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殺人回憶》裡的那名凶手找到了!深度討論電影的現實意義

影片《殺人回憶》裡的那名兇手找到了!深度討論電影的現實意義

01 韓國CHANNEL A電臺報道:奉俊昊的影片《殺人回憶》裡的那名兇手找到了!

2019年9月18日,經過DNA鑑定警方確認了兇手,但是公訴期結束,犯人不會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對於民眾希望揭開犯人相關信息的要求,警察正在認真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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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記憶》這部電影所展現的案件發生在1986年至1991年,10名女子受害僅1人倖存,警方當年搜查了約21000個嫌犯,鑑定570組的DNA、40116枚指紋,但一無所獲,所以成為懸案。追求真相的人有時並不是不盡力,而是的確存在著現實困難,首先向每一個追求真相的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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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殺人回憶》是目前看過的所有韓國犯罪懸疑電影中的TOP1

關於謀殺、關於追尋真相甚至關於如何活著,認真的看完這部電影,大概真的體會到了毛骨悚然的意味。整部片子最驚悚的一點:取材於真實案例——1986年至1991年間,韓國京畿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有10名女性依次被害,殺人犯始終未被捕,最終成為未解決的殺人事件。

可能電影上映的時候兇手還在電影院中笑看呢!雖然過了追訴期(2006年到期),但還是希望可以嚴懲!電影中最後一個鏡頭,宋康昊盯著鏡頭,當時導演想要表現的就是宋康昊緊緊的盯著正在看電影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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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2015年7月24日,韓國國會以199票贊成、0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了一項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根據該修正案,韓國現行的25年殺人犯罪公訴時效將被廢除,今後殺人犯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直到破案為止,換言之,公訴時效將不再是殺人犯罪分子的最後一道護身符。

然而這個案件2006年訴訟時效就到期了,這個2015年才改變,法不溯及既往,懲罰不了兇手!雖然沒現在從法律上對嫌犯的處罰會很困難,但是可以申請公開罪犯信息。之所以對嫌疑人處罰會很困難,是由刑法的溯及力和公訴時效決定的。按照韓國的法律規定,2007年之前發生的案件的公訴時效是15年,因為這是同一個犯罪嫌疑人連續殺人,公訴期限按照最後一個案件的發生日期來計算——可惜最後一個殺人案是1991年4月3日發生的,到現在已經28年,已經過了公訴時效,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不能再對犯罪人處以刑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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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韓國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是從罪犯數據庫中發現與案發現場相同的DNA而確定了犯人的具體身份,才初步確認了這個殺人案的兇手。不過雖然案件已經過了追訴期,警方稱鑑於此案受到韓國各界的廣泛關注,正在考慮將犯人的真實身份公之於眾。

03在中國,如果早年的刑事案件已經立案偵查的,無論逃 20 年還是 30 年還是更長的時間,都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假如那個刑事案件沒有立案偵查,相關機關則不再追訴(根據司法解釋,不受追訴時效限制並不是隻立案就可以,還需要存在嫌疑人逃避偵查和審判的情形)。而韓國 2015 年修改法律,廢除了殺人犯的追訴期限,因此現在沒有法律依據再追訴。點贊!需要說明的是,設置追訴期限並不等於放縱犯罪,而是由司法資源有限、取證困難、意外事件(例如:關鍵證人死亡等情節)等各種現實情況綜合影響的。辦理一個新案子很大程度上要比追究一個年代久遠的案子容易,而新的案件層出不窮,偵破的需求也更緊迫,所以投入更多的司法資源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基於現實考量,也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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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不禁感慨真是有生之年。隨著技術進步,許多震驚社會的疑難重大案件問題的解開不斷呈現在公眾眼前,對於正義的追求有時就是與技術的進步息息相關。“我們必定應該會晤的,對吧。”這是當年辦理這個連環強姦殺人案的人員寫給罪犯的一封信中的話。天理昭昭,報應不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都關注著諸如南大碎屍案等等駭人聽聞的案件,也應當保持一份期待,正義和真相,始終應該是我們所不懈追求的,也必然是我們可以追尋到的。正如這次我們感嘆有生之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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