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一男子辱骂交警被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玖佰元

2018年5月15日晚上21时许,西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平县迎宾馆后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期间,李某在现场使用手机录像并辱骂现场执勤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是“狗”,后李某用微信号(昵称“凡人”)将此视频发送到200多人的微信群(群名为“西平县文明吃喝聊天群”,李某系该群群主)中扩散。

2018年5月16日07时武某进行了报警,柏亭派出所对李某进行了询问,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表示,他已经认识了其散播辱骂交警的错误行为,更对自己无视法律法规、一时冲动辱骂交警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羞愧。

5月16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9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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