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当地村申请单独建造房屋吗?

用户767727415684


对于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如果以常规的思维方式去理解的话,肯定是行不通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我们这里,通常情况下,农村夫妻离婚以后,女方都会将户口从男方户下迁出,大多数情况下迁回原籍,很少有还留在丈夫村里,并且还在这里生活下去的。当然,本村婆家的除外。所以说,这位离婚后的女人不仅不迁走户口,而且还想在当地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居住,这样的人恐怕在现实生活中是少之又少。谁不想离开这伤心地呢?不过,人家如果就是愿意在这里住,恐怕别人也无法干涉的。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单独建房居住的。

我们村就有这种情况的女性,这个女的是外地人,年轻的时候从鲁西南嫁到我们村,有了一儿一女。后来,丈夫有了外遇,这段婚姻也走到了头。当俩人离婚的时候,因为当初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两人婚后也没有盖新房,所以这房屋离婚时归了男方。离婚的时候,女方坚持两个孩子都要,而儿女也都愿意跟着母亲,所以这女的最后决定留在村里,拉扯儿女过日子。

就这样,他们娘仨的户口从原来户头上迁出来,也算是分户了。当时,这女的就向村里提出了建房申请。人家娘仨本就是村集体成员,先是借住在邻居一闲置房屋里,后来申请的宅基地审批下来以后,就筹措资金,盖起了新房子。就这样,人家一个女人将两个孩子拉扯长大。当时,村里人也曾不解,很多人问她,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生活。这女人说,自从离开娘家,就不想再让娘家人为自己再操心了。如果回到娘家村,还担心人家笑话自己,嫁了这么远又回来了。所以索性在这边申请块宅基地,盖个房子拉扯儿女生活。

既然人家嫁到这个村,就已经是村里的一员,即使离婚后,这户口不迁回原地也合情合理,单独立户以后,就可以拥有村里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是按照程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批复之后,完全可以留在当地,独自建房生活,这一点别人是无法干涉的,总不能让人家居无住所吧。你说呢?


建行渐远


正因为说夫妻之间离婚,其中一方无房居住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所以,很多夫妻为了申请宅基地建房子,进行假离婚。



那么农村夫妻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当地村申请单独造屋吗?

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分户后没有房屋的一方是可以在当地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首先、离婚后面临分房。

夫妻之间离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虽然说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但由于房屋是不动产,离婚的其中一方带不走,一般只能将房屋折现,房子归其中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补偿未获得房屋的一方。所以,夫妻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女方在本村无房居住是有权另外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其次、离婚后面临分户口。

夫妻之间离婚后,一般都会要求将户口分离出来,单独立户。如果夫妻离婚后,女方将户口分户,并落户在离婚地村集体,女方仍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后房屋归男方,自己没有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是可以在本村另外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再次、政策严格控制假离婚分户申请宅基地。

为了预防农村夫妻以假离婚为由,分户口多申请宅基地建房,村委员会和民政局及户籍管理处都是严格把控假离婚案件的。

一、是现在离婚不好离,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事实证据,一般的协议离婚是不准许离的。

二、是分户也不好分,离婚分户一般不但要求提供离婚证明,还会无理要求提供房产证明,现在很多地方分户都要求要有住房才能分户,就是预防假离婚申请宅基地。

三、村委会一般都是不接受外来人口入户本村的,当然离婚就地分户就地落户村委会没办法控制,要是离婚分户迁到娘家村集体,村委会就不一定会接收落户。

总之,按正常法定程序夫妻之间因感情确实破裂离婚就地分户落户的,其中一方没有住房,是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但如果是以假离婚为理由申请宅基地,离婚不一定好离,分户也不一定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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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农村夫妻离婚后,女子可在当地农村单独成户。在我家乡农村就是有这样的情况。我叔母因为喜欢赌博,我叔就经常和叔母吵架。恶性循环,两人也就没有什么感情就离婚了。

离婚后,我叔母并没有把户口迁回娘家,而是把户口分了出来,在我们家乡农村单独成了一个户口。而根据现在农村“一户一宅”的情况,叔母是可以在当地农村申请宅基地盖房子的。只要你的户口薄是在当地农村,而且是符合“一户一宅”就可以在当地农村申请宅基地盖房子,这是你的权利。


如果你离婚后,把户口迁出去了。你就不是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还可以申请宅基地重新盖房子。对于宅基地问题不用想的太复杂,以前继承下来的房子也归农民所有。

而现在对农村整改比较严格,一切得按规矩办事,大家不能乱来,更不要违建。违建就是把钱扔海里了。农民房子买卖也必须要符合这几个条件,一农民要确认有其他房子可居住,才可以卖房子,因为房子卖出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盖房子了,二受转让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其他人来买房子其利益都不受保护。三受转让方也是要符合“一户一宅”。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沉迷赌博,不要做对家庭不和谐的事情。喜欢赌博的人要么是贪心要么就是太闲了,找找原因戒了它吧。


三农天地


农村夫妻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如果户口在本村,女方有申请单独建房的权利。

女方虽和男方离婚,但还是村里人。女方虽然和男方离了婚,户口在本村,仍然是本村村民,村民有“一户一宅”的权利。这一点勿庸置疑。不让女方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是毫无根据的。

不能用假离婚,骗取宅基地资格。在农村,也确实有这样的事情,为了达到建房目的去假离婚,钻法律的空子。这样的情况要加以区分。离婚时确有导致离婚的原因,如感情不和,第三者插足。这样的事实存在离婚肯定是真离。



