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室“車輪戰式”不讓矛盾變“積怨”

“你好,進入之前請先測量體溫。”近日,在樂成派出所西大門可以看到這樣的一幕,工作人員為前來調解的當事人一一測量體溫、查看健康碼、做好手部消毒等工作後,才讓其入內進行調解。

“請保持距離入座,調解現在正式開始。”3月8日8時,樂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樂成派出所調解室主任湯存本熱情地接待了當事人,經過反覆溝通協商,直至當天12時30分,湯存本與同事成功地調解了交通事故人身損傷、治安糾紛等4起案件。

“當事人通過電話、微信、‘浙江ODR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要求調解,我們接到任務後會聯繫雙方到場當面協調。”湯存本介紹,1月18日,樂成街道建設中路房東楊某將一棟5層樓房出租給石帆街道趙某開辦樂器培訓班,並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每年租金6萬元(一年一付),租期為3年,如有一方違約,需賠付對方5000元違約金。現因疫情關係,趙某的培訓班無法開辦,要求解除合同、退回租金,雙方多次協商無果。

2月29日,趙某求助“浙江ODR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要求給予調解。3月1日,該平臺將此糾紛分配給樂成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樂成派出所調解室。接到任務後,湯存本當日就聯繫了雙方當事人,並定於3月2日上午進行調解。在調解室內,湯存本和同事憑著“三寸不爛之舌”,經過一整天的反覆溝通和協商,終於成功調解糾紛,趙某同意支付違約金5000元和一個半月的房租7500元,並在已付的6萬元租金里扣除。楊某同意解除租賃合同,保證在4月31日17時前退回趙某47500元,逾期將支付違約金10000元,達成協議後,雙方當場簽字。

湯存本說,因疫情的關係,矛盾糾紛較大幅度地減少。截至目前,3月份共成功調解16起案件。雖然案件減少了,但也絲毫不敢懈怠。他們還是每日7時30分到達調解室,22時下班。為避免疫情期間矛盾糾紛變成“積怨”,樂成派出所調解室的6名“老孃舅”組成“車輪戰式”的調解室,每日均有2名調解員值班,為市民及時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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