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零加成」醫院強行藥企「返點」!單位受賄,院長被判 6 年!

「零加成」醫院強行藥企「返點」!單位受賄,院長被判 6 年!

作為山東省首批取消藥品加成試點醫院,新泰市人民醫院竟將原藥品加成部分,以採購協議形式,強加作為「回扣」款項!

至案發時,新泰市人民醫院共收受某來自一家著名國資藥企的「回扣」款項 4900 餘萬元。經法院判決,新泰市人民醫院被認定為「單位受賄」,醫院時任黨委書記、院長陳某某也因犯單位受賄罪及受賄罪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 40 萬元。

「零加成」医院强行药企「返点」!单位受贿,院长被判 6 年!

這一案例被載入中國判決文書網,日前被山東當地媒體報道。

多年來,15% 的政策性藥品加成,一直是我國公立醫院重要的「收入」來源,但也因此滋生出,「大處方」、藥品回扣等行業亂象。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2015 年起,以「藥品零加成」為核心指標的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在各地推開,至去年 9 月底,全國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

但在此過程中,公立醫院,特別是公立三甲醫院「喊」虧聲不斷。由於響應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府財政補貼不到位等多種原因,一些收入「銳減」的公立醫院,開始在藥品採購環節,明示或暗示藥企「返點」。曾有醫藥行業人士指出,這些返點,從 (藥品採購款項) 的 5%~15% 不等,最高可達 20%,成為變相「以藥養醫」的暗流。

但上述情況一直未見具體個案報道,或政府官方回應,直到此次新泰市人民醫院的案例,經法律途徑「曝光」。

分析人士指出,如何修訂完善,或重修制定目前「爭議重重」的藥品採購政策,堵住新的「以藥養醫」暗箱操作,同時制定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 (醫保支付標準),建立有效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是亟待組建的「國家醫保局」掛牌後的首要挑戰。

與華潤合開公司

只為方便輸送數千萬藥品回扣

根據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裁判文書顯示,新泰市人民醫院在實施醫藥分開改革後,想保住一部分藥品差價,增加醫院收入,醫院黨委多次開會研究應對方案。

經過黨委會研究,決定選擇一家國有藥品供應企業,將藥品差價留在那家醫藥公司裡,供新泰醫院支取和花費,後來確定華潤公司作為新泰醫院的主要藥品供應商。

2013 年,新泰醫院與華潤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華潤公司按照供應給新泰醫院藥品總價的百分比,將藥品回扣款返給新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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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華潤公司負責人提出,華潤公司是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比較嚴格,將藥品回扣給新泰醫院不合規定,在財務上不好處理,提出雙方共同組建一家公司,由組建的公司與新泰醫院合作,方便給新泰醫院藥品回扣。

為此,華潤公司購買了瑞德公司,起初由新泰醫院將差價直接轉入瑞德公司在新泰市開立的銀行賬戶,賬戶內的錢由新泰醫院管理支配。新泰醫院把發票提供給瑞德公司,瑞德公司下賬處理。

隨後,決定把差價款直接留到醫院,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費的名義上交到新泰市財政局,新泰市財政局再返還給新泰醫院。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新泰醫院收受瑞德公司回扣款 9371364.2 元,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瑞德公司給新泰醫院回扣款 39810823.8 元。新泰醫院實際支付給瑞德公司購藥款 212009597.73 元,瑞德公司向新泰醫院開具 261191785.73 元的購藥發票。

經東平縣人民法院一審、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

  • 新泰市人民醫院犯單位受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 22446727.83 元上繳國庫; 繼續追繳該院違法所得 26735460.17 元;

  • 該院院長陳某某犯單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賄罪 (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在醫院建設綜合樓項目中收受他人財物,另案處理),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 55800 元並上繳國庫; 繼續追繳違法所得 1394189.66 元,扣押個人物品。

醫藥分開「挑戰」

以「藥品零加成」為核心的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國推開以來,多家大型公立醫院相繼「自曝」虧損。

早在 2016 年,湖南湘雅醫院、山東齊魯醫院陸續曝出在當地醫改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 (15% 的政策性加價) 後,由於財政補償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紛紛虧損,並向藥企施壓的消息。

為此,原國家衛計委在 2017 年 7 月印發《關於做好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屬管醫院參加屬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全面推開綜合改革,因執行藥品零加成政策而產生的虧損,地方政府應予以承擔,解決了長期以來這些醫院參與改革的後顧之憂。

但並不是每家醫院都有政策扶植,大部分醫院還需要自負盈虧。按照國務院的文件精神,實行「藥品零差率」後,公立醫院的這一塊「損失」將由三個部分來「填補」,即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政府補貼和醫院自行消化。

這三部分按照「811」的比例來分攤,即因取消藥品加成造成的政策性損失:財政補貼 10%,醫院自行消化 10%,另外的 80% 將由提高醫療服務價格來補償。

政策的設計看似美好,但在執行過程中卻沒那麼順利。此前,全國百強縣級醫院的院長劉方 (化名) 在接受健識君採訪時曾表示,之前取消了藥品加成,現在又要禁止二次議價,未來醫院怎麼活?銀行的 2 億貸款如何還?

有專家表示,「以藥補醫」這塊絆腳石必須搬走。但是,扭曲的補償機制已運行多年,破除「以藥補醫」並不容易。諸如上述這些「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並不少見。當然,不能都把「髒水」潑到醫院身上。

本文首發自「健識局」(id:jianshiju01),授權丁香園轉載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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