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一個自我中心主義者的人生之旅——讀司湯達的《紅與黑》

《紅與黑》是司湯達的代表作,是公認為開創了十九世紀法國現實主義小說先河的經典名著。然而一八三0年發表時公眾對它的反應卻相當冷漠,初版只印七百五十冊,後來依據合同又勉強加印了幾百冊,之後就如泥牛入海,銷聲匿跡。遭此冷遇,司湯達並不沮喪,他對自己作品的價值充滿自信。他樂觀地說:“我所想到的是另一場抽彩,在那裡最大的彩注是:做一個一九三五年為人閱讀的作家”。事實印證了司湯達的預測,而且比他的預測還要樂觀。作品發表近二百年來,世界各國著名作家、批評家很少有不提到它的,他們發表評論高度肯定它的價值,肯定了它在世界文學史上的不朽地位。作為經典名著,至今仍是最受文學愛好者歡迎的文學讀物之一,而且可以肯定,其不朽價值將隨歷史流傳下去。

那麼,是什麼原因讓《紅與黑》具有永恆價值,被一代又一代讀者所喜歡呢?

所有的研究者都首先注意到了作品的認識價值,都一致肯定作品深刻地反映了法國大革命以後的社會大動盪,寫出了王政復辟時期錯綜複雜的政治和社會面貌。這從小說副標題“一八三0年紀事”即可確認這一點。人們稱司湯達開創了現實主義先河,也憑的這一點。這一價值當然是毫無疑問,毋庸置疑的。然而,作品描繪的社會歷史早就時過境遷,不復存在了,人們為什麼還喜歡它呢?這裡必然有超越社會歷史的價值在。筆者以為,這個超越社會歷史的價值即其中的人生意蘊——作品提出的人生問題,至今仍在;作品反映的人生慾望與人生困惑仍與今人相通。

1、 從精神實質看,於連就是司湯達

《紅與黑》的故事圍繞主人公於連展開。於連是法國小城維裡埃爾一家小鋸木廠主的兒子,憑著聰明才智,被市長聘為家庭教師。期間與市長德·雷納爾的夫人產生戀情,事情敗露後由神父介紹進了省城神學院。神學院裡派系鬥爭複雜齷齪,聰明過人的於連遭受打擊和排擠,後經神學院院長舉薦,到巴黎給保王黨中堅人物德·拉莫爾侯爵當私人秘書,很快得到賞識和重用。與此同時,於連與侯爵女兒瑪蒂爾德戀愛並私下結為夫妻。侯爵極為憤怒,調查於連歷史。在教會的策劃下,市長夫人被逼寫了一封告密信揭發他,使他飛黃騰達的夢想瞬間化為泡影。於連在極度憤怒狂躁中開槍擊傷市長夫人,而後拒絕眾人的營救,拒絕懺悔,終被判處死刑。

作品的故事並非司湯達憑空原創,其素材是兩件當時現實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一件是,一八二八年十月《司法公報》上公佈的格勒諾布爾家庭教師安託萬·貝爾德槍殺這家主婦的事;一件是他在《羅馬漫步》中談到的巴黎木匠拉法格企圖殺死用金錢勾引他妻子的資產者。這兩件案情引發司湯達的注意,觸發了他的靈感,於是將兩件事合而為一,經藝術加工而成小說。

只有骨架沒有血肉,只有輪廓沒有細節,只有外形而無內在心理的司法案件為什麼能引發司湯達的關注,並由此創造出不朽的經典名著呢?這是因為,他從案件中發現上層階級的人已經失去了偉大感情和行動能力,而在下層階級裡卻保留了這一切。這與他多年的感覺和思考有內在契合之處,與他的思想性格、理想願望有契合之處,於是他借體附魂,把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融入其中。換句話說,司湯達是借他人之口說自己的話,借他人的人生舞臺,搬演自己的心靈戲劇。

據史料記載,司湯達十七歲參軍,三次隨拿破崙遠征歐洲,親身參加過多次戰役。他始終忠實地追隨拿破崙,在軍中備受重用,對拿破崙的戰功欽佩至之,奉拿破崙為人生榜樣。在拿破崙的激勵下,司湯達有強烈地飛黃騰達的慾望。他明確宣稱自己是自我中心主義者,在他的心目中,“利己”是人的本性,謀求個人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和人類一切行為的唯一動機。為榮譽、地位、財富和愛情而奮鬥,是人生在世無可爭議的“偉大事業”。在他的《自我中心主義者的回憶》中有這樣一段話:“社會好比一根竹竿,分成若干節。一個人的偉大事業就是爬上比他自己的階級更高的階級去,而那個階級則想盡一切辦法阻止他爬上去。”(轉引自艾珉:《法國文學的理性批判精神》第90—9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

