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
2017年12月31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本街道的失业、无业、社会公益性岗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下列四种情况不能领取
1.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或者已享受退休工资加发5%的人员;
2.2012年8月1日后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因所在企业裁员或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13年3月31日前已经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2013年3月31日后户籍迁入到市北区的人员;
4.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户籍不在青岛市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需本人签字、留电话)
2.本人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子女姓名变动的需复印带曾用名户口簿单页或公安部门出证明)
3.本人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盖章单位需清晰,如不清晰需经办人旁边注明后签字确认)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结婚证(再婚家庭需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丧偶人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投保明细(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点击“个人服务”查询养老缴费明细和失业缴费明细,分别为首页、尾页、节点页,节点页即两个投保单位变更位置)
7.由单位开具未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或退休工资加发5%的证明材料。
8.申办地点:
同和路社区
电话:88780709
同安路社区
电话:85692444
同乐路社区
电话:88757090
同兴路社区
电话:81925178
同庆路社区
电话:58692444
浮山后社区
电话:88783027
请大家带齐了所有的材料后到社区计生窗口办理。
【注】法定退休年龄即为男60岁、女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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