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資治通鑑選讀99|李斯之死:從權傾天下到夷三族

資治通鑑選讀99|李斯之死:從權傾天下到夷三族

原文

二世皇帝二年

郎中令趙高恃恩專恣,以私怨誅殺人眾多,恐大臣入朝奏事言之,乃說二世曰:“天子之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也。且陛下富於春秋,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則見短於大臣,非所以示神明於天下也。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常居禁中。趙高侍中用事,事皆決於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治阿房宮,聚狗馬無用之物。臣欲諫,為位賤,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時上不坐朝廷,常居深宮。吾所言者,不可傳也。欲見,無閒。”趙高曰:“君誠能諫,請為君侯上閒,語君。”於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閒,可奏事。”丞相至宮門上謁。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趙高因曰:“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先使人按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聞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昔田常相齊簡公,竊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群臣,卒弒齊簡公而取齊國,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齊矣,而又貪慾無厭,求利不止,列勢次主,其欲無窮,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陛下不圖,臣恐其必為變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潔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非屬趙君,當誰任哉!且趙君為人,精廉強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勿疑!”二世雅愛信高,恐李斯殺之,乃私告趙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


是時,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無已。右丞相馮去疾、左丞相李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群盜並起,秦發兵追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戍、漕、轉、作事苦,稅賦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二世曰:“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境,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群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無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自殺,獨李斯就獄。二世以屬趙高治之,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欲上書自陳,幸二世寤而赦之。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狹隘,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飭政教,官鬥士,尊功臣;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又北逐胡、貉,南定北越,以見秦之強。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此皆臣之罪也,臣當死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則楚兵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高皆妄為反辭以相傅會,遂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二世乃以趙高為丞相,事無大小皆決焉。


資治通鑑選讀99|李斯之死:從權傾天下到夷三族


柏楊白話版

公元前二零八年 癸巳

秦政府宮廷禁衛官司令(郎中令)趙高,仗恃皇帝(二任)嬴胡亥對他的寵愛,專權橫行,為報復私仇,濫加誅殺,很多人在他手下喪生。久而久之,恐怕大臣們在金鑾寶殿奏事時,揭發他的罪行,於是向嬴胡亥建議說:“天子之所以尊貴,主要的是,人們只聽見他的聲音,卻看不見他的面容。而且陛下年紀還輕,對天下大事,不見得件件瞭如指掌。每天坐朝,和官員們面對,譴責也好、獎勵也好,萬一有不恰當的地方,豈不是暴露自己的短處,這可不是顯示天子聖明的好辦法。陛下不如藏在深宮之中,跟我以及跟熟悉法律規章的宮廷隨從(侍中),專門閱覽奏章,而就在奏章上批示。這樣,官員們就不敢故意再出難題,天下人也都會稱讚你是一位聖明的君王。”嬴胡亥欣然採納,從此不再出席早朝,不再主持會報,不再接見高級官員。趙高在深宮中陪伴,事實上,一切由趙高決定。


李斯對這項規則不滿意,趙高決心釜底抽薪,摧毀李斯。於是晉見李斯,問說:“關東(函谷關以東,也就是河南省崤山以東,關東山東,同指中原廣大地區)盜匪一天比一天猖獗,皇上(嬴胡亥)卻更加徵調苦工,修築阿房宮,又收斂聚集犬馬之類沒有用的東西。我打算規勸,可是地位卑微。這正是宰相的事,你應該說幾句真話,為國家請命。”李斯說:“這是應該的,我早就想提出建議。可是,皇上從不露面,深居皇宮。我要說的話,又不能使人轉達。想請求接見,皇上又沒有時間。”趙高說:“只要你肯規勸,我願盡我的能力,為你安排。”李斯十分感激。於是,趙高等嬴胡亥正在美女群中,荒唐享受、樂不可支的時候,派人通知李斯說:“皇上正有空閒,可以晉謁了。”李斯遂到宮門求見。最初,嬴胡亥還勉強出來應付,幾次之後,不禁大發雷霆,說:“我平常閒著,宰相不來。等我稍微休息休息,輕鬆輕鬆,他卻來找麻煩。瞧我年輕是不是?瞧我不敢拒絕是不是?”


時機已經成熟,趙高乘機說:“當初沙丘密謀(參考前二一○年),李斯是重要角色。而今陛下已即位皇帝,宰相不過仍是宰相,他的願望很明顯,要陛下割給他土地,封他當王。陛下如果不問我,我有話也不敢說,既然問我,我不敢隱瞞。宰相(李斯)的大兒子李由,是三川郡(河南省洛陽市東白馬寺東)郡長(守),故楚王國領土上的那群盜匪,像陳勝之流,都是宰相鄰縣的子弟,雙方有濃厚的鄉情。所以盜匪們在故楚王國領土上,公然橫行,經過三川城下,李由都不攻擊。我聽說李由跟盜匪之間,書信來往頻繁,因為沒有得到證據,所以不敢向皇上報告。尤其是,宰相主持政府,權勢比陛下還大,我也不敢冒犯。”嬴胡亥既恐又怒,要對付李斯,但又怕不瞭解實情,於是派人去洛陽調查李由跟盜匪勾結情形。