然而,隨著拿破崙的失敗,心高氣傲的司湯達失去了上升的渠道。對此,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灰心喪氣,而是寄希望於下層青年。他知道下層青年中蘊藏著巨大的改變現狀的能量,他期待著新的革命的發生。他打算寫一部表現下層青年的書,藉此表達自己的思想。兩樁真實案件的出現激發了司湯達的靈感,於是有《紅與黑》的出現。在這部書中,司湯達把自己的思想、性格,以及人生觀與價值觀熔鑄於主人公身上——內心充滿激情,渴望改變現狀;敏感、多疑,有時過分自尊;討厭虛榮、浮誇,崇尚熱情、剛毅、充沛的精力和頑強的意志;渴望建功立業,出人頭地,躋身社會最高層。司湯達把這一切思想品格和理想願望都賦予於連身上,讓於連成為他的替身。所以,從精神實質上看,司湯達就是於連,於連就是司湯達。

2、 野心的正當與可怕

說到於連,人們首先想到的第一個關鍵詞就是野心。這首先是因為作者在提到於連時經常用“野心”一詞來描述他。於連出身微賤,但聰明過人,少年時就有出人頭地的決心,作過無數有關英雄偉人的美夢。他渴望像拿事破侖那樣憑藉戰功,年三十而成為顯赫的將軍。然而生不逢時,封建王朝的復辟堵死了平民上升之路,平民上升的唯一途徑就是獻身上帝,當手握重權的主教。於是於連把人生目標又設定為當主教。這就是於連的所謂野心。

將軍或主教並非貴族的專利,中國古代尚且有“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觀念,更何況於連時代的法國已經經過“自由、平等” 思想的啟蒙。所以平民想當將軍或主教,毫無疑問具有正當性與合理性。如果把這種願望叫做野心的話,那麼這種意義上的野心不含貶義。

具體到於連來說,他“屬於法國大革命以後成長起來的一代知識青年,在王政復辟時期,是被排斥在政權之外的中小資產階級‘才智之士’的代表,這類人受過資產階級革命的薰陶,為拿破崙的豐功偉績所鼓舞,早在心目中粉碎了封建等級的權威,而將個人才智視為分配社會權力的唯一合理依據。他們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與毅力上大大優越於在惰怠虛榮的環境中長大的貴族青年,只是由於出身微賤,便處在受人輕視的僕役地位。對自身地位的不滿,激起這個階層對社會的憎恨;對榮譽和財富的渴望,又引誘他們投入上流社會的角鬥場”。(艾珉:《法國文學的理性批判精神》第8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這就是說,平民想當將軍或主教是他們的權利,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客觀效果上是反抗貴族特權,破除社會不公,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是合乎時代潮流的力量。由此看,於連的野心具有正當性與進步性。

但是,於連的野心,就其主觀動機來說,沒有為社會、為大眾服務的意識,而全是為個人一己之私。他想當將軍是要出人頭地,成為眾人仰望的明星,從而擺脫卑賤的社會地位,讓虛榮心得到滿足;他想當主教是因為主教既有權又有錢(他看到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神甫就可以輕易擊敗一個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就有三倍於拿破崙手下著名將軍的收入)。時代變遷,既然不能再“紅”(當將軍),那就轉而投黑(穿上主教的道袍),於是不顧一切走上為實現野心而拼搏之路。

本書前面講過的盧梭,也是一介平民,甚至比平民還不如,是個無家可歸的流浪兒。他也在艱苦奮鬥,他的奮鬥固然首先是為了改變自身命運,但他同時也有為社會、為大眾利益服務的明確意識。他說:“至於我,這個各種災難的犧牲品,註定要留在社會上,以便有一天能給任何熱愛公眾幸福,熱愛正義……的人做個榜樣。”(盧梭:〈懺悔錄〉第一部第276—277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5)從這個角度看,於連的動機、境界遠遠沒有盧梭的高尚。

