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惡意欠薪,判決生效後不履行,利用疫情虛假上訴!法院會支持嗎?

福安石化


1、法院判決後,對方自收到判決書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

2、如果對方未在十五天內上訴,則判決生效,勝訴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對方在十五天內上訴,則判決不生效,待二審判決後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青島牛南希律師


有兩點需要提請你注意。第一,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只有在一審沒有生效的時候才可以進行二審。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一審判決做出後生效前,對方進行了上訴。第二,在我國,除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或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錯誤,否則,二審一般都不會改判。換句話說,一審判決沒問題,二審也不會支持對方的上訴請求。


知法是為用法—李律師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在上訴期限內提交上訴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審查,這時候一審判決書是不生效的。

上訴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這是法律賦予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這屬於程序性權利。法律有嚴格的程序性規定,你上訴人民法院也要受理,是不是屬於虛假上訴,是不是要支持你的主張請求,還要經過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利用疫情虛假上訴這個說法不準確。

惡意欠薪,涉及到農民工工資,法律不僅規定了可以追究民事責任,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老劉的後花園


最近很多高利貸套路貸(簡稱小額公司)保險公司擔保,銀行出資,催債公司管理。由保險公司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高利貸套路貸行為,讓很多人涉嫌案其中,這就是配著合法外衣合謀幹違法犯罪行為,掛著羊頭賣狗肉。如何是拖欠農民工資故意不予支付可以按照刑法判刑,也可以禁止企業招投標,拖欠工資是有法可依。高利貸套路貸催債公司至今未制定刑法,國家資金屬於國家的主體卻沒有法律法規約束,完全是漏洞,讓不法分子鑽進去危害經濟發展。


正義行嗎


甘肅那個李欣法官出名吧,證據都能偽造,至今在職,紀檢委不管,這年代有權都就為所欲為!無底線!地方盡情表演,人民心知肚明,要不是法下能打傘誰敢這麼任性!官心叵測


比亞費列羅


法院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支持或者不支持的,企業以疫情為由上訴,法院會落實企業銀行賬戶,當然不是說企業反應什麼就是什麼,而是以事實為依據


努力了就會有


既然判決了,都在執行階段了,怎麼還有可能“上訴”?如果人家“起訴”是另外一回事,也得讓人家打官司啊,但是不履行判決義務,就有可能被強制執行。


金峰法律


法院已經生效,不存在一方上訴的可能。


西部行者lp


債務人在疫情發生以前已經違約的,不得引用不可抗力免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