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注意了:即便养殖场违法,镇政府也无权关闭养殖场

​小王是一家养殖场的厂长,2019年4月,小王收到镇政府作出的通知,称小王的养殖场在水源保护区,造成了环境污染,要求小王关闭养殖场。那么,问题来了:镇政府有权要求小王关闭养殖场吗?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有权关闭养殖场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镇政府无权作出责令关闭的通知。这种情况下,若小王对镇政府的责令关闭通知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通知。



注意了:即便养殖场违法,镇政府也无权关闭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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