由於缺乏公共意識,純為一己之私,所以於連的野心讓人感到可怕。他明明白白地說:“在我們稱為生活的這片自私自利的沙漠裡,人人都為自己”。( 郝運譯《紅與黑》第307頁,上海譯文出版社,1990)這就是於連的人生觀!這其實是法國版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典型的自我中心和利己主義。

在作品中,我們看到諸多對於於連利己主義的描寫。在市長家,他為了顯示自己的勇氣,顯示對貴婦人的征服,完全不顧善良的雷納爾夫人處境的危險與精神的恐懼,直接通知她某天凌晨兩點他要到她臥房去。離開神學院到巴黎前,他想會見雷納爾夫人,再次不顧她的處境,無視她面臨的巨大風險,眾人環伺之下在她臥房一天一夜。總之,於連在採取行動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自己而完全不顧及對他人可能造成的傷害,徹底的自我中心主義。

於連因出身卑微,一生仇恨貴族,仇恨特權,但是一旦有機會,他便會充分利用特權為自己謀利。於連在侯爵府當秘書,得到主人賞識,主人為他謀得一枚十字勳章,於連的虛榮心得到很大滿足。他感到自己在主人面前有了面子,有了點資本,於是說話比以前多了,膽子比以前大了。他原來所在城市維裡埃爾貧民收容所長的職位出現空缺,這是一個可以斂錢貪汙的肥缺,於連立馬想到為自己當木匠的父親謀取這一職位。侯爵為籠絡於連的心,愉快地表示同意。趁侯爵高興,於連乘勝追擊,請求將該市彩票經銷處主持人的位子賞給德·肖蘭先生,侯爵又滿足了他的要求。可是很快於連就發現,此位置應該給提前提出申請而並且德高望重的格羅先生,他知道自己把事情做錯了。他對自己的莽撞感到驚訝,但他立刻對自己說,“這算不了什麼,如果我要發跡,還得幹出許許多多不公正的事才行,而且還得善於用富有感情的漂亮話來掩飾它們。”(第263—264頁)

請看,這還沒有掌權呢!僅僅是利用主子賞識自己這點面子,就開始為親朋好友謀利,知道錯了也不改正,而且公然承認自己有權後還會幹更多壞事,幹完再用漂亮話掩飾它。如此地無恥不是和惡魔一樣嗎!他本來極力反對特權,因為特權導致社會不公,但自己稍有機會便利用特權。他自己否定自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在侯爵客廳,有一次於連和人談到大革命時期殺人的事情,他毫不隱諱地說:“要達到目的,就得不擇手段;如果我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人,而是有幾分權力的話,我會為了救四個人的生命而絞死三個人。”說這話時,“他那雙眼睛顯露出堅定的信念和對世人毫無價值的見解的藐視”。(第279頁)好傢伙,於連的心殘忍得讓人毛骨悚然。

中國老百姓說,誰變蠍子誰蠍人;《紅樓夢》中說孫紹祖,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魯迅說,一闊臉就變。於連就是這種人。這種人極端自私,野心越大,對社會的危害越大。於連如果掌權,肯定是無惡不作的貪官,危害社會的惡官。所以,社會需高度警惕於連這種極端利己主義的野心家。這種意義上的“野心”就是不折不扣的惡念了。

3、 於連“成功”的秘訣

於連出身卑微,但卻接連嬴得兩個貴族女性的芳心,其中的瑪蒂爾德是巴黎最顯赫貴族家的千金小姐,是巴黎社交界的明星。那麼,是什麼因素讓於連獲得“成功”,換句話說,於連“成功”的秘訣是什麼呢?原因多多,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借用作品中反覆出現的一個概念,即“性格力量”。

如,在侯爵府,懂拉丁文的院士向於連介紹說,這個家庭裡的人決不是具有性格力量的人,瑪蒂爾德小姐一個人所有的性格力量,抵得上他們所有人,她牽著他們的鼻子走。(第285頁)於連也為自己所具有的“性格力量”而得意。在瑪蒂爾德小姐向他表示偏愛之後,於連心裡美不自勝:“我的天主,她多麼美麗啊!她那雙藍色的大眼睛望著我的時候,使我感到多麼喜愛啊!今年春天和去年春天多麼不同啊!那時候,我在那三百名惡毒而骯髒的偽君子中間(指在神學院——引者注),過著不幸的生活,全靠著性格力量才勉強支持下去。”(第290頁)

