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杀三国:于禁之降(之三):剿杀旧友,执法不苟

今日头条 王俊杰猛于禁之降(之三):剿杀旧友,执法不苟

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平定了冀州,取得了与袁绍争霸的全面胜利,奠定了“一超诸强”的绝对优势,于禁也在这些年中不断立功,封侯拜将。

但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个意外事件——昌豨反叛了。就事件本身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昌豨位不高权亦不重,他的造/反不过是癣疥之患,决不至于伤筋动骨。但曹操不知出于什么用意,偏偏“遣于禁征之”——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决定,因为昌豨和于禁是“旧友”。

一般来说,朋友之中如果有人犯/法或反叛,即便不至于连坐,至少也应该遵循“避嫌”原则,但是人情熟透、知人善任的曹操“不避嫌疑”地特派于禁征伐旧友,绝不会仅仅是因为于禁能打,他手下的良将太多了,随便派出一个就足够摆平昌豨的了,所以无论是为了避嫌,还是为了不使于禁为难,都应该另派他人来打这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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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这一决定,一定另有深意。一种可能是:于禁在昌豨造/反时恰恰就在附近,曹操因为“近水楼台”的原因而派他出征。但稍微深想一层就会得知,曹操刚刚平定了袁绍的大本营冀州,绝不会仅带于禁一员大将镇守这既辽阔且关键的战略要地,而且《三国志》中还记载“诸将皆以为昌豨已降,当送诣太祖”,可见不仅是曹操亲自参与了这一仗,而且还派了其他一些将领辅助于禁。所以,这一可能性并不成立。

另一种可能是:曹操故意派于禁征伐昌豨,以判断于禁的忠诚度,看他在“忠义两难全”的情况下,是选择服从命令还是顾全义气。

根据曹操的一贯风格来看,无论是义释张辽、情动关羽,还是宽待张郃,都是很重视人情的,应该不至于用这种拙劣的手法来为难爱将。而且,在听闻昌豨之死后,曹操还叹息:“豨降不诣吾而归禁,岂非命耶?”可见,这一可能性也不能成立。

第三种可能是:曹操故意派于禁讨伐昌豨,目的在于利用二人“有旧”的关系,以期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战争中“打人情牌”的情况并不少见,樊稠曾因同乡关系而放走韩遂,吕布也曾“辕门射戟”而帮刘备解围,这都是感情驱使而非利害判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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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一下当时的形势,袁绍刚死而冀州初平,曹操需要迅速安抚文臣武将、军民百姓,以便乘胜追击北逃的袁尚和袁熙。所以,对昌豨的反叛不但需要尽快镇压,而且最好是以最小的代价来摆平,无论在兵力损失上还是在人心的影响上,都要力求低调和平稳。

在这种情形下,曹操特派与昌豨“有旧”的于禁前往,不能排除其中有“招降”昌豨的可能。

于禁收到命令,“急进攻豨,豨与禁有旧,诣禁降”。以昌豨的实力和能力,打不过于禁并不奇怪。但奇怪的是,既然敢于公然起兵造反,总要有一定的把握,至少是全盘的进退计划,即使打不赢,也要经过对抗,然后兵败逃跑或被俘,这才合乎常理。

而昌豨则是在几乎没有什么对抗的情况下,就干净利落地投降了,这显然不合常理,他这样做唯一的解释就是相信投降的结果要好于对抗。

但是,曹操曾有明文规定:“围而后降者不赦”,也就是说,被围困后再投降者不能免罪,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胁迫敌人早降,避免敌人眼看不敌才投降的投机侥幸心理。

所以,如果不是昌豨得到了于禁的某种承诺,或者是深信于禁一定会为自己求饶,绝对不会做这样“自寻死路”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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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事情的结果完全出乎昌豨的意料。当他投降于禁后,“诸将皆以为豨已降,当送诣太祖”——这是一个例行的规矩。在君主亲征的情况下,对俘虏和降将的处理,应该交由君主亲自处置,随行的将军们一般没有专断权。当然,也不能排除诸将知道于禁与昌豨的关系,从而想为昌豨争取一个宽大处理的机会。

可是,于禁对此并不领情,不但没有丝毫救援昌豨的举动,反而还大唱高调:“ 诸君不知公常令乎?围而后降者不赦。夫奉法行令,事上之节也。豨虽旧友,禁可失节乎?”然后,他决定“依法”亲自处决昌豨,“自临与豨决,陨涕而斩之”。

后世曾有人猜测,曹操本有杀昌豨之心,但又不愿担负“不仁”之名,于是就不希望出现昌豨当面求饶,自己坚决不赦的场面。因此专门派遣“严守法令”的于禁去征讨昌豨,已预知会出现这种结果。应该说,这种揣测有一定的想象力,因为曹操在闻报昌豨之死后,感叹道:“豨降不诣吾而归禁,岂非命耶?”可见曹操并不是必欲杀昌豨而后快,从他的感叹中能够觉察出一丝赦免昌豨的心意,也能看出于禁“六亲不认”的风格是早就出了名的。

对于禁的“六亲不认”,不少人称道为“铁面无私”,这一点在这件事上很难辩得明白,然而,昌豨“莫名其妙”的投降,则是大有推理空间的。

昌豨不可能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自己找死,也不可能是于禁一来就怕得屁滚尿流,只可能是得到某种承诺,相信投降的结果好于对抗,才会束手就擒。给他这个承诺的人只能是于禁,不仅因为于禁是帅兵的主将,更因为于禁是他的旧友,所以他能够解除“兵不厌诈”防范心理而信任“敌将”,

所以他没有直接投降掌握他生杀命运的曹操来请求宽大,而是投降了旧友于禁。

如果这一推理成立,那么于禁“挥泪斩旧友”的行为就绝对不是铁面无私的“法不容情”了,而是为了灭口——在没有曹操明示的情况下,在明知“围而后降者不赦”的情况下,为了求得战功,私下许诺宽恕昌豨。这本来就是一个知法犯法的错误,即便曹操不会因此而降罪,但于禁也会担心受到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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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于禁不能让这个隐私见光,昌豨一定得死。昌豨这一死,不仅为于禁掩饰了“违法行为”,避免了“欺诈恶名”,同时还能成就他用兵如神的“美名”和铁面无私的“威名”,绝对是一举数得的绝妙之计。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能够有此数得,牺牲个把旧友真算是“物超所值”,太划算了。

果不其然,“大义灭友”之后,于禁冷血铁腕的威名更盛,曹操对他是“益重”之,众将对他是“皆震服”,以至于有一次曹操想夺取素不满意的部将朱灵的军权,算来算去,“以禁有威重,遣禁将数十骑,赍令书,径诣灵营夺其军,灵及其部下莫敢动;乃以灵为禁部下督,众皆震服,其见惮如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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