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追讨十几次的赔偿款四天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写信谢法官

湘潭在线12月9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明 通讯员 胡斯扬)“短短四天时间,13万元医疗费终于到位了,太感谢唐法官了……”近日,湘潭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唐荷兰收到一封朴实却真情的手写感谢信,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张清明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谢意。

张清明的案件,还要追溯到去年年底。2018年12月5日,谭某华将家中墙面、吊顶等涂料业务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张某,张某以纯包工的方式又转包给张某林,张清明就是张某林雇请的工人。在使用搭建的竹架板刮涂料时,张清明不慎摔伤。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判决本案3名被执行人谭某华、张某、张某林应分别向张清明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今年10月,经张清明申请,湘潭县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后,3名被执行人仍未自动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11月19日,执行法官唐荷兰带领执行人员,到3名被执行人位于湘潭县石潭镇的家中上户执行。在向张某、张某林了解情况时,发现下落不明的谭某华近期曾与张某林联系,唐荷兰马上让张某林电话联系,劝其赶到石潭法庭参与执行调解。在场的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林一开始沉默拒绝,但在唐荷兰的耐心劝说下,他们态度软化,最后积极联系亲友筹措钱款。中午两位被执行人将7万余元执行款交到张清明手中。

下午1时,谭某华赶到石潭法庭,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唐荷兰对谭某华予以拘留。几天后,谭某华的家属将执行款6万余元交到法院。

张清明坦言,没想到唐荷兰这位女法官雷厉风行,几天时间就解决了他的难题,“我和老婆为了这笔钱跑了十几次都没要到,多亏了法院帮我们执行到位。”

>>返回湘潭在线首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