那麼於連的“性格力量”包括哪些因素呢?透過作品描寫可知,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知識。在普遍缺乏知識的愚昧人面前,有點知識就是莫大的優勢。於連憑出色的記憶力,能把拉丁文《聖經》背得滾瓜爛熟,僅憑這一點,就讓市長及夫人,讓整個小城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

才能。於連當家庭教師,能把市長家的孩子們教好;當侯爵府秘書,能把帳目和公文處理得井井有條,這就是才能。有能力就有尊嚴,有成就就有地位。憑著這點才能,於連征服了聘用他的人,讓所有了解他才能的人對他刮目相看。

思想。在侯爵府社交圈裡,瑪蒂爾德小姐是中心,眾多貴族青年圍著她轉,卑躬屈膝地向她獻媚以求她的一顧,但她對他們就偏偏地不屑於一顧,因為他們淺薄無知,缺乏見解,沒有思想。他們所缺的,正是於連所有的,所以獲得了她的敬重和青睞,以至於讓高傲的她忍不住當面由衷地讚賞於連:“您是一個智者,您象一個哲學家那樣,象盧梭那樣,看待所有這些舞會,所有這些晚會;這些瘋狂的事兒使您感到驚奇而又不能誘惑您。”(第269頁)

高傲。由於出身卑微,於連知道要想在貴族圈裡混下去,並且獲得他們的尊重直至征服他們,奴顏婢膝肯定不行,必須反其道而行之,即保持自己的高傲。高傲是於連的護身符,是他征服高傲的法寶。他貧窮缺錢,但當他不得不離開小城去神學院學習時,卻拒絕了雷納爾夫人誠心誠意贈給他的錢。他越這樣,夫人越高看他。在侯爵府,人人都以和夫人在一起吃飯為榮,他卻極為厭煩,請求自己到小攤上吃便飯。他這種表示讓心地高傲的瑪蒂爾德小姐對他另眼相看。極端高傲的小姐一開始並不在意他,但當她發現他與眾不同,主動想和他見面、和他說話的時候,他卻故意躲著不見她。內心深處他愛她愛得要命,但卻故意裝作不在乎她。終於,他以他的高傲征服了她的高傲(“他藐視別人,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不藐視他”)。

勇敢。於連把征服貴族視為自己的職責,而要完成這一職責,可憐的小人物必須勇敢。勇敢是被逼出來的。他常常以雄鷹自比,以拿破崙為人生榜樣。於是,儘管他實際上膽怯得渾身顫慄,也要強迫自己晚上十點鐘一定要把雷納爾夫人的手抓在手裡,而且決不能讓她抽回去。在侯爵府,瑪蒂爾德為了考驗於連的膽量,命令他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間去。於連害怕得要死,猶豫不決,但最終他按她的要求做到了。當晚她就委身於他,不過過後就後悔了 。她哭著對於連說:“我恨我委身於第一個來到的人”,於連覺得受了羞辱,竟摘下牆上的古劍要殺死她。於連這一切看似魯莽的行為最終征服了瑪蒂爾德。她請求於連做她的“主人”,自己將永遠做他的奴隸,表示要永遠服從他。

野心。由於於連是卑微的小人物,一般人們不會想到他會有什麼野心。但一旦發現他具有才華同時又懷著巨大的野心時,他的形象在女人的心裡就立馬高大,以至於膨脹到沒邊沒沿了。雷納爾夫人是最早發現於連才華和野心的人。她本來是他的主人,但他的野心讓她“一轉眼又象欽佩主人那樣欽佩他。他的才華甚至高到使她害怕的地步。她相信她在這個年輕的神父身上一天比天更清楚地看到了未來的偉人。她看到他成了教皇,她看到他成了象黎塞留那樣的宰相。”(第92頁)當然,雷納爾夫人這樣看他,我們可以以她文化低、見識淺做解釋。但身在巴黎,閱人無數,見多識廣的瑪蒂爾德,在一步步瞭解於連之後,也感覺於連將來會是一個大人物。她在寫給她父親的信中這樣介紹於連:“不管從怎樣低的起點開始,我相信他將來會飛黃騰達。跟他在一起我並不害怕默默無聞。如果發生革命,我能肯定他將扮演主要角色。”(第416頁)什麼角色呢?她認為他可能是下一個丹東,或下一個羅蘭。丹東和羅蘭都是法國大革命時期主要領導人,資產階級政權成立後,丹東曾任司法部長,羅蘭曾任內政部長。瑪蒂爾德把於連視為出類拔萃的人物,於是對他崇拜得五體投地。

