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Its琳琅
企業的範圍比較大,包括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結論是:合夥企業和公司的區別:合夥企業是非法人組織,公司是法人。這兩個有啥區別呢,其實是責任的承擔方式不同。
法人(公司)的責任承擔有兩種:
1.公司以自己的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公司有多少錢,就用多少錢還債,沒錢了也不會追究股東責任。
2.而股東是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就是在公司成立時,股東說要出多少錢,就以這份錢承擔責任(當然有例外)。這就是有限責任的意義,可以降低投資人的風險,因為投資人只用為公司出的錢承擔責任,如果公司經營不好,破產了也不用搭上了投資人的全副身家。而且公司的稅率比較重
合夥企業也有兩種分類: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是負無限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企業負債累累資不抵債的話,所有的合夥人都要承擔債務,企業死了合夥人也要把債務還了。有可能搭上自己的身家。而有限合夥是像是有限公司跟普通合夥的組合。合夥企業是不用交企業所得稅的,而是合夥人自己交稅。
創業設立什麼形式的好呢?看你們的自身情形。如果個人創業,一人有限公司這個形式不錯。如果多個人一起創業,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法的面紗
首先要明白,公司是企業的一種表現形式,除此之外還有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也就是說企業的範圍大於公司。
1、成立的基礎不同
公司以章程為基礎而成立,公司章程具有公開性,必須向社會公眾公開。
企業,如合夥企業,是以合夥協議為基礎而成立的。其合夥協議不向社會公開,但合夥協議的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
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之間是典型的資合關係,雖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一點人合性,但是由於有限責任制度的存在,資合的色彩更重。
企業的合夥人之間就是靠人合關係成立的,具體的說就是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來成立的。所以合夥人之間的依賴性關係比較強,信用度要求的比較高。
3、主體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業,它能夠以自己的財產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它不能對外以企業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的財產不夠償還債務時,還要靠投資人或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4、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
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直接承擔責任,而是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對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的債務承擔的是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就是賠到死哈哈)
5、規模大小不同
除公司外,其他企業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因為它靠人的信用基礎來成立,其規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規模會很大,股東人數也多。當然,也會有些合夥企業的規模會比較大,但一般的合夥企業的規模都小於公司。
6、出資方式不同
企業可以合夥人勞務出資(就是用勞動當錢)但是公司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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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
1.企業是經濟學名詞,公司是法律名詞;
2.企業在概念上包含公司,公司是企業的一種;
3.在法律上,有《合夥企業法》和《公司法》,沒有“企業法”;
4.合夥企業成立,只能選擇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之一。
所以,你題目中說的企業和公司有何利弊,無法比較,但是公司和合夥企業之間確有很多的不同。
下面法律微言詳細解釋一下:1.企業的概念
企業是指,以盈利為目的(賺錢),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一產、二產)或服務(三產),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簡單說:
(1)企業是用來賺錢的;
(2)企業是通過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來賺錢的;
(3)企業必須有法人,或者必須是社會經濟組織。
2.公司的種類
公司主要有五種——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混合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和無限責任混合的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說白了,就是誰成立了公司,要用個人所有的財產,對公司的盈虧承擔全部責任;
而有限公司,就是以這個人對公司的出資額,來承擔盈虧責任。所以公司這個概念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讓投資人以一部分資產拿出來做生意,即使生意失敗了,也能避免自己所有的財產都用於清償債務。
所以討論無限責任公司沒有意義,我國現行的《公司法》也只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法律規範範圍內。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更好區別了,主要是對公司資產的劃分不一樣。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資產是以出資額的比例劃分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把公司所有財產算成等額,出資人變成了持有多少多少股的股東。
3.合夥企業的種類
合夥企業就兩種,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二者的區別跟公司的無限和有限有些類似。
普通合夥企業,就是以合夥人的所有資產來承擔責任,企業如果破產了,就得拿合夥人的所有資產來償還債務;
有限合夥企業,就是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共同組成,跟有限公司一樣,有限合夥人以出資額來承擔責任,即使破產了,用出資額償還就行,不涉及個人的其他財產。
4.合夥企業和公司的區別
那麼合夥企業和公司有什麼區別呢?
