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没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盖的房子被拆了,没地方住该怎么办?

用户1236421833314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去申请宅基地。但是,擅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违建,其最终结果肯定是被强制拆除。


如题所述,一户村民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便无法建造住宅,面临着无家可归的悲惨境地。于是,为了能够有家可归,他们家擅自在承包的耕地上建造房屋,但刚刚建好便被当做违建强制拆除。那么,这户人家该何去何从呢?难道继续“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吗?

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等在内的农村土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证组织成员的基本生活,便将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下去,作为一项福利政策。因此,如果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某户村民,没有可供居住的房屋,那么可以向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用于建造住宅。

当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受到“一户一宅”的原则约束,它的含义包括“如果将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出卖给了其他村民,那么便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道理很简单,如果允许周而复始地申请宅基地,那农村土地就成了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二个方面是,我们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政策,任何人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耕地,那么便只能用来耕种农作物,而不能用来建造住宅。所以,村民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造住宅,当然属于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是必然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冰焰


农民没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盖的房子被拆了,没地方住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认真调查研究,或者进行合理的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给出合理的答案。

一、农民不可能真正意义上没有宅基地。

农民没有宅基地,没有地方住,这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农村聚族而居,都是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个村里,建国前土地私有时,会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建国后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在人口多住不开,或者儿女大了要结婚分户时,村里也会根据情况批给宅基地,允许其建房。怎么会没有宅基地呢?

所以,如果农村人口自称没有宅基地,通常是这种情况:农村子女结婚需要分户建房,但个别地方村庄尚水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审批工作暂时冻结,所以部分青年结婚后可能没有独立的宅基地。但是,这种情况,不存在没有地方住的问题,因为父母原先在农村是有房子的,无非是暂时和父母生活在一栋房子内,待宅基地审批工作解冻后依法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

二、在自家承包地上盖房是违法的,撤除有法可依。

国家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同时规定,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承包的土地均为可耕地,有的甚至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这些土地是不能用来建设住房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不能改做他用。所以,农民即使住房条件达不到标准,也不能私自在自己承包土地上建设住房。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住房,肯定无法取得审批手续,属于声音建筑,必须依法拆除。

三、违章建筑被拆除,农民也不会无地方居住。

前面我已经分析了,即使住宅条件不达标,农村也不会没地方住,无非是居住拥挤一点而已。既然外来的农业人口,在这个村里流转土地耕种,因为在该村没有户口,无法取得宅基地,没有住房,也不存在没有地方居住的问题。我们都知道,随着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现在农村有近一半的房屋空闲,这些空闲的房屋,如果租赁起来非常便宜,如果是老街旧邻,甚至借住都完全可以。所以,在农村,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农民没有地方居住。

综上,这个问题属于伪命题,是个别乱圈乱占或者违章建设的人,以没房居住来博得人们的同情,为自己的违章建设找借口,这样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乱圈乱占和违章建设必须拆除,国家不会让农民没有地方居住,一户一宅的政策非常明确,多占住宅肯定不行,所以,不要打如意算盘,想在农村建房,必须达到相关条件,依法进行申请审批,取得合法手续后才开工建设,否则必定赔了夫人又折兵,也崩想博得别人的同情。


齐东晏子


前一阵子在农村拆除违章建筑的很多,一般在农耕地上或者自家的承包地上建造农房的,不符合规定的都要被拆除,但是最近这些天这项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没有听说哪里还在拆农房的。


在我们这里对于没有宅基地的这部分农民,如果说在自家的承包地上盖个房子,仅仅用于居住,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只要他家农房不是建得特别招摇,一般是不会被拆除的。虽然说为了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农村住宅,但是也都是在充分考虑了实际生活情况,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来拆除违建。

如果村里已经没有宅基地可审批,而且自己家又有承包的耕地,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能让农民没有这地方住,无家可归,所以说在自己的承包地里边儿建个小农房,仅仅够自己家人居住,村子里一般不会给拆除。


当然了,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样,我这里说的是我们当地的一个实际情况。如果说你所在的村子执行的比较严格,哪怕在自己的宅基地里盖农房也必须要拆除,那这其实也是合规的,只是从情理上来说,有一点苛刻,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住房问题了。

一方面,只要你是本村的村民,户口也是农村户口,那就可以买卖同村人的农房来居住。比如说在村子里有很多空闲的农房,还有一些是五保户在去世之后,村里将农房收回,这部分农房都可以买卖用来居住。另一方面如果实在买不到农村的农房,那就只能去租住别人的房子,在农村租房子都是很便宜的,不像现在在大城市租套房子都得两三千块钱,在农村租一个月的农房也就几百块钱吧,想来也比较划算。


在农村只要祖辈父辈都是村里的人,基本上没太有没有农房可居住的情况,就算自己没有得到宅基地,自己的父母总归有房子吧,爷爷奶奶也应该有,早早晚晚都会继承上一套的,有的人甚至还能继承多套,到那时候住都住不过来。


