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疫情影響,各地中小學、高校均公佈將推遲開學的消息,這一情況不免引起一些在職職工的擔憂:未成年子女在家,父母需要上班的,誰來照顧孩子?職工若因此請假在家,單位能扣工資嗎?
考慮到這一情況的緊迫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於2020年1月31日便發文規定:
一、每戶家庭可有一名職工在家看護未成年子女,視為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情形,期間的工資待遇由職工所屬企業按出勤照發。
為此減少了眾多職工的擔憂。
但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教育委再次就此問題進行了說明,情況有所改變,有孩子的職工可要注意了,下面將針對最新通知作幾項重點提醒:
1、通知解釋了何種情況才符合在家看護的未成年子女,具體指因中小學和幼兒園推遲開學,疫情防控期間需要在家看護的
未成年子女。2、需要在家看護未成年子女的職工,應當落實請假制度。即職工需按單位的規章制度先辦理好請假制度,不可“先斬後奏”。
3、通知鼓勵職工在家期間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完成相應工作;企業可以安排職工採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提供正常勞動;可以實施靈活用工政策,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4、通知進一步提醒該類職工不得濫用該權利,在確實需要看護孩子的情況才可請假,若家庭中有長輩能夠看護孩子的,優先請長輩看護,讓職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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