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公司經常以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員工,並且表示是證據充足、合法辭退、有理有據,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很多不知情的員工,一看公司的確的確有自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證據,於是就這樣被動的接受走人。
這裡一定要記住,證據只是公司合法辭退員工的一個條件,並不是所有,即便公司有證據,但如何其他方面不符合的話,公司一樣不能合法辭退。那麼勞動仲裁員在受理這樣的勞動爭議時,他們是從哪幾個方面來考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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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14:54:12 打聽生活
我們都知道,公司經常以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員工,並且表示是證據充足、合法辭退、有理有據,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很多不知情的員工,一看公司的確的確有自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證據,於是就這樣被動的接受走人。
這裡一定要記住,證據只是公司合法辭退員工的一個條件,並不是所有,即便公司有證據,但如何其他方面不符合的話,公司一樣不能合法辭退。那麼勞動仲裁員在受理這樣的勞動爭議時,他們是從哪幾個方面來考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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