一品小十六


惠农圈为你解答疑惑!由于去年土地确权的工作完成后,现在各地的农村都开始进入了整改对于一些违规建筑,是要进行拆除的为了改善农村的面貌成形象,改善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于是,国家在对于农村土地改革方面,加大了严查力度对于,那些私自占用国家耕地的建筑,一定是要拆除的。

可是,在农村却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有的农民在农村里没有宅基地,而在当地农村落户的时候,就把自己家的房子盖在了耕地上,这样其实严重违反了国家对于耕地的保护政策,严重触碰了国家的红线对此,是没有余地,必须要进行拆除的。

而对于这种情况,农民在承包地上建造的房屋被拆除,农民将没有地方住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的,如果是当地的农民,就可以向当地申请宅基地其实,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是不会存在的。因为当地的村民自己肯定是有宅基地的,而在承包地上建房,是要拆除的。

另外,有一种情况下,农民的宅基地是不得以建在承包地上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在进行规划的时候,是会给予相应的补贴的很多情况下,国家会给予农民以房屋换房屋的形式进行拆除。

因此,对于农民没有宅基地,却有承包地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对于那些特殊的情况,国家拆除农民的房屋是有相应的补偿的。


惠农圈


这样的事情到自己的事情真有,我就是一个,上无片瓦当风雨,下无寸土立足基。我是66年出生的,上有三个哥哥,当时我父亲双目失明,家庭条件无法说,十二岁时分家,家里总的来说只有几十平米的老屋,所以家庭的需要先分给三个哥哥来骗媳妇,到等我成年后给我造二间民房,后来改革开放了,我外出二十多年末归,等我回归故乡时村里的房地基全部给村干部卖出,没有一寸土是村集体的,后来村干部 换届新干部也无能给我的房基,我儿女己有二十多岁,只做在自己的田里建房。你们邦助我想一想我如何的好。


春天花开171036994


农民没有宅基地,在自家承包地上盖的房子被拆了,没地方住该怎么办?有人说,很多农村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了,很多农民不得不在承包地上建房子。可是,这些房子从一开始就是违章建筑,最后只能是被拆除。那么,这些农民怎么办?总不能睡大街呀!其实,事情远没有这么麻烦,很多的处理方式,既耽误不了住房子,也耽误不了致富。

1、农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属于违建吗?

有人就问了,如果农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是不是违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所谓的违建就是没有合法宅基地手续,违反宅基地申请和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村庄及乡镇建设规划,没有取得宅基地施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有一些是用来居住的,有一些是用来搞多种经营,比如说开农家乐、搞小工厂甚至作为仓库等牟利的用途。

2、农民在自己家承包地上建房子,如果违建要拆除吗?

我国处理农村违建是不是一定要拆除,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有宅基地合法手续,但是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和图纸擅自多占的宅基地,应由村集体对多占的,超标准的部分收取宅基地使用费。而,那些违规建设在承包地、江河堤防、荒地、林地上的违法建设的宅基地则要强制拆除。还要,责令恢复原耕地、林地、荒地的生态和土地属性。

3、农民申请不到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有人说,不是农民愿意搞违建,违规擅自建设宅基地。主要是,近些年,很多农村地区不批新宅基地了,没有地方建房子,所以才擅自违规建设。这种说法对吗?很显然,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原因就是,虽然政府不再批准新建宅基地。但是,有需要的农民仍然可以有效使用存量宅基地建房子。啥叫存量宅基地?就是说,可以和同村村民购买老宅基地、老房子翻建。也可以去乡镇购买楼房,还可以进城买商品房。

4、有没有人因为政府不批新宅基地而睡大街?

这样的情况当然没有,或者说那些以政府不批宅基地而去违建的人对擅自搞违建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他不想出钱购买人家的旧房子或旧宅基地。想一分钱不花就可以占用耕地、林地、荒地甚至公路两边的土地建房子。至于以后是不是被强拆他们是抱着侥幸心理,万一躲过了强拆自己岂不是占了大便宜。殊不知,害人害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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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大多数出在上世纪80-90年代,家里弟兄多,祖传宅基地很少,分不过来,村集体又没有新规划宅基地,那时在自己地头盖房也没有太多管制,有的人就盖了住房院子,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大多数村集体会规划宅基地提供人多宅基地少的家庭,如果是这种情况,可耕地里盖房是违法的,村里也不让,现在可能面临强拆的风险,如果是被拆后没地方住,如果处理的好,是30-40年前早期盖的房子,可能多少有点补偿,不会太多,如果是强拆,而又没有安置措施,拆迁单位是违法的,可以找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前提条件是全家身无住所)。但是如果是近十多年盖的房子,遭遇违建强拆,除了倒霉还是倒霉。

