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与看守所“连线”高唐法院“隔空”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3月6日讯(通讯员

张焕新 赵衍静)“被告人,是否能听清我说话?”“能听清。”3月4日,高唐法院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与往常庭审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是在看守所内通过手机远程参与庭审。

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整个庭审过程高效严谨、程序规范,实现了庭审的目的。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在对于非羁押被告人实现网络庭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刑事网络庭审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协调,由看守所干警协助指导在押人员参与远程庭审,做好设备配备、信息联络等工作。提供专用手机连线被告人,实现了身处看守所的被告人在线“隔空”庭审,敲响了高唐法院连线看守所远程视频庭审的第一槌。该院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破解了在特殊时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难题,做到刑事审判“不离线”,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实现案件的高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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