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殘的我不能下地幹活,村裡人讓我到城市裡乞討為生,不去


我叫阿明,出生於1958年2月19日,初中畢業。居住在深山老林裡的我找不到媳婦,只能做上門女婿,婚後居住在妻子孃家所在的村莊裡。#自拍我的故事#

我覺得自己現在根本不像個男人,作為山裡人,連個揹簍都背不動。但我心裡一直不服氣,因為在我沒有出車禍前我能一次背上200斤重的東西,可如今的我背上30斤重的東西都有點走不動了。唉,估計這就是我的命,有時候我想是不是老祖宗缺德的事幹多了,現在輪到我們遭報應了?

我現在爬坡時不得不用手裡割草的鐮刀做柺杖,否則我肯定爬不上去。對於我這種土生土長的山裡人來說,到處都是坡兒坎的,可我上坡下坡都要拄著這個小柺杖,對此我想不通,好好的一個人因為一場車禍就變成這樣了!如果能給我個機會讓我的腿好起來的話,我寧願身上每天揹著200斤重的東西生活,寧願累,也不願意做一個不能幹重活的廢人!


沒有殘疾前我很要面子,殘疾後看到自己不能幹田裡的重活,於是通過熟人介紹去江蘇的建築工地看場子。當時老闆問我想要多少錢一個月,我很激動,於是說讓老闆看著給就行了,老闆最後定下來每個月給我800元。我知道自己是一個殘疾人,能有人留我幹活已經很不錯了。當我幹到還差三天就滿三個月時,老闆卻讓我回家了,他說我是個殘疾人,如果摔傷了他要承擔責任的。我著老闆保證說,如果我受傷了跟工地沒有關係,但老闆最終沒同意。

我剛殘疾時村子還有人勸我去城市裡乞討,我當時一聽就生氣了,我說:“我知道我欠下了很多債,我也知道人窮別人就看不起了,但不管怎麼樣再窮我也不會下跪去向路人乞討。我既然有本事向別人借錢,我就要有本事把借來的錢還上。雖然我的腿不行了,但我還有雙手,我可以用雙手來刨,能刨多少算多少!我可以欠錢但我絕不能去乞討,更不能因為殘疾去向別人伸手要錢!”

我現在的腿嚴重變形,做什麼都是有心無力了,打工也沒有人要。我現在知道了,表面上大家說不歧視殘疾人,但在心裡根本看不上殘疾人。我現在一看到殘疾證就生氣,你看這本子上還寫著‘憑藉此證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有關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可我自從拿到了二級殘疾的殘疾證後得到什麼優惠政策了?


小女兒16歲小學畢業後就去外地打工了並耍起一個男朋友,認識男朋友小女兒沒有多久就出現流鼻血的現象,誰知病得越來越重,男朋友還幫忙借了8000元錢給小女兒看病。他家裡有兄弟六個,因為哥哥結婚把家裡弄得很窮,為給我女兒看病他欠下了一屁股的債,家裡更窮了。小女兒死後,他也耍過女朋友,但人家一聽說他欠了很多債後就和他吹了。唉,他是個好男人,如果我小女兒沒死的話,找到他這樣的男人應該是很幸福的了。

這輩子讓我最難忘記的就是2002年,那一年我們家遭了太多的罪,從17歲就開始生病的小女兒病死了,當時才21歲。為了償還給女兒看病借來的29000元錢,我開始去外面打工。5月20日得知五弟在江蘇幹裝卸工時被滑輪砸死了,給五弟辦完喪事後我便去九寨溝幹體力活。9月24日我出了車禍,造成雙腿殘疾。回家住院後,前來照顧我的媽媽在半路上為了躲狗不小心摔了一跤,結果把腰後面的骨頭摔斷了。緊接著我的婆娘闌尾炎發作了。

我二弟是在39歲的時候病死的,他病了九年卻無錢醫治,當時他身邊還有一個撿來的女娃娃;三弟14歲的時候病死了;四弟1歲的時候死了;五弟43歲的時候死了,他原本有兩個女兒,其中大女兒6歲的時候就抱給別人家了,當時連上學用的名字都沒有取,另一個女兒跟著五弟原來的婆娘改嫁了;我最小的弟弟生下來才一天也死了。


我們這裡有個風俗,就是家裡如果有兩個女兒的話,大女兒就要招個上門女婿。其實我和老婆結婚時,我就是上門女婿。前幾年她的爸爸媽媽相繼去世,我的爸媽也上了年紀,只能吃飯,不能下地幹活,還要常年和藥物陪伴。大女兒結婚後我把1985年蓋的三間房分給了他們一間。現在房子住得久了需要翻修,我於是勸女兒女婿去外面打工掙錢,可他們說什麼也不出去。算了,不說大女兒大女婿了,他們也是和我一樣是個做父母的人了。

殘疾的我已不再年輕,現在是活一天算一天了。村裡人對我說,人的命就是八顆米,一切隨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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