总之承包地里盖房是很麻烦的,农民老百姓折腾不起,一旦遇上了穷半辈子,积累多少年盖一个房子,遇到强拆,几乎没有幸免的可能,唯一的出路就是早做打算,把损失降到最低,不管是再盖也好,租也好,买也好,平安稳定的度过这个时期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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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也就是说在耕地上建房,让其成为宅基地,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一种违规行为。政府依照相关规定拆除违规建筑,进行土地复耕是合法的。

当然如果提前申请得到了政府和村集体的批准,能够在农田中盖房子的话,那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拆除,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从提出的问题中可以看出,他在农村地区没有宅基地,显然无法获得宅基地的皮肤,更不可允许其在农村的土地上进行建设。所以这个房子拆除符合法律程序,没有太大问题。

在农村地区有耕地,但是没有宅基地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因为家里子女众多,在结婚以后独立出来生活,而村集体没有空闲的宅基地可以分配,导致他无宅基地可盖房子。这种情况下一般向政府相关部门和村集体提交宅基地申请,等待他们批复。

第二种情况就是已经将户口迁出农村地区,成为非农户口。如果是这种情况,现在在农村地区已经无法获得宅基地。只能通过继承法继承父辈的房屋所有权,但是同样不能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继承的房屋只能修葺而不能重新推倒重建,如果推倒重建的话,需要向政府递交新的宅基地审批申请,但因为户口已经迁出,这种申请是不会被批复的,而且宅基地会被收回。但是如果只是将继承的房屋财产进行翻修的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另外最现实最高效的一种方式,就是在农村地区租赁一所空闲的房子。现在农村地区有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家里的房子都处于空置状态。每年花一部分钱可以租赁这些空闲的房子来生活居住,这是最现实也是最无奈,但却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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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承包耕地建房,特别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建房,被强制拆出的机率非常大。所以,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建房,占用普通承包耕地建房,必须要经过申请,获得批准建设手续后才能合法修建。



农民没有宅基地,在自己承包地上盖的房子被拆了,没地方住该怎么办?

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被拆出是无补偿的。

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政策规划区,是一定不能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违规占用必保耕地建房或者违规在政策规划区内耕地上建房,强制拆出违章建筑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拆了就拆了,你是没办法的。

可以购买本村闲置宅基地修建。

在农村有很多老房子是长期闲置无人居住的,没有宅基地可以花点钱购买别人闲置宅基地,申请拆旧建新,也可以购买别人的空闲地块申请宅基地建房,还可以购买农民修建好的成品自建房直接居住。千万不要说没钱购买宅基地,没有宅基地别指望村里面会免费分配宅基地,唯独通过花钱购买。

可以购买商品房居住。

现在很多批不了宅基地的人都是进城购买宅基地,有些农村也有商品房。有钱购买商品房是最方便的,但是,进城买商品房,农村的承包地就没法耕种了,农村有商房最好。但是干农业的人购买商品房居住都是非常不适用的,粮食农具没有放处。

可以长期租农民闲置房屋居住。

没有钱修建房屋,长期租用农村闲置房屋居住也是很划算的,农村很多自建房闲置荒废,不需要租金,有时也能租用,很多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村老房子免租金找人看房子都找不到,所以,没钱买房子,在农村先租闲置房屋居往也是可以的,挣到钱了,再购买宅基地申请修建。

总之,农村耕地是不能违规占用建房的,即使没有宅基地只能使用承包地建房,也得先申请,获得批准再建,不批准耕地修建尽量想办法找可以批准修建的其他土地修建,冒险违法占用耕地一但被强拆,损失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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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既然没有宅基地,那么没在自家承包地上盖房子之前住在哪里?既然有房子住,那么为什么还要知法犯法,到承包地上盖房子?所以说,你这个问题是矛盾的。

国家是要保护耕地,是要大面积拆违。但是,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特别是涉及农村稳定的问题是非常慎重的。对因为多种原因,农民违法、违规建设的住宅特别是正在使用的住宅,比如超占宅基地、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问题,原则上是处罚、有偿使用和补办手续,而不是拆除。特别是:不可能拆除农民正在居住的房子导致农民无房可住,流离失所。

对农民超占宅基地、占用非宅基地建设住宅等问题,国家规定,以1982年为线,区分不同情况,有的直接给确权,有的补办手续后给确权,有的不给确权仍归农户使用,但是要收费。而且,国家只是经过在安徽的试点基础上,制定了原则性政策和一个参考标准,具体收不收、收多少钱、什么时候开始收、收上来的钱如何使用、如何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由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同时,必须要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比如,对超占宅基地问题。国家规定:超占20㎡以内的不收费;20-70㎡之间的,每㎡每年3元;70㎡以上的,每增加50㎡,每㎡每年增加3元。


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确实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比如秦岭大规模违建,真是无法无天,胆大包天!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别人违法没有被处理于是自己也去违法。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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