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勝華:刑事案件的交叉詢問技巧

孫楊“禁賽”一事,在國內引起了熱議。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上雙方代理律師的交叉詢問技巧,更是激發出法律工作者的濃厚興趣。

在中國的庭審中,很少有證人出庭,刑事案件的證人出庭更是罕見。同時,法官和公訴人經常會打斷辯護律師的發問,質問律師發問的意圖,要求律師不得重複、不得誘導、不得繞彎,導致律師在發問的時候顧慮重重,乾脆採取保守的姿態。所以,交叉詢問成了中國律師在庭審中最弱的環節。

由於答案的不確定性,交叉詢問是庭審中最扣人心絃的環節。儘管證人出庭的概率較小,但是在庭審中,辯護律師仍然有較多機會對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同案被告人進行詢問。隨著司法改革的推進,“庭審實質化”受到重視,證人出庭的比例也將越來越大。律師應當加強在交叉詢問方面的訓練,以適應時代的變化。

我根據自己多年來的庭審經驗,對交叉詢問做了一些總結,供年輕律師參考。

一、發問的種類

根據提問的效果,我們將律師在交叉詢問中的發問分為三類:有效、無效、有害。有效的提問,是指:答案是我們需要的、對辯護有幫助的。無效的提問,是指:對方拒絕回答、答非所問,甚至被法官、公訴人、其他律師質疑、抗議的。有害的提問,是指:為對方提供幫助,使我方陷入被動的。

二、發問的目的

梳理。有些案件的事實比較複雜,證據材料很多。律師通過發問,向法官和旁聽人員梳理出案件的邏輯結構。公訴人通過發問梳理出來的,是對被告人不利的邏輯,辯方要梳理出來的,是對被告人有利的邏輯。

捕捉。這是交叉詢問最出彩的地方。稍縱即逝才叫捕捉,通過交叉詢問,得到了對我方有利的回答,尤其是來自對方當事人、證人的回答。有時候,對方當事人、證人說的是對我方不利的內容,但我們抓住了他回答的矛盾之處,當庭拆穿其謊言,從而有利於我方。

展示。案卷的證據材料很多,公訴人在質證階段會選擇出示,而且一般不會出示對被告人有利的內容。我們可以通過交叉詢問,把這些公訴人可能不出示的材料,通過交叉詢問的方式,展示給法官和旁聽人員。

強化。對我方有利的內容,通過交叉詢問進一步強化,加深法官、旁聽人員的印象,從而影響到他們做出對我方有利的決定。

三、發問的對象

我們可以將發問的對象劃為三個陣營:敵、我、友。敵友關係不是固定的,各自的利益,是決定陣營的關鍵,在某個問題上是敵,在另一個問題上可能就是友。在發問之前,先要明確敵我友的陣營。回答問題的人也在判斷,我們對他而言,到底是敵還是友,如果他認為我們是友軍,會順著我們的要求回答;如果認為我們是敵軍,則會堅決不合作。

在發問的時候,我們要讓回答問題的被告人、證人明白我們的善意,做出真實的、有利於我方當事人的回答。失敗的發問就是,明明是我軍、友軍,卻把我當成敵軍。“窩裡鬥”最容易出現在交叉詢問環節。在共同犯罪案件的庭審中,經驗豐富的公訴人會故意挑起辯方內訌,看幾個辯護人互相給各被告人挖坑,最後他來填土。辯護律師之間需要配合默契,該鬥爭則鬥爭,該合作就合作,一切以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前提。

四、交叉詢問“七字訣”

短。問題要短,有些律師在交叉詢問中,題幹就有五百字以上。又不是考試,題幹太複雜了,回答問題的人懵了。他一想,好大的坑。法官也暈了,乾脆打斷。問題的題幹盡量不要超過五十個字,在法官還沒來得及打斷問話之前,已經問完。

直。直接提問,儘量別繞彎,提出的問題大家都能聽懂。如果問題不明確、彎子繞得太大,法官、公訴人會認為與案件無關而打斷。有些問題可能需要鋪墊,但鋪墊的提問不超過三個,否則就會令人不知所云。

快。交叉詢問是不公平的。公訴人慢條斯理地問了幾百個問題,輪到律師提問的時候,法官已經煩透了。如果律師也打算問幾百個問題,那就到了吃飯時間了。律師應抓住主要問題,公訴人已經問過的,儘量不問,除非換個角度問。詢問時間儘量不超過十分鐘,除非你牛,不會有人打斷你。

開。“開”指的是開放式問題。在中國的庭審中,封閉式發問有很大的風險,會引起法官制止、公訴人抗議、敵方陣營投訴,認為是誘導性發問。交叉詢問中,可以有封閉式問題,但一定要慎重。開放式問題,必須是安全的問題。安全性來自之前的溝通,對案全的熟悉。如果是我方陣營回答問題,沒有必要封閉。如果是敵方陣營,這麼明顯的坑,對方也不會跳。開放式的“坑”,才是好坑,防不勝防。

引。在我方發問時,引導對方說出對我方有利的事實真相,或者在對方說謊時,將其導入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從而證明其的回答不具有可信度。這種“引導”建立在對證據材料的熟悉和豐富的生活經驗基礎上,與“誘導”是完全不同的性質。形象地說,就是光明正大地給對手“挖坑”。

攔。攔住公訴人、其他律師的不當提問,截住回答者可能會冒出來的不利內容。在其他人發問時,我方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如果覺得問題不對,或者有明顯的誘導、威脅,應當及時制止。雖然法官可能不支持我們的意見,但是我們的制止已經起到了作用,對回答者發出了提醒。

穩。在交叉詢問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出乎意料的情況,例如法官打斷、公訴人及其他律師的制止、回答問題的人講述的內容對我方不利,或者經過詢問發現了新的線索等。這個時候非常考驗律師的心理素質,我們要臨危不懼,處變不驚,不慌不忙,穩如泰山。

易勝華:刑事案件的交叉詢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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