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疫情影响,各地中小学、高校均公布将推迟开学的消息,这一情况不免引起一些在职职工的担忧:未成年子女在家,父母需要上班的,谁来照顾孩子?职工若因此请假在家,单位能扣工资吗?
考虑到这一情况的紧迫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20年1月31日便发文规定:
一、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
为此减少了众多职工的担忧。
但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教育委再次就此问题进行了说明,情况有所改变,有孩子的职工可要注意了,下面将针对最新通知作几项重点提醒:
1、通知解释了何种情况才符合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具体指因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在家看护的
未成年子女。2、需要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应当落实请假制度。即职工需按单位的规章制度先办理好请假制度,不可“先斩后奏”。
3、通知鼓励职工在家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完成相应工作;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可以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4、通知进一步提醒该类职工不得滥用该权利,在确实需要看护孩子的情况才可请假,若家庭中有长辈能够看护孩子的,优先请长辈看护,让职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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