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狙击手被俘虏后会遭到差别待遇吗?为什么?

我也很绝望351


狙击手被俘时比普通士兵待遇要差得多。狙击手横行的波斯尼亚战争期间,几乎没有任何一名狙击手被活捉。许多狙击手宁愿从十层楼的屋顶摔下来,也不愿落入敌人手中。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图为二战美军狙击手

首先许多狙击手在作战行动中并没有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只要看到有目标在动,许多狙击手就会选择扣动扳机。狙击手的行动经常会在当地对平民造成很大的恐慌,由于在行动期间会射杀大量的敌军士兵和无辜平民,狙击手根本不可能指望在被抓捕时可以得到任何的公平待遇。

图为美军狙击手

况且,狙击手多是亡命之徒。尤其是那些地方武装的狙击手,在执行任务之前本就没希望能活着回去。狙击手在现代战争中给敌方造成的伤亡要远远高于普通士兵,尤其是在射杀敌方高价值目标就一点,就足以狙击手在被抓获后千刀万剐。即使狙击手举起双手投降,被狙击一方的愤怒也不可能停止,这导致了很多狙击手在知道逃跑无望的时候都会提早选择自杀以避免折磨。

图为英国狙击手

最重要的是,很多狙击手在面临抓捕时并不会选择投降,而会选择反击。这使得活捉一名狙击手几乎成为了奢望。狙击手在临死之前会战斗到最后一刻,抓捕方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直接射杀,就像叙利亚反政府武装对待俄罗斯飞行员跳伞后的行为一样,面临拒不投降,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死亡。更不要说本就没有希望在被围捕后可以活着回去的狙击手。


双马尾班长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在二战期间,狙击手一旦被捕,一般就地枪决,不论是哪个国家。

狙击手之所以成为公敌,原因有三

第一,狙击手对步兵威胁很大

狙击手是以步兵为对象。

因为他们装备射程远,精度高的狙击枪,对于步兵是一边倒的,后者不但难以还击,连逃跑都不行。

所以,狙击手会带来很大恐惧,这种恐惧最终胡转变为报复。

二战中不少美军军官表示,只要听说有敌军狙击手参战,部下立马就会陷入慌乱。

就是因为狙击手对于步兵威胁大,所以才有公愤,一旦被抓住肯定就是个死。

二战德军王牌狙击手约瑟夫·赛普·艾勒伯格曾写了一本名为《东线狙击手》的回忆录,其中就提到他有个战友在夜间“打猎”时没能按时回来。后来德军找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被苏军打得不成人形了。按照艾勒伯格的描述,那位年轻的德军狙击手尸体“肿得像个热气球”,皮肤基本上都是蓝绿色的淤青,全身密密麻麻遍布刀口,看上去被刺了至少上千刀。看起来,他是击毙了多名苏军以后,被愤怒的苏联人活捉后杀死的。

在此之后,德军狙击手都带着一把手枪。手枪不是用于自卫,而是用于自杀。

战争后期,不容易搞到手枪,德军狙击手就带着一枚手榴弹,光荣弹。

第二,狙击手一旦被俘,基本都是开枪射杀敌人之后

战场上,你杀了别人,自己通常就没好下场。

对付狙击手,一般会以自己的狙击手进行对射和压制。

如果是在城市战,就会有很多步兵去抄这个狙击手。

动用这么多人对付狙击手,被抓住自然没好下场。

从来不虐待战俘、甚至还给战俘发工资的英国人,曾在一场战役中俘获了一名叫做佩尔茨曼的德军狙击手,当场就用手枪朝其太阳穴开了一枪。

英国人多年以后回忆:高个子、红头发的英国兵走到德国狙击手的面前,左手揪住他的夹克领子,用手枪对着他的脑袋,吼“你这个混蛋,打死了我们这么多人”随后,一枪打穿了他的太阳穴。”

第三,原则上,狙击手应该受到日内瓦公约保护

只要狙击手穿着军服,不是伪装成平民,他就是军人。

根据日内瓦公约,被俘的狙击手享受和普通战俘一样待遇,不能虐待,不能杀害。

只是,杀红了眼的战场,谁还记得什么日内瓦公约。


萨沙


网上流传很多狙击手被俘以后会如何如何受到区别对待的说法,甚至还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但很遗憾,基本都是胡扯。狙击手本身只是一名普通的军人,不是啥特殊的战争罪犯,无论日内瓦诸条约还是各国的战场手册,都不会对狙击手做什么区别对待。

事实上,对狙击手本身既没有必要,也很难落实区别对待。有人说因为狙击手的威胁很大、造成的伤亡很多,所以被俘以后会遭到报复。别逗了,实战中,狙击手造成的伤亡和威胁有机枪手大?有炮兵大?有轰炸机飞行员大?要是因为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威胁就会遭到报复、遭到区别对待,机枪手、炮兵、飞行员还有活路吗?