李斯這才明白他已陷於險境,於是上奏章攻擊趙高說:“趙高無論懲罰人或獎勵人,大權跟陛下沒有分別。從前田恆當齊國國君(二十九任)簡公姜壬的宰相,偷竊國君的恩德和權勢,對下收買人民,對上收買群官,最後終於殺掉姜壬,奪取齊國(參考前三八九年),這是天下週知的史蹟。而今,趙高心意邪惡,行為奸險。私人的財富,遠超過田恆。而又貪得無厭,不停的追求利祿,在皇宮用事,權力僅次於君王。劫持陛下的威信,猶如韓玘當韓王韓安的宰相(胡三省注:李斯奏章是向嬴胡亥警告:亡國之禍,近在旦夕,故特別強調韓安信用韓玘故事。韓王國亡國之時,定有宰相韓玘這個人,可惜史書沒有記載。李斯跟韓安同時,韓玘之事,嬴胡亥也應親自看到,所以李斯才在奏章中,提出這項教訓)。陛下如果不加控制,恐怕要爆發事變。”嬴胡亥說:“什麼話?趙高不過一個宦官,從不因為安適而放縱,也不因為危險而變心。潔身自愛,謹慎忠誠,是他自己的努力,才使他升遷到今天的官位。他用他的忠貞作為進身之階,用他的信譽保持他的官職。我認為他實在是一位賢才,而你卻懷疑他,為什麼?而且,我如果不信任趙高,教我信任誰?告訴你,趙先生這個人,精明廉潔,幹練而有魄力,對下深切瞭解民心,對上又能合乎我的心意,你不可說他的壞話。”嬴胡亥寵愛趙高,已經入迷,恐怕李斯把他殺掉,就把李斯攻擊趙高的奏章,告訴趙高。趙高說:“宰相所害怕的,只剩下我,我一死,他可就是他所說的田恆。”


這時,天下大亂已成,地方政府解體。關中(陝西省中部)武裝部隊不停向東出發,進剿盜匪。為了挽救大局,右宰相馮去疾、左宰相李斯、將軍馮劫,聯合上奏章說:“關東(函谷關以東)盜匪蜂起,政府派軍征剿,殺戮很多,而盜匪更多。禍源來自戰士戍邊和苛捐雜稅,以及水陸運輸、諸般苦役。請求暫時停止阿房宮工程,削減邊防軍輪調次數。”嬴胡亥的反應,奇異而且兇暴,大怒說:“掌握政權的好處,在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領袖有權,部下有責,沒有人敢為非作歹。四海之內,完全在自己控制之下。從前,姚重華(虞)、姒文命(夏),雖然當了尊貴的君王,卻關切窮苦,處處為人民著想,怎麼可以效法?先帝(嬴政)在國王位置上興起,統一世界,而今天下昇平,鎮壓四周蠻族,為的是安定邊境。興築宮殿,不過表示心情得意,你們都已看到先帝的成績。我自從即位,兩年之間,盜匪四起,你們不能撲滅,反而要求取消先帝的既定國策,對上既不能報答先帝,對下更不肯盡忠於我。要你們坐在尊貴的座位上幹什麼?”下令逮捕,打算找一個罪名處刑。馮去疾、馮劫自殺。李斯不願自殺,獨自向監獄報到。嬴胡亥命趙高擔任審判長,聲稱李斯跟李由涉嫌叛亂,同時逮捕他們的親屬和朋友賓客。


趙高審判李斯,僅苦刑拷打,就多達一千餘次,李斯不堪刑求,只好承認罪狀(現代稱“坦承不諱”或“自動招認”)。李斯所以自誣謀反,不願自殺的緣故,是他自認為對國家建過大功,又有辯才,以及事實上他並沒有謀反,相信終可以洗刷清白,獲得昭雪。等逃過苦刑,再給嬴胡亥上奏章,希望嬴胡亥醒悟赦免。因此在獄中上疏說:“我自從擔任宰相,治理人民,已三十餘年。最初秦王國疆域狹小,土地不過一千里,戰士不過數十萬人。我竭盡能力,秘密派遣大批間諜,攜帶黃金白玉,到各國遊說。而我們則暗中加速武裝,修明政治教育,擢升戰士勇將,尊崇對國有功人士。威脅韓王國,削弱魏王國,擊破燕趙,消滅齊楚,終於兼併六國,生擒他們的國王,擁護先帝(嬴政)即位天子。之後,北方驅逐胡人、貉人(長城以北各部落),南方戡定百越部落(從越南北部到錢塘江口,各部落總稱。參考前三八七年),展示秦王朝強大。更建議統一度量衡制度及統一文字,推行全國,樹立秦王朝的威望。這都是我的罪行,早就應該伏死。幸蒙皇上准許我繼續效力,才延長到今天,請求陛下垂念!”奏章呈遞上去,當然先到趙高之手,趙高把它扔到垃圾堆裡,冷笑說:“囚犯有什麼資格寫報告!”然而也使他提高警覺,決定堵塞最後一個漏洞。


