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李錦蓮獲國家賠償293萬元 李錦蓮是誰?李錦蓮事件始末

李錦蓮獲國家賠償293萬元 李錦蓮是誰?李錦蓮事件始末

今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20年前“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做出293萬元國家賠償的決定。

李錦蓮是誰?李錦蓮個人資料介紹:

李錦蓮,男,1950年生,江西省遂川縣橫嶺鄉茂源村人。1998年,李錦蓮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藥的奶糖,導致同村兩名孩童死亡,在經過一審、終審之後,李錦蓮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李錦蓮案件回顧 李錦蓮事件始末

1998年10月9日下午約6點多鐘,江西省遂川縣橫嶺鄉茂源村,發生兩個男童中毒死亡事件:時年11歲的小林與10歲的弟弟小紅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撿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後不久中毒死亡。警方從現場發現三張“桂花奶糖”包裝紙。經鑑定,糖紙上被檢出“毒鼠強”成分,小林、小紅是“毒鼠強”中毒死亡。10月10日,該村48歲的村民李錦蓮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帶走。

1998年12月22日,李錦蓮被批准逮捕,1999年5月20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吉安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李錦蓮公訴至江西省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高院再審,但再審結果維持原判。李錦蓮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續申訴,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李錦蓮的申訴符合重新審判的條件”,第二次指令江西高院再審。2018年5月18日,江西李錦蓮“毒糖殺人”案在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審開庭。6月1日下午3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錦蓮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宣判:認定李錦蓮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原審判決,判決李錦蓮無罪。2018年7月18日,李錦蓮向江西高院遞交了4140萬元國家賠償申請。 8月6日,江西省高院就李錦蓮再審無罪國家賠償一案聽取意見。江西高院相關法官、李錦蓮及其家屬、兩位代理律師參與了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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