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工人會轉變成機關工人嗎?

青春在西部


別做夢了!事業工勤不會轉機關工勤!

黨政機關在職人員有兩種編制,一是行政編,二是工勤編,也就是俗稱的行政工勤人員,身份為工人。事業單位只有一種編制,那就是事業編,但分三種崗位:管理、專技和工勤崗。前兩者是幹部身份,後者為工人,主要是為了安置退役軍人等特殊人群設置的事業崗位。無論行政工勤和事業工勤,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都是工人身份,按規定不能轉幹、提拔和擔任領導職務。事業單位現在實行崗位管理後,允許符合條件的工勤人員通過競聘等方式轉到專技或管理崗,享受相應的待遇,但轉崗不轉身份,工勤人員的工人身份不會改變。

工勤人員從事的是輔助性工作,比如司機、打印、維修等。這一部分職責在黨政機關,現在基本上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社會化,工勤崗位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因此,各地黨政機關現在對行政工勤編制都採取了控制,原則上只出不進,現有工勤人員隨退休自然減員,編制退一減一,直至全部取消。事業工勤雖然不會取消,但隨著崗位服務的社會化,也在逐步減少崗位的職數。無論機關工勤還是事業工勤,編制和崗位減少是大勢。

本輪黨政機構改革,部分事業單位因為具有行政職能被歸併到行政機關,相應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隨職能劃轉到機關,在編制限額範圍內置換行政編制,這僅限於幹部身份人員,事業工勤人員不在其列。如果單位改行政,事業工勤人員按規定只能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不會隨單位轉到機關改為行政工勤編制。

行政工勤和事業工勤相比,除了多了一個車補,其它的工資待遇、福利政策、晉升方式都差不多。事業工勤還可以申請轉崗,相對而言比行政工勤更靈活,其實完全沒有必要轉崗行政機關。


80後小公


事業工人是不可能轉變成為機關工人的。這是因為,黨政機關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隨現有工勤人員的自然減員,隨退隨銷。

黨政機關的幹部使用行政編制,工人使用工勤編制;事業單位不分幹部工人,一律使用事業編制。因此,只有黨政機關,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幹部工人身份差距和編制差別。黨政機關經過幾次改革,會計、司機、打字員、水電工等後勤服務人員,都隨著改革逐漸消失,或者由新成立的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承擔。公車改革後,黨政機關的司機,也全部劃轉到公平管理平臺統一調度使用。現在在機關存在的工人,都屬於老職工,是歷史遺留問題,隨著現有工人退休、調動、死亡等自然減員,工勤編制隨退隨銷,黨政機關也不再接受退伍軍人等工勤人員安置,在不久的將來,黨政機關將不再存在工人一說。

其實,黨政機關的工人,和事業單位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份車補。和事業單位不同的是,黨政機關的工勤人員已經不允許以轉幹、聘幹、代乾的身份,在領導崗位工作。黨政機關原來提拔的工人領導,要逐步退出實職,只能擔任非領導職務,或者只享受相應職級待遇。

而在事業單位,隨著全員聘用制改革,工勤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應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享受該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待遇,和職級、職稱工資,包括退休年齡、工資待遇、個人晉升等都與幹部無異。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進一步消除了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幹部、工人身份差別。從發展有角度來看,事業單位的工人,完全沒有必要轉崗到黨政機關。


職言管語


事業工人不可能轉為行政工勤,因為行政工勤正在逐步消化,除了軍轉安置等特殊情況外,行政機關不再新進入工勤人員,將來行政單位會只有公務員編制。

行政單位編制分為公務員編制和工勤編制,採取不同的晉升方式,公務員通過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來晉升,工勤編通過評定職稱晉升,包括普通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事業單位編制均為事業編制,按照崗位不同,又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事業工勤崗位和行政工勤崗位設置一樣,也需要通過評定職稱晉升。