於是派遣他部下十餘位門客(門客,位於奴僕與朋友之間一種特別幕僚,戰國時代,有權力的人廣收賓客、食客,之後或稱門客。地位可高可低,只在奉承主子歡喜,不必辦事,跟真正的幕僚,又有不同),冒充監察官(御史)、禮賓官(謁者)、宮廷隨從(侍中)之類,宣稱奉皇上命令,複查李斯案情。李斯以為他的奏章發生效力,據實回答:絕對沒有謀反。冒牌官員回報後,趙高責備李斯不肯合作,再加苦刑拷打。若干次之後,李斯畏懼痛苦,再有人來詢問時,只好繼續自誣。後來,有一天,嬴胡亥果然派遣親信前來複查,李斯無法辨識真假,不敢更改口供。嬴胡亥得到報告,感謝上蒼說:“要不是趙高,幾乎被李斯出賣。”嬴胡亥派往三川調查的欽差大臣,到三川時,三川郡郡長李由,已被楚國(羋心)大軍格殺。欽差大臣回到首都咸陽,正逢李斯被捕下獄。欽差大臣證明李由並沒有謀反,但趙高向嬴胡亥報告,卻恰恰相反,說欽差大臣已證明李由確實謀反。於是李斯被認定罪大惡極,判處五刑(一、先在面上刺字。二、削鼻。三、砍下雙腳腳趾。四、用鞭抽死。五、斬首,剁成肉醬),在咸陽街市上腰斬。李斯被押出監獄,綁赴刑場途中,第二個兒子也一同處決,他轉頭對兒子說:“我們牽著獵犬,同出上蔡(河南省上蔡縣·李斯故鄉)東門,追逐狡兔,再也不能了。”說罷,父子相對大哭。死後,屠殺三族。嬴胡亥遂任命趙高當宰相,事無大小,都由趙高全權處理。


柏楊曰:


李斯被處決,不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冤獄,但卻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和最大的一個冤獄。男主角竟是締造秦帝國的巨頭,擔任宰相三十年,身兼法家學派鉅子。這場冤獄為中國政治性冤獄政策,立下很多典範,被以後兩千年間的暴君暴官,謹慎奉行。最主要的手段是“誣以謀反”,對有些人,如果不誣以謀反,簡直無法剷除。這頂鐵帽,即令是宰相,也無力承當。以致發展到最後,甚至還有強臣指控君王謀反的怪事,它是一種銳利的誅殺武器,對宰相固可以使用,對君王同樣可以使用,對手無寸鐵的文化人跟平民,更易如反掌。


次要的手段是“苦刑拷打”,它除了摧毀肉體的抵抗力外,還同時摧毀對手的尊嚴。於是產生了“攻破心防”“自動招認”“坦承不諱”專業術語,鐵帽遂成為孫悟空頭上的金箍,怎麼拿都拿不掉。李斯自恃他的忠心和辯才,趙高何嘗不知道李斯忠心!至於辯才,李斯的奏章即令到了嬴胡亥面前,也不能救他一命。從奏章上看,秦帝國的建立,彷彿李斯一手完成,那麼,置嬴政於何地?專制封建政體下,天下只有一個人才,就是“領袖”。功歸於上,或許還可自保;功歸於己,縱在平時,也會招禍,何況縲紲之中?李斯對官場如此陌生,三十年宰相,可是白乾。即令不會激起反感,嬴胡亥成見已深,豈會採信一個囚犯的一面之詞?哪一個囚犯不喊冤枉?誰敢推翻案卷裡調查所得的“確鑿”證據?嬴胡亥真想了解真相,何必派人複查?和李斯親自面對就行了,但嬴胡亥豈是肯面對之人?


冤獄政策中最毒辣的一招是使用詐術,使李斯不敢翻供。詐術日新月異,二十世紀的是:“只要你表示悔過,我們就送你回家。”再有智慧的人,都很難抵擋;以致李斯第一等英才,竟栽在三流獄吏之手。而嬴胡亥明知趙高是李斯的死敵,卻把李斯交他審訊,結果當然可以預卜。但這一點卻給後世的暴君暴官們一個很大啟發。


從發生冤獄的多寡大小,可以衡量一個政權的品質。瞭解這項因果,對中國歷史演進,當會獲得更深刻的認識。


資治通鑑選讀99|李斯之死:從權傾天下到夷三族

札記


趙高編織的陰謀如一張蜘蛛網,連權相李斯也如一隻蟲蚋被網羅而無法逃脫,最終被血腥吞噬。高處不勝寒,專制權力下的權鬥與冤獄可怕至極。


《史記》太史公曰:“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曾國藩曰:“古來如李斯、曹操、董卓、楊素,其智力皆橫絕一世,而其禍敗亦迥異尋常。近世如陸、何、肅、陳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終。故吾輩在自修處求強則可,在勝人處求強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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