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寫|一路“開綠燈”的違建,這次遇到“紅燈”

“小區的違建問題,我們投訴了幾十次,已經一年多時間了,為啥就是解決不了?”前不久,江蘇省金湖縣紀委監委信訪室不斷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政府職能部門對某新建小區違建監管不到位、工作不作為問題。隨即,金湖縣紀委監委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赴該小區實地調查。

經查,2017年6月,該新建小區開發商在未經驗收合格、未取得交付使用備案情況下,違規提前向購房人交付新房。部分業主入住後,違章搭建陽光房,影響周邊業主採光,引發不滿,周邊業主先後54次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面對政府熱線的交辦單,負責住宅小區管理的縣綜管辦,未採取有效措施,沒有切實強化小區物業公司管理和違建拆除工作,導致違建未拆反增。

這些問題的出現難道僅是因為縣綜管辦一家的不作為?在群眾“絡繹不絕”的舉報以及不斷“壯大”的違建中,該新建小區竟順利通過了縣住建局城鄉規劃科、縣城管局執法大隊的規劃竣工驗收,以及縣住建局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的交付使用備案。按照相關規定,新建小區必須在符合規劃設計要求、沒有違章建築等前提下方可通過驗收、備案。是監管部門不知情,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帶著這樣的疑問,調查組深入展開調查。

“因為第一次沒有發現違建問題,我們就沒有再去現場複測。”縣住建局城鄉規劃科工作人員這樣解釋。2017年6月27日,縣住建局城鄉規劃科工作人員會同縣城管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對該新建小區進行規劃竣工驗收,未發現違建問題,但因其他問題未予以驗收合格簽字。2017年8月22日,縣住建局城鄉規劃科在沒有現場核查的情況下驗收通過。其間,政府熱線平臺先後3次向規劃科交辦群眾違建投訴工單。“那是綜管辦的事,跟我們沒關係”。

如出一轍的是,2017年8月22日,縣城管局接到該小區2號樓存在違建的投訴工單時,該局執法大隊回覆:不在受理範圍,請轉綜管辦處理。而當時2號樓並未通過驗收,面對業主的投訴,縣城管局甚至沒去現場看一眼。就這樣,該新建小區在眾多“違建”投訴聲中通過了驗收。

關於違規提前交付問題,縣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的工作人員也在搪塞:“沒人反映,誰知道這事呢?那麼多樓盤,難道我們一個個去看?”然而調查得知,早在2017年8月已有業主向開發管理科當面投訴該小區違建問題,並提出違建問題未解決前不得向開發商交付備案。對此,開發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又辯稱“當時沒有在意”。這樣,新建小區又取得了交付使用備案。

“只要有一家能動真碰硬進行制止,就能把違建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就不會出現群眾投訴54次卻無人解決的情況。說到底,就是沒把群眾的訴求放在心上。”調查人員如是表示。

今年8月,金湖縣綜管辦、縣城管局執法大隊及縣住建局城鄉規劃科、開發科等10名相關責任人因工作失職,相繼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誡勉談話處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小寧 本報通訊員 孫高勤 孫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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