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肆虐,很多家庭都開始採購口罩、84消毒液、酒精的防護用品,很多人只知道84消毒液消毒效果好,卻不知它因何得名,更不瞭解其背後的一段商標故事。
一
“84”是什麼意思?
1984年,地壇醫院的前身北京第一傳染病醫院研製成功能迅速殺滅各類肝炎病毒的消毒液,經北京市衛生局組織專家鑑定,授予應用成果二等獎,定名為“84”肝炎洗消液,後更名為“84消毒液”。1984年,就是它名字的由來!
84消毒液研發成功後,地壇醫院於同年設立“北京第一傳染病醫院勞動服務公司”,生產銷售“84”消毒液。1992年6月,地壇醫院出資設立“北京龍安醫學技術開發公司”,委託該公司生產銷售“84”消毒液,雙方約定:凡今後在“84”消毒液的生產、研製開發及經營銷售中處理有關法律糾紛均以地壇醫院的名義,由地壇醫院出面解決。
1997年3月,地壇醫院還通過組建集團公司的形式,向全國三十多個生產廠家轉讓、許可使用其技術,生產、銷售“84”消毒液。各受讓企業在其產品上均標明商標及“84”肝炎洗消液或“84”消毒液名稱。
後來,隨著“84”消毒液知名度的提高,在市場中出現了各種“84”消毒液,一度造成了市場的混亂。
二
“84”可以申請商標嗎?
經查詢發現,“84”商標的申請數量並不多,只有二十幾件,而含有“84”字樣的商標卻有200多件。對於消毒液而言,核心類別是第5類(主要包括藥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製劑)。目前在該類別尚未有註冊成功的。
1999年3月,地壇醫院向原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商標局誤發給愛特福保健品公司在第5類(消毒劑類)商品第1104561號“84”商標註冊證。地壇醫院在申請書中稱:
“84”消毒液技術已在國內轉讓達38家企業,在消毒液市場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該類產品被統稱為“84消毒液”。
後來,由地壇醫院出資設立的龍安公司也向商標局申請在第5類消毒劑上註冊“龍安84”商標。看來,為了“84”商標,地壇醫院也是拼了!但是目前,市場上尚有其他企業生產的84消毒液銷售,此種稱謂已成為該種產品的俗稱,不應由一家註冊專用。
三
“84”淪為通用名稱?
地壇醫院自1984年研發“84”消毒液以來,向全國多家企業轉讓該技術,許可其生產銷售“84”消毒液,但是在有關技術轉讓許可合同中,並未對“84”名稱有何特殊約定。
在聯合生產合同中也只對“84”肝炎洗消劑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作出約定,並未約定該產品的其他知識產權及歸屬。以致於“84”消毒液作為該類商品的名稱被普遍使用,各受讓企業均在使用該商品名稱的同時,標明各自所使用的商標,進行區別。
雪上加霜的是,2001年4月,衛生部對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在內的健康相關產品的命名提出了要求。最終將“84”作為消毒劑的一種通用名稱管理,或者認定“84”表現了本商品的型號特點不予註冊商標。“84”消毒液已作為本行業普遍認可的商品名稱所使用。
四
如何避免商標淪為通用名稱?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一旦商標被認定為通用名稱,無疑將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那該如何避免呢?
1、選用顯著性較強的標識進行商標註冊。儘量避免使用概括商品特點、用途的詞彙及不具有突出特點的簡單線形圖形;
2、申請商標時,注重品牌多元化建設。在不同類別或不同產品上註冊防禦商標,降低該商標淪為通用名稱的可能性;
3、注意宣傳用語,避免用商標名稱替代商品名稱。比如,“邦迪”,幾乎被當成創可貼的代名詞。強生公司的“美瞳”,也幾乎成為隱形眼鏡的代名詞。這都有淪為通用名稱的風險;
4、關注市場,及時維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
5、妥善保存各種商標使用證據:市場宣傳、所獲榮譽、採訪資料等等。
來源 | 今日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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