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明朝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燉成肉湯?是實情還是清朝的汙衊!

據傳明朝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燉成了肉湯,即所謂的“福祿(鹿)宴”,而據歷史考證,福王被殺後,屍體仍然存在,所謂的福祿宴,只不過是清朝統治者對李自成的汙衊。

揭秘明朝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燉成肉湯?是實情還是清朝的汙衊!

朱常洵(1586年-1641年)亦稱福忠王,俗稱福王,明神宗朱翊鈞(萬曆)第三子,母親是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生於萬曆十四年(公元1586年),母鄭貴妃恃寵欲立其為太子,逐引起國本之爭,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受封福王,四十二年就藩洛陽,後逐漸沉迷於酒色,於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被李自成起義軍殺死,終年五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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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明朝福王朱常洵墓誌銘在孟津縣出土,撰文者是福王之子朱由崧,裡面準確記載了福王被殺的經過,墓誌銘寫道:“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攻陷城府,王獨自抗節,與賊大罵,慷慨激昂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而崇禎十四年正月正是李自成攻克洛陽的具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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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彭孫貽《流寇志》記載:“福王朱常洵為義軍所擒,李自成對他厭惡至極,逐將其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與鹿肉燉在一起,作為下酒菜,之後處死,但沒有吃掉屍體,兩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辦理福王的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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