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長葛市倆社區幹部亂花錢被警告 4個村幹部侵吞公款被判緩刑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韓爭強

11月2日,長葛市紀委官方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通報了兩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私設“小金庫”亂花錢 亂伸手 長社路辦事處倆社區幹部被嚴重警告

長社路街道辦事處“三資”代理中心成立以來,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未將60400元的集體收入上交該辦事處“三資”代理中心管理,而是私設“小金庫”坐支。2008年至2016年間,楊寨社區用私設“小金庫”資金,給村、組幹部發放補助共計25720元,以集體名義參與“白事”隨禮18000元。2007年至今,楊寨社區在出租集體土地、出租原村委大院、處置原村委大院危房財物等事項過程中,未依規全部向群眾進行公開,侵犯了群眾的知情權,致使村民產生不滿和猜疑,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對此,該社區黨支部書記常俊偉負有直接責任,該社區報賬員張彥軍負有一定責任。

2017年7月左右,楊寨社區黨支部書記常俊偉收受該社區衛生室負責人許明偉為擴建衛生室向其諮詢相關政策所送的1000元人民幣。2012年12月份左右,張彥軍利用在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負責徵兵工作的便利,向要服兵役人員趙康之父趙全民索要了4000元人民幣。2019年11月1日,市紀委給予常俊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彥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董村鎮一村4個幹部侵吞22萬 均被判緩刑 開除黨籍

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時任董村鎮崗孫村黨支部書記韓鐵柱夥同閆玉梅、韓有信、孫水慶等“村兩委”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遵守“村財鎮管”財務制度,違規設立小金庫,在“村兩委”幹部工資由市財政統一發放的情況下,以發放工資的形式侵佔集體財產共計22.0688萬元。因韓鐵柱、閆玉梅、韓有信、孫水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集體財產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被司法機關判決犯職務侵佔罪,韓鐵柱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緩刑二年;閆玉梅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零三個月;韓有信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零三個月;孫水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零三個月。2019年11月8日,市紀委分別給予韓鐵柱、閆玉梅、韓有信、孫水慶開除黨籍處分。

長葛市紀委認為,群眾利益問題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黨群幹群關係,事關黨的執政根基。上述典型案例的發生,充分說明仍有個別基層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缺失,黨性意識淡薄,宗旨意識弱化,其行為損害黨和國家形象,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全市黨員幹部要認真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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