杨宝玉是个电焊工,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只回家一次。生了二儿子后,媳妇儿春霞发现春节回来的老公和往常不一样。细心的春霞发现杨宝玉晚上躺下后还在被窝玩手机,还不时发出笑声。

他媳妇儿一把掀开被子夺过手机,发现老公和一女人微信聊天,并以老婆相称。杨宝玉也索性直接提出离婚。媳妇儿当时就傻眼了,自己一心为家,有生了二儿子,老公的心却走了。



离婚后房子归了杨宝玉,媳妇儿没要房子,他不想再生活在那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可是小儿子归了自己,别人都以为春霞会马上另嫁,可是好强的春霞做出一个让人出乎意料的决定。申请在原来的院子里再建一处房,和原来的家挨着,农村的院子都是比较大的。可以建两处房。

春霞决定以后靠自己,男人是靠不住的。她申请建房起初乡里怀疑是假离婚,可是经过调查,事情属实,批准了春霞的建房申请。房子顺利建好,房子建好的同时,春霞也收获了第二次爱情。本村的大贵一直默契爱着春霞,当面向春霞求婚被拒,他一直单身。



春霞当年选择了帅气的杨宝玉,没想到小白脸没有好心眼,半路出轨离婚了。善良的大贵终于赢得了春霞的爱情,二人就在和前夫一墙之隔的新建的房子,每日欢声笑语,人们都夸春霞做的好。

离婚不是离村,这个概念必须区分,女人离婚后还是本村人,有建房权利的。


大山梅子


农村夫妻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当地村申请单独建造房屋吗?

笔者认为从感情上女方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从法律或者传统风俗上看,单身离异女性很难在当地村申请宅基地单独建造房屋

首先,我国农村宅基地实施“一户一宅”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只要符合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具备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按道理只要夫妻2人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法律手续并领了离婚证,就应该从法律上承认该法律事实,原夫妻就可以分别以家庭名义各自申请宅基地,村集体和基层政府应予以安排。似乎从感情上讲该说法很有道理,也符合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要求。

其次,出租、出卖或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是却忽视了法律上的其他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还规定:“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其申请应不予批准。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农村村民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的,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夫妻离婚前是有共有房屋的,如果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其中女方自行放弃对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土地管理法》中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第13条规定,分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根据上述原则,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女方同意房子归男方所有行为,应视为女方将依法属于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了原配偶。根据《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在女方还未再婚组成新家庭前,是不能批准女方对宅基地的再申请的 。

再次,单身女方的居住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租赁解决

那么可能会有人问:如果解决女方的居住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无房居住,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应予以支持,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在女方未再婚组成新家庭前,女方的单身居住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租赁解决。所以,女方以无房居住为由申请宅基地是不成立的。

最后,从夫居观念和严控假离婚,导致离异单身女很难申请宅地基

从感情上说,应该给无房单身女方批准宅基地 ,让其不能永远租房子住。但从法律上分析,如果离婚就给宅基地,就可能会导致假离婚,使宅基地审批失控,同时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村委会一般是不会同意离异单身女性申请宅地基的。何况我国农村传统婚姻观念是女性从夫居,从外村嫁到本村的女性是基本申请不到宅基地的。


才华有限菇娘


从现行法律和政策来说,夫妻离婚后仍是未迁出的农业户口且无房的一方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在实际中处于城市拓展区等特殊区域的,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无法调剂到建设用地的,依然不能建房。

这是在乡镇从事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的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下面,就择其要点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先分享一个笔者经手的类似案例

几年前,笔者所在辖区有几户群众因受地质灾害影响统一实施了农房迁建,但建好后涉及房屋产权办理时有一户因宅基地面积超标无法正常办理,当然这也跟迁建当时其家庭成员比办证时多相关。

等到其他一同迁建的农户都顺利办到了产权登记,这一户就比较着急了,后来两老夫妻正式办了离婚手续,这样按两户计算宅基地面积,按两户办证就不存在问题了,就符合规定了。目前已缴清了相关费用,只待领证了。

第二,了解一下夫妻离婚后另一方申请宅基地所需的条件

  1. 户口未迁出。如迁出的,只能到迁入的村里申请宅基地建房了。

  2. 农业户口。已不是农业户口的,目前也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

  3. 户口所地的村里(可以跨社)要有可用于建房的建设用地。由于宅基地总体较稀缺,且其价值正在提升,不少地方的群众虽已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可用于建设的地块或无法调剂到宅基地,因农村绝大部分都是基本农田,极少有建设用地,还是不能建房。

特别提醒:为了杜绝一些乱象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必要的条件,不少地方会对城市拓展区、园区发展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的宅基地审批及农房建设进行冻结,那么这些地方即使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也不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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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你这个问题可能你不是农村人,农村离婚多数女的已找好了下家,才和男人离婚,因男的在外面打工,女的和别的男人勾搭好了,这就是女人长说的孤独,离婚后马上嫁人了。还需要建房吗?这也是子女不愿随母的原因,当然少数的是男人的问题,在外面打工认识别的女人导至离婚,这种女的一般不会嫁人带小孩房子多数是女人的,男人有那么一间住。


賢人伍伍志国


你这有假离婚的可能性。现在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现在真不知道村组对这种情况持什么态度,我估计是不会批给你宅基地的。

这是因为宅基地的审批已经停止了。



痴骑朽翁


除非你不嫁出去,就是户口还在本村,谁给你申请宅基地呀,想的美吧


罗湖0


女的在男方当地有地吗?如果你地你娘家你在男方申请地谁会答应,更何况有些农村的90后本来就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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