斯兰教的人统统接到苏联去”。阿据此指示,拉拢阿布拉依姆等人进行发展苏侨的活动,数日便搜集了340户2000余张中国公民照片,连同登记名单全部交给塔什买买提,还将20本无主护照发给当地中国公民。1960年,在伊宁领馆的直接的领导下,伊宁市的伊拉洪非法登记了633户1017人;阿不都热合曼坦布尔登记了348户832人;阿力山大做为领事馆派出的秘密工作人员,他先后培养吐达洪、朱马洪、塔什买买提、热依木江艾山江等人为其非法发展苏侨的骨干,大肆进行活动。阿本人则奔走于伊宁县、绥定、霍城等地收缴照片。该集团共非法登记1139户5954人,查获照片4053张,1961年,伊宁市以艾山江祖农为首的8人集团,在苏侨协会主席季米洛夫的接指挥下,秘密登记了6000多人,收现金20000多元。

  从1954年至1963年的十年中,仅伊犁州直属县市去苏、逃苏人数达178470人,其中苏侨64260人,中国公民114210人。由此可见,苏方非法发展苏侨情况十分严重。

  (2)苏方在文化、教育、意识形态方面的渗透。

  苏联有关机构长期以来,采取各种手段,向我边民大肆宣传“苏联优越”,以加强对边民的影响力。其宣传、渗透的手段大体有以下几种:

  1、组织报告讲演会。苏侨协会为了加强宜传效果,经常组织规模较大的报告会。1954年,组织了209次报告会,听众达16450人;1958年组织了35次,听众达14000人。讲演会的内容主要是介绍苏联的物质生活及福利设施,借以诱惑侨民和更多的中国公民去苏。

  2、组织政治学习,苏侨协会将居住在城市的苏籍干部编成小组,按規定的课程和进度进行学习,内容是苏联的报刊文件及国家建设的方针政策等。1954年组织了25个学习小组,成员260人;1955年组织了20个小组,成员215人。

  3、创办侨报。1949年4月,伊梨苏侨协会创办了用俄、哈文出版的《人民消息报》解放后改名为《新道路报》,该报大力介绍宜传苏联的美好生活。1954年开始大批遣侨后更大量地刊登归国苏侨的来信,介绍回国后苏政府如何关怀、生活如何富裕等情况,以煽动人们去苏,该报于1956年停刊。

  4、开办苏侨学校。1950年9月在伊宁市开办了用俄语讲授的十年制“斯大林中学”一所,开设14个班,共有教职员29人,学生492人,教学内容、进度完全按苏联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制度。学生毕业后即可投考苏联大学。第二年又增设分校一所,教学内容进度与母校完全相同。该校于1956年交政府接办。同时,塔城设莫洛托夫中学,阿勒泰、尼勒克等县也设有俄罗斯小学。

  5、建立青年夜校,1950年10月在伊宁市建立了青年夜校,向苏侨青年介绍苏联的经济建设,以加强对青年的思想影响的控制。该校1957年冬停办。

  6、组织文艺演出队。1951年在伊宁市组织了苏联青年文化艺术队伍,广泛开展业余文娱活动,加强对苏侨青年和当地民族青年的文化生活影响,苏侨协会组织的舞台演出组、音乐演出队等,经常在伊宁市演出苏联戏剧话剧,有时还下乡巡回演出,扩大苏联的影响。1956年阿勒泰苏协组织青年小组演出,观众1050人。此外,他们采用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参邡人数达3659人,其中苏侨只有100人。

  7、组织苏联图片、报刊展览。1954年苏协即举办100次图片、报刊展览,观众达二万余人,内容多为介绍苏联集体农民的富裕生活和城市工人的福利享受,十分吸引观众。1956年阿勒泰苏侨举办图片展览,观众达10790人。

  8、建立电影院。解放前苏协在伊宁市建立了两个电影院,即“十月”电影院(专门放映俄语影片)和“灯塔”电影院(放影塔塔尔语影片)。1951年夏又建立了“五一”露天电影院。当时伊宁仅有六个电彩院,苏协经营的即占去一半。此外,苏协还组织四个流动电影队,去各县巡回放映苏联影片,大力宣扬苏联的物质生活及经济建设,扩大苏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仅1954年流动放映队即放映630场电影,观众达141000人之多占伊犁属县市全部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塔城专区也是如此,电影发行在1959年以前,苏联片比国产片多。1960年控制后,苏制片数量仍然很大。1960年至1962年共进影片449部,其中苏制片即达174部,占总数的38.75%

