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廣州重拳整治“為官不為”!有這十種行為的官員要被處理

漠視群眾,對群眾合理合法訴求長期不解決;自由散漫,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矩;作風疲沓,對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廣州歸納出“為官不為”問題的十種表現,重拳整治“為官不為”再升級!

昨日(21日)下午,廣州市紀委監委舉行定期新聞發佈會,市紀委監委宣傳部部長、新聞發言人劉凡介紹,廣州日前出臺的《關於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創新性提出構建問題發現、分類處置、工作保障三大機制,是對廣州治理為官不為的基本經驗和有效做法的全面總結提升。

據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每年將至少集中開展一次為官不為問題線索排查活動。對於尚未構成違紀的為官不為行為,或將受到被調離崗位、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等處理。

▎重點治理八大為官不為突出問題

據介紹,《實施意見》共分5個部分,前2個部分分別為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後3個部分分別為構建為官不為問題發現機制、構建為官不為問題分類處置機制、構建治理為官不為保障機制。全文共約5000字,主要明確著力治理為官不為、寬容改革創新中的失誤、探索構建長效機制3項目標任務。

其中,重點治理省委《關於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意見》中列出的貫徹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謀改革促發展、履行領導責任、落實全局性綜合性工作分工任務、承擔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責、行使司法執法職能、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為民服務和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等8個方面為官不為突出問題。

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同時,緊盯監督、問責、保障三個關鍵環節,將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深入治理為官不為的成功經驗和實踐成果及時固化為制度規定,不斷扎牢紮緊預防和整治不想為、不能為、不敢為的制度籠子,形成具有廣州特色的制度機制體系。

▎各部門盯緊10種為官不為表現

該如何界定為官不為,又將如何發現為官不為?對此,《實施意見》歸納出為官不為的10種表現: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敷衍塞責或者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對工作放任自流;不敢擔當,規避個人決策責任;漠視群眾,對群眾合理合法訴求長期不解決;自由散漫,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矩;作風疲沓,對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消極怠工,對任務分工落實不到位;迴避矛盾,不主動履行監管責任;其他造成工作貽誤、損失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

《實施意見》明確市區兩級黨廉辦,黨委、政府督查部門,黨委組織部門、紀委、巡察機構,各承擔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單位,黨委政法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政務管理和法制等相關部門在治理為官不為工作中的職責分工,要求各級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監督檢查,通過日常監管發現為官不為問題。

《實施意見》同時要求通過監督執紀發現為官不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每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為官不為問題線索排查活動,暢通群眾信訪舉報渠道。運用省、市、區三級暗訪聯動機制,拓寬為官不為問題暗訪線索來源,加大分級暗訪和交叉暗訪力度,實施常態性暗訪,提升警示教育和震懾效果。

市黨廉辦通過“四風”問題雲治理系統等平臺,廣泛收集為官不為問題情況和線索。運用大數據、雲治理的工作理念和模式,建立全市為官不為問題數據庫,定期對全市治理為官不為問題進行研判並提出對策建議。

▎為官不為或將改任非領導職務

發現為官不為問題將如何處置?劉凡介紹,按照黨內法規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通過談話、函詢等方式督促整改;對於違規行為、已經造成不良影響但尚未構成違紀的,採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誡勉、實施離崗鍛鍊、調離崗位、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等方式進行處理。強化組織處理方式在治理為官不為工作中的運用。

對黨委政府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組織精幹力量嚴肅查處,加快核查進度,在短期內形成有效震懾。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把為官不為問題納入巡察內容,實行“一案雙查”,強化責任追究。

《實施意見》要求,市區兩級黨廉辦定期選取為官不為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強化全方位全覆蓋警示震懾效果,將媒體曝光壓力轉化成監督為官不為的動力。在對為官不為問題開展問責時,要正確處理“三個區分開來”蘊涵的各種關係,嚴格按照寬容失誤的適用事項、適用條件和工作程序開展有關工作,對誣告錯告的及時澄清。

▎市區兩級嚴格執行權責清單制度

《實施意見》要求市區兩級編制管理部門、市區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嚴格執行權責清單制度,全面推行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

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考核,完善幹部考察民意調查機制,落實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制度規定,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

同時,要求組織人事、編制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嚴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規定,將績效考核、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領導決策、政策制定和調整、財政預算、機構編制管理、幹部問責及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解讀《實施意見》

▎盯緊突出問題 融入“三個區分”

劉凡介紹,鑑於市委、市政府已制定印發《關於支持改革創新寬容失誤的意見》,從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寬容改革創新失誤的角度提出了具體意見,《實施意見》在繼承省文件主要精神的基礎上,主要對省文件中關於治理為官不為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具體化、實操化,不再對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寬容失誤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而是將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融會貫通於為官不為治理工作理念及其各項措施中。

《實施意見》的起草緊盯當前影響廣州黨的建設和改革發展的為官不為突出問題,認真梳理為官不為問題治理的工作流程,深入剖析當前為官不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著力構建為官不為問題發現、問題分類處置、配套保障三大工作機制,形成治理為官不為工作閉合鏈條,確保治理工作落地生根。

“‘挺紀在前’不是把紀委挺在前面,治理為官不為不能靠紀委單打獨鬥,需要各級各部門各盡其責、形成合力。”劉凡介紹,因此,在起草過程中,市紀委監委全面梳理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工作中的職責,明確相關部門的任務分工,也為加強監督檢查提供了必要的依據。

▎每年集中排查為官不為問題線索

廣州此次制定出臺的《關於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實施意見》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創新的地方?

劉凡介紹,《實施意見》的創新一方面體現在治理思路。從整體治理思路上,全面總結提升廣州治理為官不為的基本經驗和有效做法,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創新性提出構建問題發現、分類處置、工作保障三大機制,突出問題治理,推動貫徹“三個區分開來”。

《實施意見》的創新還體現在治理措施。從具體治理舉措上,充分強調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重要作用,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廉辦的組織協調作用,創新性提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每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為官不為問題線索排查、形成對為官不為問題的常態化暗訪、運用“四風”問題雲治理系統對為官不為問題分析研判、建立全市為官不為問題數據庫等具體舉措,確保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工作落實到位。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湯南 通訊員穗紀宣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程依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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