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有个张老汉,他出镜时间很短,不知大家对他有没有印象。张老汉便属于今天要写的这个群体——写诉状的人。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到了下体。秋菊要讨个说法,告到乡里,觉得乡里没有处理好。秋菊就到县里告状。进门后,发现等着的人手里都拿着材料。秋菊怯怯地问:“我看你们都拿着纸干啥呢?”

有好心人告诉她:“这是材料,申诉书。”秋菊问:“俺没有,咋办呢?”那人跟她说:“你去邮电局门口,有个张老汉,让他给你写。”

秋菊就找到张老汉说:“你给俺写个材料吧。”并告诉张老汉是写告状的材料。张老汉问秋菊:“死告还是活告?”

秋菊不懂这两个概念,张老汉给她解释:“活告就是多留几条后路,或者多开几个口子。死告就是不留后路,告死为止。”秋菊当然要活告。张老汉:“那就便宜了,给二十块钱。”

秋菊大惊失色,这远远超出她的预算了。张老汉不慌不忙地告诉秋菊:“我写过十几个活告材料,官司都打赢了。还写过六个死告材料,四个判了枪毙,两个判了无期徒刑。收你二十块钱,是最便宜的了。”

秋菊被震住了,给了二十块钱让张老汉写······

下一个镜头,是警察拿着张老汉写的材料读:“村长养了四个丫头,不仅说明他没本事,更说明他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他养不出儿子,就拿普通群众撒气,我丈夫顺嘴说了养母鸡的话。村长就对号入座,认为母鸡是指他女儿。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平白无故踢伤我丈夫,犯了故意杀人罪,国法难容!”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俩警察哑然失笑,问她:“这材料谁写的。”秋菊说:“我请人代写的,还要了二十块钱呢。”警察问秋菊:“那你自己咋不写?”秋菊说:“我读过中学,没写过材料,不会写”······

好像很多家法院的门口,都有一群张老汉这样的人,少的时候有两三个,多的时候有七八个。他们有的坐着小马扎,面前摆张半米左右高的小桌子;有的骑着一辆带车棚的电动三轮车;有条件好点的,开的车上有电脑、打印机,设备齐全。面前一般摆着一块小牌子,上面会写着:“代理诉讼、代写诉状、法律咨询、劳动争议”等字样。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他们活跃在法院附近人流量大的地方,身边不时会有人与他们交谈,有时还会有一群人围着他们,或愤怒、或凄哀、或激动、或绝望地诉说。

他们就是写诉状的人。

据说,写一份诉状的价格在80元到几百元不等;据说,他们当中有些人的收入,竟不在法官之下。

写诉状的人,好像还是一个人数不容低估的群体。他们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基层法院附近,以此为生。不知这能不能算是形成了一个行业。

关于写诉状的人,有几个问题不妨写一写:

一、是否有法律职业资格

应该是没有的。一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便不难寻律所挂职,名正言顺地代理案件。既然只能露天摆摊,应该就是还没有通过考试。很可能只是经过自学,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

至于具备多少,是否精通,那就不敢说了。

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当然有,存在即合理。再说,一个人通过正当途径所获收入的高低,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这个人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大小。

他们的收入直追法官,说明他们的存在能够满足社会上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

对很多生活在基层、农村的当事人而言,推门进入装修豪华的律师事务所是有压力的。

在法院入口摆摊写诉状的人,能够给当事人提供快捷、直接、便利的法律咨询与相应服务。

与西装革履、满口专业术语的律师相比,基层的很多当事人更愿意蹲在法院门口与这些写诉状的人沟通,并通过他们了解自己希望得到的法律知识。

三、是否有改善的空间

应该是有的。他们毕竟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道听途说,他们有过不少类似风格的“语录”:

“别人写的状子,立案都立不上,就我写的状子能立上”。

问,这官司能打赢吗?答:“你拿我写的状子去告,那法官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就能判你赢。”

又问,说了能赢的官司咋打输了?张口就答:“对方一定给法官送钱了!”

不知他们当中,有没有人也会像张老汉那样杜撰出“活告”、“死告”这样的概念

······

凡此种种,对法治大环境的影响都是非常恶劣的。

他们写出的诉状,有的字迹潦草,龙飞凤舞,极不易辨认;有的还带有已淘汰的简化字,笔画都不规范。至于内容,唉,不提也罢。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四、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管

这个没想到哪个部门合适。

法院吗,法院介入都是被动的,不告不理;公安吗,又没发生治安案件;检察院吗,也没有什么职务犯罪行为;城管吗,好像也没影响市容市貌。消协吗,去找他们写诉状的人不知算不算是消费者······

如今,网上有各类法律文书的写法和模板,法律援助越来越受到重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也建设的越来越好。写诉状这件事,慢慢也越来越容易了。

考虑到我国司法的现状,写诉状的人这个群体,还会长期存在。他们做了许多基层当事人的“法律启蒙”工作,一定程度上,也推动着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知他们能否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

写诉状的人们,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贡献,也有迫待改善的空间。这么多人在努力,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一定会持续向好发展!

更多走心文章,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静夜思法。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法院门口,那些代打官司者写起诉状的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