最重要的區別有兩點:
其一,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而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簡單講,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公司,但是不能起訴合夥企業(只能起訴合夥人),就因為公司有法人。
其二,在納稅上,公司納的是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納的是個人所得稅,顯然,同樣的營業額,公司納的稅更多。
結論
如果想跟別人合夥做生意,要成立什麼樣的企業,法律微言的建議是:
(1)如果生意是以你為主,建議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雖然納的稅多,成立手續繁瑣,還需要公司章程,單獨的核算,但是保障了你的個人財產安全,即使破產了,也不會危及你出資額以外的財產;
(2)如果你僅僅是投資為主,建議你與他人成立有限合夥企業,注意這個企業,必須有一個人是普通合夥人,你可以成為有限合夥人,以自己的出資額承擔責任;、
(3)如果你有大把的資金,那麼就找個有潛力的股份公司入股吧,因為公司一旦上市,你就發啦!
法律微言
企業和公司是有一定區別的,具體去下:
首先,公司屬於企業的範疇。根據《公司法》規定,我國公司是指依照該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體特徵有:
1.必須依法設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方式和程序設立。
2.以營利為目的。公司以提高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和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這是公司區別於其他法人組織的一個顯著特徵。
3.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
以上內容說明公司屬於企業範疇。
其次,企業包括公司。從我國《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等相關規定來看,企業泛指一切從事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活動,以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組織。因此,企業包括公司。
按照企業財產組織方式的不同,企業在法律上又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獨資企業,即由單個主體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二種是合夥企業,即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出資人共同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三種是公司企業,即按《公司法》設立的企業。從概念範圍來說,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它也屬於企業的範疇。簡而言之,“公司一定是企業,但企業不一定是公司”。
從法律上來看,公司和特殊形式的企業在承擔的責任形式、社會認同度以及享受的稅收政策等方面有一定的區別。在當前公司股份認繳制度以及公司有限責任的情況下,個人覺得成立公司相對較好。
法律李行者
謝謝@悟空小秘書的邀請,作為職場二十二年創業十年的老兵,就我瞭解的知識做一解答,希望能獲得大家的點評和點贊,謝謝!
首先看了一下幾位的回答,感覺都沒有抓住題主的核心訴求,只能說是專業知識的堆砌吧。
題主問的是註冊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有何利弊,選擇哪一個比較好。
先來說不同點:
1、合夥企業以合夥協議為基礎,無需公開,隨時可修改;有限責任公司必須依據公司法制定章程,並向社會公開(提交給工商部門)。
2、合夥企業股東個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公司股東以註冊資本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合夥企業欠多少錢都要股東承擔,而有限公司則股東只需足額繳納註冊資金,欠賬還錢是公司的事情。
3、合夥企業股東可以是出資金,也可以出技術、管理都行,股份比例由股東協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按出資額確定股份比例。
4、合夥企業分紅是直接分錢,個稅由自己負責申報;有限責任公司分紅是先稅後分。
5、合夥企業股東進出可以按合夥協議來確定,無需社會公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修改章程,重新提交工商部門。
......
如何選擇哪一個,需要根據您做什麼。比如只是約束股東權益而已,實際經營還是其他公司主體,那麼選擇成立合夥企業就好了。如果作為經營主體,需要對外的情況,那麼還是有限責任公司為好。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請關注@磚家 不迷路。
磚家
在法律上根據所有制形式,企業可以分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三種形式。公司只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屬於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屬於非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與公司的區別有很多,當然,最明顯的就是公司是法人,合夥企業和獨資企業不是法人;其次,二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而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除此之外,二者出資的方式也不同,企業的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而公司的股東卻不行,還有就是稅收方面有啥區別,合夥企業是先分後稅,這方面比公司有優勢。
文化上師
企業和公司的區別很大。公司屬於企業,但企業不一定就是公司。因為企業的形式多,不僅僅是公司的一種。
李小平大律師
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