4、 野心退席,領悟到幸福的真諦

於連單槍匹馬,衝鋒陷陣,終於在上流社會獲得一席之地——瑪蒂爾德和他私訂終身,侯爵為維護自身臉面,為於連謀得騎兵中尉職位。於連得意忘形,才剛剛當了兩天中尉,就幻想著最遲在三十歲上統率一支軍隊。然而,樂極生悲,登高跌重,正當他在狂妄的野心勃發中陶醉的時候,拉莫爾侯爵私下調查他得到的一封信,揭露了於連的歷史,徹底摧毀了他的美夢。於連盛怒之下,槍擊被脅迫寫信的雷納爾夫人,被捕入獄,成了等待死刑判決的罪犯。

於連的人生斷崖式跌落,一下子墮入谷底。墮入谷底,野心破滅,於連開始逐漸清醒,從野心裡產生的那些希望一個接一個地讓“我將死去”這句話從心裡拔除。拔除了野心之後,“他看清了他的心靈深處,等到真實情況象牢房裡的一根柱子一樣清清楚楚地出現在他眼前,他想到了悔恨。”(第435-436頁)

悔恨什麼呢?首先悔恨不該對雷納爾夫人下毒手。他現在才真真確確地感受到,他一生中愛過的兩個女人中,只有雷納爾夫人才是他的真愛,才是他的情人,而瑪蒂爾德只是他的妻子——表面上的妻子,他和她之間只是相互征服相互戰鬥的畸形關係。雖然瑪蒂爾德為救於連願傾其所有,使盡了渾身解數,但他卻把瑪蒂爾德的行為視為發瘋,他也自稱為瘋子。總之,他從瑪蒂爾德處感受到的只是“征服”的快樂,是虛榮心的滿足,而非正常男女之間柔情似水親密無間的情愛。相比之下,他感到雷納爾夫人給予他的是慈母般純淨的愛,他對她懷有的是“尊敬和兒子般的無限熱愛”,他感到他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才是真正幸福的日子。他懷著無限深情對前來探監的夫人說:“從前,當我們在維爾吉的樹林散步的時候,我本來可以是非常幸福的,但是狂熱的野心把我的心靈拖入想象的國土。我非但沒有把離著我的嘴唇如此近的這條可愛的胳膊緊緊摟在心口上,反而讓未來把我從你身邊奪走;我進行數不清的戰鬥,我為了建造一個龐大的未來必須進行這些戰鬥……不,如果您不到這個監獄裡來看我,我到死也不會知道什麼是幸福。”(第482頁)

領悟到了什麼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堅決拒絕雷納爾夫人為挽救他的生命打算做的所有努力,他無比珍惜臨死前和夫人在一起的日子。他無限深情地祈求她:“讓我們在這短促的生命還剩下的很少幾天裡過得幸福吧。”

於連雖然也愛瑪蒂爾德,但骨子裡對她不信任,所以他不惜冒犯她也要提出,他死後,求她將孩子送給雷納爾夫人撫養,夫人讓他放心,夫人是值得他臨終託孤的人。

與上述悔恨相聯繫,於連也悔恨這麼多年誤入迷途,始終不懂生活,不懂人生價值所在,不懂什麼才是真正的幸福。

在監獄,夜深人靜,“等到只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不用擔心有人來打擾他,他可以完全沉湎在回憶裡,回憶他過去在維裡埃爾或者維爾吉度過的那些快樂的日子,感到一種罕有的幸福。在那段飛快地逝去的時間裡發生的事,哪怕再小,對他說來,都具有一種不可抵抗的新鮮感和魅力。他從來沒有想到過他在巴黎獲得的勝利,他對它感到厭倦。”(第450頁)

他不是對巴黎的生活痴迷留戀嗎,怎麼突然“厭倦”了?原因是新的處境,即將要死亡的命運,迫使一顆狂躁不安的心靈突然安靜下來,迫使他“用新眼光看待所有的事物”。所以,“他不再有野心。他難得想到德·拉莫爾小姐。悔恨佔據了他整個心靈,德·雷納爾夫人的影子常常出現在他眼前,特別是在夜深寂靜的時刻。”他對自己說,原來以為那封信永遠毀掉了他未來的幸福,“誰知從寫那封信的日期算起,還不到半個月,我已經不再想到當時我念念不忘的事……兩三千法郎的年金收入,平平靜靜地生活在一個象維爾吉那樣的山區裡……當時我是幸福的……只不過我並不知道我有多麼幸福!”(第438頁)

