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愿退怎么办?

董佳羽


楼主您好,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愿意退休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可能确实会遇到这样的职工,就是说职工即便是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愿意正常的办理退休,当然我认为办理退休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之后就可以享受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同时你在办理完成退休之后,依然可以返聘到自己的原工作单位来工作,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自己的原工作单位同意就可以了。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就是说在自己办理完成退休以后,然后继续返聘的自己的原工作单位来工作,这样的话可以让自己享受到一个双份的收入,可以说你的这个实际收入待遇远远要超过你没有办理完成退休的实际收入待遇,因为这是一个双方的待遇,自己的退休金待遇至少可以获得两三千块钱,甚至高的可以获得三四千块钱,所以说拥有了退休金待遇的加成,那么对于自己的实际收入肯定会是有一个明显的增加。

所以对于自己来讲及时的办理退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并且还会随着自己的退休年限的增加,不断增加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你的退休办的越晚,对于个人来说是越不划算的一件事情,办理完成退休以后,我们依然可以返聘在自己的员工的单位,那么即便自己的员工的单位不需要返聘,你个人的话那么您也可以找到一些同类的工作单位继续返聘,发挥自己的余热。


懂社保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意退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终止了。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是没有包含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且根据法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理应退休,且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用人单位愿意,是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实践中也存在着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跳过406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愿退休怎么办?我也是从企业退休的人,据我所知绝大多数企业职工到了接近退休的年龄都是数月月数天天巴不得早点到点退休回家,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居然还有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还不想退的?不外乎是企业效益好工作又轻松舍不得放弃即有的安逸工作和高收入呗?我国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的,即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这是政策硬性规定,不是本人愿不愿意的问题,由不得自己。当然,如果你是企业离不开的技术骨干或者企业必需的人才,企业愿意返聘你,你可以在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后继续留任。否则,没有“怎么办”的余地!


品魏WZH


看到这个问题,我忍俊不禁地笑了。这题主该是怎样一个人呢?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几近于傻乎乎的问题,老了老了还这么天真,真是傻得有点可爱!

毫无疑问:不论你喜欢不喜欢,想退不想退,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论你是什么身份,还是什么职务,或者在什么工作岗位,毫无例外,都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在这个事情上,任何人都没有特权,这是肯定的。

建立退休制度,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退休,是一项人性化、合乎自然规律、合乎社会发展规律、意义重大的国家行为,是时代进步的鲜明标志。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让他们到龄离开工作岗位,回归家庭颐养天年,享受人生的夕阳红;同时实现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新老交替,新陈代谢,实现了工作人员队伍的自然优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到龄就必须退休,回家休息,腾出工作岗位,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任何人,包括高层级的领导干部,大批的专家学者,都不能例外,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如果各级领导干部按个人意愿来决定是否退休,可以肯定:有许多人会一味恋栈,不愿意离开领导岗位。时间长了,就又会回到原来的领导干部终身制。毫无疑问,这是开历史的倒车。老领导、老干部固然经验丰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精力不济,肯定会贻误工作;自然规律面前,无论是谁,都不堪一击。同时,年龄大了,思想观念陈旧,不愿或不能接受新思想、新理念,偏于固执又墨守陈规,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当然会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假如这样做,即害了自己,又害了国家,是绝对不能允许发生的事情。

至于专家、学者、教授,在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被原单位继续返骋,以发挥个人特长,这在政策上是允许的,也是国家鼓励的。但也要照顾他们的身体状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做些工作。至于是否返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由个人和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硬性要求。

对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来说,道理也是一样的,也必须到龄退休。问题是在目前情况下,很多很多的企业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呼吁,要求国家允许他们提前退休。毫无疑问,这也是不允许的,除非本人身体严重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决正常工作,才允许通过个人提出申请,按程序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提前退休,实质上意味着国家允许个人在没有交纳足额的四险一金的情况下,由国家承担其少缴部分,等于加重了国家负担,人数多了,国家自然也无力承受。

退休制度是一项严格的法律制度,任何人都要遵守,任何人也毫无特权,这是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必然要求。所以,我的结论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与你愿意、不愿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你愿意,就办理了退休手续;你不愿意,也办理了退休手续。这是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没有商量的余地。再进一步说:别自以为是地惹人讨厌,仅此而己。

至于退休之后,还能再干点什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禁业限制和保密规定,那就完全是个人行为,与原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水波不兴3291


楼主您好,职工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不愿意办理退休该怎么办?如果说遇到类似的情况,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正常的去办理退休,因为如果不办理退休,对于自身来讲可能利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因为本身你该可以享受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由于你们有及时的去办理退休可能无法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

在办理完成退休之后,那么自己有就业的意愿或者是继续工作的意愿,你可以跟自己所在的原工作单位进行商量返聘,假设原工作单位同意返聘,因为他返聘这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是不用给自己的这个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待遇的,所以相对来说用工成本的压力会小一些,所以对于企业单位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这样一来的话,我们在办理完成退休之后可以获得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同时你还可以继续返聘,在原工作单位又可以获得一份额外的收入,对于自己来说,我们做得到的回报肯定是一个比较高的回报,所以说及时的办理退休对于自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即便是自己想工作,那么也依然可以按照退休人员返聘的方式继续工作就可以了。


社保小达人


亲,你这个问题,应当这么说:

1.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凡是社保这一块,必须依法退休,愿不愿意都得退休。

2.职工退休后,企业可以返聘用。退休职工,亦可以自谋再就业、创业、经商……,自由自愿。

3.其他,社保以外的用工,雇佣双方可商定退休。


平山大毛


普通职工到了年龄当然退。哪怕待遇再高。没有个人不退的理由。如果是企业不怎么的单位都希望早退。在企业管理层同样到点退。人生工作忙绿一辈子了,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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