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飛豹”——從蘇聯標準轉向美國標準的第一型國產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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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飛豹”——從蘇聯標準轉向美國標準的第一型國產飛機

改革開放的第二年,陳院士赴歐洲考察,在德國參觀了“狂風”戰鬥機,並首次接觸到了美軍標為代表的西方飛機

國產殲轟-7殲擊轟炸機的總設計師陳一堅院士,被人們譽為“飛豹”之父,是國產殲擊轟炸機這一機種研製和技術的開拓者。上世紀70年代末,他帶領航空603所的研製團隊,在國內航空工業技術基礎薄弱、從未接觸過殲擊轟炸機這一機種設計研發的大背景下,篳路藍縷,克服重重困難,歷經10年艱苦研發,於1988年12月14日將“飛豹”戰機放飛藍天,隨後大量生產裝備海軍、空軍航空兵部隊,填補了國產對面攻擊飛機的空白。而今距離“飛豹”國產殲擊轟炸機首飛已經過去了三十多年。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飛豹”是我國從蘇聯標準轉向美國標準的第一型國產飛機。

飛機設計的美國標準和蘇聯標準

據陳一堅院士回憶介紹,要設計“飛豹”殲擊轟炸機,首先面臨的第一個大問題,就是是選擇什麼設計標準(設計規範)的問題。

當時世界航空工業業界經過多年的技術發展和經驗總結,從50年代起,主要有兩種飛機設計標準和規範。所謂規範,就是按照規矩辦事,按照規範來設計飛機。其中一種是蘇聯人的標準規範,也是我們國家從建立航空工業之初就一直學習和使用的設計規範,它主要是基於經驗總結積累起來的一些東西,在具體條文和內容上相當粗糙簡單。另一種是美國的一套軍用規範、MIL“美軍標”,它們的條文有厚厚的一大摞,各個子系統、各個條目,要求非常詳細細緻和規範,強調從數學物理方式出發進行推導計算,技術上很嚴格,和蘇聯人完全是兩個思路。

歐洲訪問接觸美國標準

蘇聯的飛機設計規範標準,我們當然很熟悉,蘇聯是中國航空工業的老師傅,中國航空工業在改革開放前,走的一直是學習蘇聯的路。但是美國的標準和飛機設計規範,我們在改革開放前由於技術封鎖,從來沒有接觸過。那麼陳院士是什麼時候首次接觸到美國標準的呢?

據陳院士回憶,改革開放後的1979年春,航空工業部組織代表團訪問歐洲,陳院士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和名義造訪了德國,參觀了德國MBB公司(該公司是當時西德最大的航空工業企業,全名叫做梅塞施密特-伯爾科-布魯姆公司,集合了梅塞施密特、容克、布魯姆福斯等德國當年大名鼎鼎的航空工業企業,後來先後通過合併重組,加入了梅賽德斯-奔馳宇航公司和EADS歐洲宇航防務集團公司),還參觀了與我們當時希望研製的殲擊轟炸機相近的“狂風”Tornado戰鬥機,當時該飛機已經設計製造完成了。正是在德國,陳院士首次見到了美國飛機設計規範的標準文本,雖然只是簡單閱讀和接觸,但技術業務精湛的陳院士敏銳地察覺到,美國標準規範跟蘇聯人完全是兩條路子,而且完全從技術角度出發,要規範、細緻得多。

嘗試用美國標準設計“飛豹”

回到國內,陳院士通過渠道收集到美國飛機設計標準的文本,並進行仔細的研究和學習。隨後,陳院士組織“飛豹”設計團隊的技術人員,按照美蘇兩種不同規範大概計算了一下,結果發現,用美國規範計算出來的結果,要比按照蘇聯規範計算出來的精細得多,效益提高了20~30%。

陳院士提到當初最終選擇美國設計標準的大膽決策時這樣說:“究竟是採用落後但十分保險的蘇聯規範,還是冒著風險採用先進的美國規範?當時讓我們糾結了好一陣子,因為選用蘇聯規範很保險,不會有錯,但是這個飛機可能完成不了軍委給的一大堆指標。經過多從討論,我們最後還是決定用新的美國規範。實踐證明,我們選擇美國規範設計出的方案,不但完全滿足軍方給我們下達的一系列性能指標要求,而且要比以前先進得多。”

陳院士進一步指出:“‘飛豹’是第一型在新設計規範指導下成功的型號產品,當時我們說要保證它20年不落後,事實上也做到了。這是我們之所以能夠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還按照蘇聯那一套幹,現在的‘飛豹’肯定達不到這樣高的水平。”

重大意義

“飛豹”首次借鑑採用美國飛機設計規範標準來進行新型國產飛機的設計,創造了中國國產飛機的第一,同時它的成功也成為了此後我國飛機設計標準變革的先導。此後,我們借鑑學習美國MIL國軍標,推出了包括飛機設計在內的一系列我國自己的標準規範即“國軍標”,隨後包括殲-10飛機等在內的各種先進國產武器裝備,都在新的標準指導下設計研製出來,使得我國的軍事工業技術水平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飛豹”作為“吃螃蟹”的第一個,可謂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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