事業單位工勤崗位,一般不具有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剛開始參加工作時會被安排到工勤崗位,最開始因為沒有職稱,只能安排工勤崗位,有職稱以後再逐步晉升。但是,隨著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工作的進行。現在進入事業單位一般要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也就是說。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一般都是很久之前參加工作的,或者說軍轉安置等特殊情況。

行政工勤人員,現在很多地方都要求只出不進。除了本來就已經是行政工勤人員之間的相互調動,以及軍轉安置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行政機關不在單獨招錄工勤人員。將來的行政機關只會有公務員,行政工勤人員會逐步被消化,行政工勤編也會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所以說,事業工人是不可能轉為行政工勤編的,不僅僅是事業工人,即便是事業幹部,想要進入行政單位也是很困難的。在公務員法施行之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一般會按照身份來分為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畢業的直接具有幹部身份,但如果不具有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的話,那隻能是工人身份,然後可以按照轉幹錄乾等規定來成為幹部身份。公務員法實行之後,尤其到現在,幹部身份的作用越來越不明顯,現在講究的是公務員身份和事業身份。

總之,事業工人是不可能轉為行政工勤編的,行政工人身份屬於歷史遺留產物,將來一定會被逐步取消的。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中省直遴選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起來廣大事業編制幹部常做的“夢”---事業編制身份幹部怎麼樣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雖然,對於大多數普通事業編制幹部而言,這個難度確實是極大的,但是也還是有渠道讓事業編制的幹部轉為行政編制的公務員的。

同樣的,事業工人(即事業編制工勤崗位)怎麼樣才能轉變成為機關工人(即機關工勤崗,不一定是機關工勤編)呢?雖然大多數大V的回答都是不可以,但是,我就舉兩個工作中碰到的案例說明,至少在這兩種情況下是事業工人是可以可以轉變為機關工人的。

第一種情況下,是機構改革的大環境,原來的事業單位整體轉為參公單位甚至行政單位,那麼原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機會轉變身份的。

比如,我曾在人社局的一份文件中看過,之前社保局事業編轉參公後,原社保局事業編制的綜合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位普遍登記為參公身份,工勤崗的司機就登記為機關工勤編,管理考核工作也由人社局的事業單位管理股轉為公務員管理股負責。我現在所在單位也是如此,原先全系統由事業單位參公後,大多數事業編制的工勤崗位轉變為了機關工勤編,成功實現了身份轉變。

另一種情況則是提拔的時候,即由事業編制提拔到機關單位任領導,但是身份是機關工勤編,這種情況更多的出現在以前事業編制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身上。(可能現在很多人理解不了,我也理解不了,因為現在幾乎沒有這種情況了,但是以前確實比較普遍)

比如,我在縣裡經常聽過這個案例,車改之前一個縣委副書記的司機,本來只是事業單位的普通司機,連編制都沒有,但是服務領導的時候被這個領導看重調去做專職司機了。後來這個領導高升走的時候,給這個司機謀了個行政機關的副職做。我曾經納悶過好久,這也行!?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副科級是聘用副科,只行使副科職權,但是身份還只是工勤崗。


公考知心人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能轉為行政機關工勤人員嗎?就普遍情況而言,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是不能轉為行政機關工勤人員的,但凡事皆有例外,小編就見過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先辦理辭職,然後通過特殊渠道招聘進入行政機關做工勤人員。但這種個例鳳毛麟角,故不在本文探討之列。

其一,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為何不能直接轉為行政機關工勤人員?

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是受所在單位性質的限制,儘管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與行政機關工勤人員都屬於工人身份,但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畢竟是不同性質單位,兩者的工勤人員相互調任既缺乏明文依據,也無相關渠道。

二是行政機關工勤編制實行嚴格控制,原則上只出不進,現有的工勤人員均通過退休等方式自然減員,其使用的工勤編制也隨之消減,直至全部取消。因此,行政機關也不會有空缺工勤編制進人。行政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後的人力缺口,將採取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替代。

其二,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與行政機關工勤人員有何異同?

