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續一個多月了,房東到底應不應該給租客免租金一個月呢?

青山常伴吾身


一、商鋪方面,房東根據租客經營情況可自願適當減免房租。但對於藥店、超市等這些門面,他們的生意好得要命似的,如果房東這時再減免房租,那就笑話玩大了!

二、住宅方面,因為大部分房東是“以租還貸”,銀行才不會和房東玩“感情”,甚至連一個“媚眼”也不拋,難道每月的按揭貸款可以減免?所以租客同志們,還是丟掉幻想吧。


wanghk741


你好,我是房諾炎,我來回答下你得問題。這個問題要綜合分析的思考。

1、疫情期間,導致各行各業損失都非常大,所有工作都處於停滯狀態,租客不工作,就沒收入,沒收入就沒法交付房租,所以很多房東考慮到這個問題均都給自己的租客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的減免了房租。

2、有大部分房東都是在以租還貸的狀態,這部分的房東都沒給自己的租客免租,但是也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疫情期間,房東也是沒有工作收入的,而且他們都要正常還房貸給銀行,所以他們也沒辦法給自己租客免租。因為銀行不跟房東談“感情”的。

綜上所述,問主心裡是不是有個答案了?房東應不應該給房客免租,其實也要看房東的實際情況,我相信大部分房東都是中國好房東的。讓我們一起加油,共同戰勝疫情,共建美好家園,望我的回答對問主有所幫助,望問主採納,謝謝。


房諾炎


疫情防控期間,租客對租賃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別是在政府發佈行政命令或採取行政措施,要求租客延遲復工的,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可以要求減免因行政命令或管控措施導致的延遲復工期間的租金。

其次,如租客因被隔離或受到出行管制,致使其無法使用房屋,租客有權要求房東依照公平原則減免其在隔離期間的房屋租金。

但是,如果“疫情”或行政機關的管制措施,並未導致租客合同履行的障礙,租客僅是基於恐懼而不使用房屋,例如,租客認為在疫情期間返回承租房屋有被傳染新冠肺炎的可能,因此,拒絕使用租賃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因為疫情的發生與租客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租客不能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減免租金,更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就是說,如果租客在疫情發生前就已經存在遲延支付租金的情況,那麼,就不能以“疫情不可抗力”為由免除責任。


嘉安劉律師


這個想法大不合理。

這就好比我經常在一家餐館點外賣,現在疫情持續了這麼久,餐館是不是也該免費送點外賣?這隻能是想多了,遇到困難的多著呢。

凡事行或不行,都要用合理的邏輯貫通一下,通不了的,自然是不合理的。疫情持續,房客經濟收入受到衝擊,是大概率的,而疫情同樣也給房東造成了經濟收入上的困難,都在困難之中,就得相互理解,不能把自己痛苦的釋放在同樣深感壓力的人身上。

有關減房租的事,先是出現在商業場所租金上,先是政府表明一些國有物業向外出租的,進行一下的租金減免。

後來,正面和負面的消息都有出現。

正面的是,房東林女士在深圳一共有9棟樓,一共有1200多個租戶,疫情發生後,所有租戶被減免了半個月的租金,降租的總額約為80萬元。消息傳出,輿情一致盛讚林女士,更有人稱她為“硬核包租婆”。

負面的是,蛋殼、巢客這樣的公寓品牌,先後被曝強制房東免租金。疫情持續之下,二房東著急了,想轉嫁風險給房東,公寓品牌“高收低出”的擴張模式,已顯現出經營風險。

能把房子租出去的人,很多也是工薪階層。他們除了自住外,有的也有一兩處房子出租,這些房租跟房貸相比,還只能起到輔助作用。比如,房貸是每月7000元這樣,房租可能就一個月不到三千,房租並不能抵房貸。

這場疫情之下,顯現了非常多好的心態,理解國家、理解城市與理解他人,這些都是非常好的心態,可以叫做美德,值得一直髮揚下去。


波士財經


一,首先房東沒有義務給租客減免一個月房租,所以不能強求。

二,如果房東有條件的話可以鼓勵減免。

三,租客不易,疫情期間沒有經濟來源依然要支付房租,讓租客沒了幸福感

四,國家應該出相對應措施儘可能減少租客和房東損失[呲牙]


是飛燕啊


這個是純民事問題,應該按照法、理、情的原則區別對待。因為無論房東和房客都有各自不同的情況,雙方本著先講理,再講情,實在不行最後再通過法律解決!


shuting678




互聯網打車創新者


需要給商戶免租。第一,商戶冬季和春季庫存無法消化,就沒有流動資金;第二,免租是商家和商戶共渡難關的一種辦法;第三,商家和商戶共生,才會逐步繁榮商業,否則會人去樓空。


付商雲賈


我覺得 免一個月有點不太現實 因為房東也需要生活 但我覺得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房東可以免去半個月的房租 這樣大家都能解決一些問題


梨形怪


我們這2個月工都沒有得做,還要養父母子女,真的太難啦!希望房東體諒一下,免一個月或減免半個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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