至于网上流传的那些案例更加属于模糊概念。事实上,二战中压根没有专用狙击枪,基本都是拿现役的栓动步枪,挑里面精度比较高的,装上个瞄准镜就行了。如果狙击手会遭到区别对待,狙击手在被俘前把瞄准镜一拆一扔,谁知道他是狙击手?又怎么区别对待?事实上,网上流传的那些所谓虐待狙击手的事例,不过是战争时期虐待战俘的诸多案例中的一部分而已,被虐待的战俘也远不止狙击手,什么军兵种都有大把被虐待的。T


联合防务


根据二战众多实例,狙击手一旦被敌方俘虏就地处决,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先被虐待,然后再被残忍杀害。

这是因为狙击手的作战任务所决定的。

根据1942年的《红军步兵作战条令》,其中有章节明确规定了狙击手在前线进行作战任务的范围,上面是这样写的:“击杀狙击手、军官、观测员、炮手和机枪手(特别是短兵相接时和在我方侧翼射击时)、停车的坦克手、低空飞行的敌军飞机以及短时间出现并迅速消失的重要目标。狙击手还应善于通过曳光弹和其他手段,发现炮兵、迫击炮兵和反坦克步枪手等重要目标,并将后者击杀。另外,狙击手还应善于发现子弹不易于摧毁的目标:如坦克和永备火力点(土木火力点)等。”可见狙击手这个职业是特别能拉仇恨的。尽管《日内瓦公约》有规定被俘的狙击手享受和普通战俘一样待遇,不能虐待,不能杀害。但残酷的战争中,双方都杀红了眼的情况下哪儿顾得了那么多。

苏联在卫国战争中涌现出了大量的女狙击手,比如最有名的柳德米拉·米哈伊尔洛夫娜·帕夫利琴科(击杀309人)。然而更多的牺牲在了抗击德国法西斯的战斗中,其中有一位牺牲时年仅24岁的姑娘塔季娅娜·尼古拉耶夫娜·巴拉姆济娜(1919年12月19日—1944年7月5日)就是在被俘后被德军残忍杀害的。

巴拉姆济娜生前拍摄的照片

巴拉姆济娜毕业于莫斯科市郊的狙击手训练中央女校(这所学校在战争期间共训练了1061名女狙击手和407名狙击手教练)。后来成为了白俄罗斯第3方面军第33集团军步兵第70师步兵第252团第3营的一名上等兵狙击手。1944年6月下旬,她所在的小分队奉命在敌人后方执行袭扰任务,并坚守到主力部队的到达。同年7月5日,她所在的小分队在佩卡利诺村附近遭遇到了几倍于己的敌人,她在掩护村中伤员向森林撤退的过程中,击杀了20名敌人,但子弹很快就打光了,随后她不幸被俘。

被俘的她被折磨致死:当战友们后来寻找到她的尸体时仅能从制服上的头发才辨认出她来。法西斯分子残忍的挖掉了她的双眼,并在她的胸部和腹部刺入了多把截断的刺刀,最后用反坦克枪打爆了她的头颅。

由于她的英勇事迹,1945年3月2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下令追授她苏联英雄称号。


彼得堡的肥天鹅


我个人观点

狙击手的目标,一般是敌军价值较高的人物,如军官、机枪手、反坦克手、重武器观察员等等。这其中,尤其以敌军指挥官为第一首选,也让很多军官惶惶不安。 狙击手被敌对方视为“魔鬼”,比较招人恨。

战争时对抓获的狙击手都没有多少同情心,如果一个狙击手不幸被俘,等待他的命运一般都是就地枪决

狙击手看似风光的兵种,活着就是英雄,被抓就是魔鬼狙击手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佩带一支上膛的手枪,随时准备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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