相同之處在於:兩者均為工人身份,按規定都不能轉幹、提拔和擔任領導職務,其崗位等級均設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5個等級,晉升要求和程序大致相同,相同地區的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同級別工勤人員的工資待遇並無多大差距。

不同之處在於:一是工資結構不同,行政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結構與公務員差不多,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規範性津補貼、績效考核獎等組成;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結構與事業單位管理崗、專業技術崗人員相同,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等組成。二是行政機關工勤人員可領車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無此福利。三是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符合條件的工勤人員可通過競聘等方式轉任管理崗或專業技術崗,並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其三,為何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轉崗行政機關全無必要?

兩者同地區同級別工勤人員的工資待遇、福利政策、晉升方式都相差不大,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還可通過競崗轉任管理崗或專業技術崗,發展空間反而更大,比行政機關工勤人員更佔優勢。

歡迎關注職場李論,更多職場思悟解析,期待與您分享!


職場李論


你這裡的工人應該是指工勤編制。

工勤編制有事業單位工勤編制和機關工勤編制兩種,兩者乾的活都差不多,都是做一些簡單的工作,比如打字、收發文、司機、綠化養護等。一般通過部隊轉業或者其他途徑進入單位。

雖然兩者乾的活差不多,但福利待遇確不相同。事業編工勤領的是事業編的工資福利,機關工勤的福利待遇參考的是公務員的標準。兩者的升職空間差不多,基本沒有上升空間。

工勤編制在很多地方已經不再招聘,原有的工勤人員實行老人老辦法,保留工勤編制指導退休或離職,工勤編制自然消失。

事業編工勤沒有相關的規定能夠轉為機關單位工勤,但有些地方有規定事業單位的工勤崗可以轉為事業單位管理崗或專業技術崗。比如湖南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工勤技能崗位轉聘到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應有相應的崗位空缺,具備本單位擬轉聘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連續三年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興趣可以去了解下你們當地的相互政策。


乙木說


黨政機關的幹部使用行政編制,工人使用工勤編制;事業單位不分幹部工人,一律使用事業編制。因此,只有黨政機關,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幹部工人身份差距和編制差別。黨政機關經過幾次改革,會計、司機、打字員、水電工等後勤服務人員,都隨著改革逐漸消失,或者由新成立的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承擔。公車改革後,黨政機關的司機,也全部劃轉到公平管理平臺統一調度使用。現在在機關存在的工人,都屬於老職工,是歷史遺留問題,隨著現有工人退休、調動、死亡等自然減員,工勤編制隨退隨銷,黨政機關也不再接受退伍軍人等工勤人員安置,在不久的將來,黨政機關將不再存在工人一說。


撫順華圖


現有制度下,不會。因為事業單位工人(工勤編制)只有事業單位有,行政機關沒有此類編制,所以不會轉。而且現在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會減少,編制會壓縮,相應的工勤編制、差額撥款編制會越來越少,自收自支編制甚至會消失。人員分流也成為此次機構改革的一項基本原則,工勤編不代表會失業。

機構改革是大趨勢,此次改革進程會非常快,作為一個體制內的個體,只能服從改革大方向和具體安排,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部分群體利益問題,但是也只能服從大局,服從安排。


小樹律法


呵呵,可以的。我單位機關(鄉政府)工勤去年9月退休一個(機關共編制28個公務員,3個工勤),12月底下屬事業單位(農業服務中心)一個工人已經把退休這個行政工勤編制辦好了轉到機關了,比原來在農業服務中心時間多了車補。[呲牙]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因為往人社局,編辦打報告的文件是我擬的。


平凡人生888888


這個基本實現不了,首先機關工人指的是行政工勤人員,待遇要高於事業工人,有車補,屬於行政編制行列,單工人身份不能轉為公務員也不能提拔科級以上幹部,事業工勤就是事業單位工勤人員,2005年以後事業單位人員可以轉崗,如單位有空崗,個人取得專業技術證書以後,轉到專技崗位,工資一樣可以領到縣級幹部工資,只不過就看單位領導如何操作,理論是可以轉到高級職稱。所以行政工勤和事業工勤各有利弊。轉不轉意義不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