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签证内容如下:
常理来说,主体结构工程无论是爬架还是传统外架施工,都只计一次费用,而且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此处为什么要发生变更?原因是展示区另需要工作面进行施工,而展示区是其它施工单位,故由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将总包单位已搭设外架进行拆除,让展示区施工单位先进行施工,然后总包单位二次搭设外架,费用按签证计入。
二次搭设外架签证单价按多少?施工单位按合同清单综合单价42.5元/m2是否合理?不合理,3层传统外架高度10米以内,而合同外架清单综合单价按檐口高度组价,显然签证报价按合同清单价不适用。应合同约定重新组价处理 ,套用相应定额“檐口高度15米以内”单价16.62/m2元。
再乘以投标优惠率0.85单价14.13/m2。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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