  三、苏方针对伊、塔等地的其他非法活动

  1、情报活动。

  2、苏领馆、苏侨协会直接参与煸动外逃的活动。其工作人员在我边境地区擅自召开数百人会议,大批接见中苏混血儿及与苏侨有亲属关系的中国人,污蔑中国,赞美苏联,煸惑边民外逃。苏联驻伊领馆副领事迪道夫和秘书切莫合宁科,自1951年6月至1962年4月,先后以签证为名去塔城、昭苏、特克斯等地多次进行非法煽动,1962年4月4日,迪道夫来到塔城,未经当地政府许可,擅自召开数百人大会,一周之内就接见了与苏侨有亲属关系的中国公民1373人,接机煽动他们去苏联。

  3、苏方直接派遭特工人员潜入我境,纠集骨干,秘密集会,煸动外逃。如苏方先后于1962年4月底至5月三次派遣阿得尔江、阿布力哈衣尔等遺返苏联,于深夜潜入昭苏县四公社与达力巴依联络,向其煸动。在多次煽动和勾引下,达力巴依纠集阿合买提江、吾拉力江等数人秘密集会,商议逃跑事宜。1963年元月至2月,苏方还先后两次派艾买拉(1958年迁苏)越境到霍城县胜利牧场的牧工家里进行外逃煸动。此外,苏方还给越境人员布置煸动外逃任务,返回我境内,拉拢边民,组织外逃集团,大肆进行煽动外逃活动。

4、苏方利用越境人员与境内亲友的通信往来,大肆宣扬苏联“优越”、“自由”并夹寄苏方提供的各类非法证件,以引诱煽动边民外逃去苏。这类信件在伊塔事件和五·二九事件前、中、后期,几乎天天都有,直属县市有时一天即收到二千余封,他们夹寄苏联官方文件、报纸;有的在寄包裹时夹寄真理报、消息报;有的用苏联文件包东西寄来;有的由苏联驻华使馆公开投寄。投寄信件的人,不仅有个人,还有集体农庄,区乡政府和外交部门负责人。从1963年3月5日至10月,苏夹寄到伊犁直属县市的非法证件234份,特别是伊塔事件发生前的几年里,苏方及苏领事馆开具的各种非法证件数量大,流散面很广,伊塔地区的很多中国公民都持有此类证件,自称是苏联人要求回苏。这类证件主要有:出生证、召唤书、亲属证、生活担保书、邀请书及其他综台性的证明。

5、大规模越境期间,苏联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接纳越境居民。库则温边防站附近设立临时登记点;科克巴斯塔乌设立四顶帐蓬、一间毡房,组成临时接待站,内装电话,外停数十辆大小汽车和摩托车;苏方的一些党、政、军、警和特务机关的要员坐阵接待站;各接待站配有医生、救护车、流动售货车等。1962年4、5月间,当大批群众在国内反坏分子的迷惑、诱骗下跑到边境时,苏方不仅不按照国际惯例加以阻拦,反而干方百计给以方便。塔城县发生大批群众逃跑越境时,苏方将铁丝网打开了三至四个口子,以后在裕民、霍城也打开了口子,并在夜晚打探照灯、红绿信号弹或用汽车灯照射,指示逃跑方向;当群众越境后,还有人带路,协助越境。大批群众越境后,苏方对人身和携带物品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检查后即被带到临时集中点和接待站逐个进行登记、照相,检查身体,然后每人发给七元、十元、十元不等的货币和一些食品,用汽车成批地送往各地集体农庄。外逃人员带去的大批性畜全部没收,送往谢米州和雀尔哈等地的屠宰场。初越境者有很大一批聚集在牙尔干地区,当地集中越境人2000-3000名,最多达4000余人。

6、苏方在市场供应异常紧张的情况下,限制国内供应,优先保证越境人员将各类商品寄往中国,以物资引诱外逃。特别是在事件发生前后,各类包裹几乎天天都有,使得当地少数民族向往苏联,崇拜苏货的心理更加强烈。

7、苏方设立维语、哈语广播电台,对我边民进行心理战宣传,攻击我党和政府的现行改策,宣扬赞美苏联,煽动民族分裂情绪,鼓动边民外选。特别是播放去苏人员的录音讲话、访问记等,以所谓“亲身感受”大肆攻击中国,煽惑边民。(来源:伊犁文史资料 作者:白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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