一個野心勃勃在上流社會殺伐征戰,習慣於以征服為成功標誌的人,終於悟到那樣生活的空虛和無價值,終於返樸歸真,崇尚平凡、樸實、寧靜、有愛的人生。如此巨大的反差,是可能的嗎?當然是可能的,因為它符合人的認識規律,符合生活的辯證法。

人啊,當身處平凡樸實、和諧寧靜的生活時,他可能感覺平淡平庸,無聊乏味,所以嚮往世俗的喧囂,虛榮的輝煌。但是,當他在叢林中打打殺殺感到疲憊不堪,或者被失敗挫折折磨得要死不活的時候,反過來又會羨慕平靜平淡之美。平靜平凡平淡之美,不是身處其中的人所發現的,而是身處驚濤駭浪,被激烈動盪折磨得遍體鱗傷的人看出來的。由此看來,這裡又是一個人生的“圍城”——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衝出來。這就是生活,就是生活的規律。這種現象,老百姓叫“燈下黑”,文雅的說法叫“生活在別處”。遺憾的是,於連到死才明白,有點晚了。

5、 於連死了,但心魂還在遊蕩

作家史鐵生曾提出過一個絕妙而深刻的命題——我永遠不死。這裡的“我”不是某一個具體的、肉體的人,而是泛指所有人。因為,世世代代的生命都是“我”,都是以“我”而在、而問、而思,從而建立起意義的。肉身終要毀壞,而心魂一直都在人間飄蕩。比如我——史鐵生,之所以為史鐵生,並不因為肉身(他的肉身時時在變,哪個才是他呢?),而是因為我曾有過的行為,以及這些行為背後我曾有過的思想、情感、心緒。這才是我,這才是我這個史鐵生而不是別的史鐵生。就是說,史鐵生的特點不在於他所棲居過的某一肉身,而在於他曾經有過的心路歷程,據此,史鐵生才是史鐵生,我才是我。

史鐵生怕別人想不通,打了一個絕妙的比喻:一棵樹上落著一群鳥,把樹砍了,鳥兒也就沒了嗎?不,樹上的鳥兒沒了,但它們在別處。同樣,此一肉身,棲居過一些思想、情感和心緒,這肉身火化了,那思想、情感和心緒也沒了嗎?不,他們在別處。在哪兒呢?在世世代代千千萬萬相接相續的人身上,你那些思想、情感和心緒將會在別人心上重現,你完全可視這些人的生命為你的再生。

以史鐵生的上述思想為根據,我們可以說,於連死了,但在他身上曾有過的思想、慾望、情感、心緒並沒有死,而是在一代又一代的人身上相接相續。從這個意義上說,於連永遠不會死。

我們這樣說,絕對不是純思辨的玄虛的推理,而是有現實的根據。因為,無論哪個時代,社會上的人總是分為不同層次的。身處下層的人,尤其是有知識、有能力的年輕人,總是不希望社會階層固化,總是想通過自己的努力上升到高端階層去。這種情形,剝掉具體的社會歷史內容,就其願望而言,就和於連相通。筆者多年在高校工作,曾認識一位來自農村的學生,他說自己讀文學作品不多,但對《紅與黑》卻反覆讀過五、六遍,直到對其中的情節、細節滾瓜爛熟。問其原因,回曰不甘於身處底層的處境。他欣賞於連,他想象於連那樣奮鬥,從而改變自己的命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個學生的願望具有一定代表性。

行文至此,忽然想到魯迅先生一句話,大意是說,沒有闊過的想改革,已經闊過的想復辟,正在闊著的要維持現狀。偉哉,魯迅!一句精煉之極的大白話,道盡了古今中外社會變動的深層秘密,道盡了紛紜複雜現象下面的心理動機,也間接地解釋了於連的行為。

身處下層的人想通過努力交流、上升到上層,從而改變自己的命運,這一願望是合理的,正當的。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始終保持社會階層互相交流變動的渠道暢通。從這個角度說,有於連那樣的願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於連式極端自我中心主義的野心也是要不得的。後來者要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於連的教訓,避免重蹈他的覆轍。當人們為佔領高端而拼命時,往往會忘乎所以,不顧一切,最容易誤入岐途,等到發現時悔之晚矣。所以,提前聽一聽於連野心破滅後的反思,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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