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十四五”機會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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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十四五”机会在何处?

北極星核電網訊:2019年,我國核電打破了三年以來的“零核准”,被業內外視為穩步重啟的信號。新核准的機組採用了我國自主核電技術“華龍一號”,內外因之下可以說是很自然的選擇,也令人對2020年“華龍一號”首堆的順利建成更加滿懷期待。2020年也是“十四五”的規劃之年,“十四五”期間,我們對核電的期望可能並不限於國內,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如何在不確定性中積蓄“走出去”的力量?“風”“光”漸有後來居上之勢,承壓之下的核電如何破局?作為涉核企業,又是否還要把雞蛋都放在核電這一個籃子裡?回顧2019,展望2020乃至“十四五”,本刊圍繞核電相關的諸多話題對話了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趙成昆。

2035年3倍裝機, “十四五”爭取內陸開工

Q:2019年我國核電終於打破了三年來的“零核准”,對2020年乃至今後我國核電產業的發展,您有何預判或者期待?

趙成昆(以下簡稱“趙”):三年來突破“零核准”,這確實是業界的共同期望,而且盼望了很久。我國自從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15年以來確立了發展核電方針以後,相關企業發展非常快,能力增長得也非常快。比如說機械製造行業的幾大重型設備製造廠,包括上海電氣、東方電氣、哈爾濱電氣、一重、二重等,十幾年來投入了數百億元來提升他們的裝備和加工能力;很多民營企業也在投入,有些水平很高。所以我們核電設備的國產化率可以達到85%甚至更高,總的設備成套供應能力可以達到每年8~10套。一連幾年沒有核電開工,這些設備製造企業就很難經營,滿足核電設備加工要求的人才隊伍也很難穩定。這幾年甚至在設計院、核電廠等,人才外流也是值得注意的。

不管是從改善能源結構、改善環境出發,還是從核電自身的發展、能力的維持出發,業界都希望國家能制定一個平穩發展的計劃。

近三年沒有核準新機組,一個可能原因是除了原來引進的兩個項目AP1000和EPR嚴重拖期,“華龍一號”也正在建,所以我想國家在技術上、特別是在安全方面可能需要觀察一段時間;更主要的原因,公眾對核電的接受性也是影響中央決策的一個重要方面,社會上比較有名的一些對核能持不同意見的代表人物也對核電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涉及到對國家核安全監管機構監管有效性的一些評價,另外企業本身在這個過程中也需要在管理方面進一步提升。

最近批的福建漳州等項目是企業努力了很多年的結果。目前我國在建在運的核電裝機容量已有6000多萬千瓦,隨著新項目的開工,2025年在運核電達到7000萬千瓦,我覺得問題不大。近來國內相關研究團體針對2025~2035核電發展目標開展了討論,多數同意2035年達到1.5億千瓦裝機的目標。從中國能源發展的需求,以及從能源結構調整、能源低碳化的角度看,這一目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經過努力後可以做到的。

2025年7000萬千瓦,離2035年1.5億千瓦還差8000萬千瓦,用10年時間來完成,就意味著每年有6~8臺左右的新機組要建設。

Q:根據當前我國核電發展的形勢,未來我國在內陸發展核電的可能性怎麼樣?

趙:從地圖上看,我國現在60多臺在運在建機組都是在沿海,內陸還是空白。雖然沿海的備選廠址還可以用一段時間,但是要支撐核電長遠的發展規模,還存在問題。大家都知道,內陸核電廠在國際範圍來講不是個特別的問題,像美國的核電有超過60%建在內陸,法國比例更高。美國的密西西比河、法國的塞納河上,都建了大量核電廠。從安全標準等方面,內陸與沿海也沒有太大的差別。現在國家格外重視內陸的環境,那麼內陸核電廠放射性廢水處理後排放的標準可以提到更高,比如沿海要求的放射性活度是低於1000Bq/L,那麼到內陸就低於100Bq/L。如需要可以做到基本零排放,技術上都沒問題。

關於內陸核電大家可能關注的是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從福島核事故得到的經驗反饋,福島的海嘯引起應急電源失效,堆芯餘熱導不出來,引發堆芯熔化,造成大量放射性外洩。那麼對內陸而言,核電廠一般都靠近江河,可能擔心極端條件下的洪水和水庫垮壩疊加在一起。我國通過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內陸廠址基本都屬於“幹廠址”,也即在極端氣候條件、水文條件下,能夠保證電廠不被水淹,也就不會發生福島那樣的情況。

第二個問題是說雖然發生嚴重事故的概率極低,但還是擔心一旦發生,大量的放射性汙水流入江河,特別是長江流域。社會上對內陸核電很關注的一點也是因為這條母親河,核行業或者核能開發單位對此也高度重視。按目前的“華龍一號”或者AP1000技術,即使發生嚴重事故,釋放的放射性廢水也完全可以封閉在安全殼內,因為我們的安全殼容積有7萬~8萬立方米,而事故情況下能產生的放射性廢水,不到1萬立方米。不管導致嚴重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最終都因堆內熱量導不出來而造成堆芯熔化。作為福島核事故的一條重要經驗反饋,只要有可靠的應急電源和水源就能導出堆內熱量,避免堆芯熔化。當然反應堆運行人員的素質和技術水平也十分重要。按照美國提出的“三源保障”理論,即電源、水源、人員這三方面做好的話,不管是在沿海還是在內陸,核電站的安全都可以得到保障。我國核安全局在福島核事故後提出的八項技術改進要求,就包括了上述內容。

內陸地區的電力供應,特別是華中地區面臨壓力。為了解決華中地區的電力問題,國家現在採取了特高壓輸電、修建蒙華鐵路輸運煤炭等措施。但可能還不能滿足進一步發展和最終的需要。而且內陸地區有的本來環境狀況就不太好,環境容量也有限,處於缺煤少電少氣的局面,核電是其很好的選擇。當年周恩來總理決定在上海建“728”工程,是因為當時中國的工業主要是在沿海,用電缺口主要在沿海。

假如中國的核電一開始就是建在內陸,那麼發生福島核事故以後——這一事故是由海上的問題引起的,核電今天面臨的局面會是怎樣的?這很難說。

我認為“十四五”期間,內陸地區的核電項目應該爭取開工。特別是原來說的“兩湖一江”的廠址條件比較好,滿足安全要求。我去過幾次,當地民眾也問什麼時候開工,看得出公眾接受的條件也比較好,加上現在的“華龍一號”或者AP1000技術上完全能夠滿足要求,而且電力需求較為迫切。不然一直讓這些地方做廠址保護,長期下來需要很大投入,三個廠址差不多已投入一百四五十億元,廠址加上週圍5公里的規劃限制區,對當地經濟發展也有一定壓力。所以我想國家應該做出明確的決策。中國核能行業協會通過大量論證工作,提出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的建議。

內陸的核電廠址如果能用起來,可以支撐我國2035、2050,甚至更長遠核電發展的廠址需求。

“華龍一號”首堆將建成,為國內外提供重要選擇

Q2019年隨著張國寶的逝世,行業內又有討論其在任期間AP1000引入的問題。聯繫到新獲批的幾個機組採用了“華龍一號”技術,未來我國核電技術路線的發展和應用趨勢是怎樣的?

趙:“華龍一號”和AP1000各有各的特點。“華龍一號”安全系統是採用能動和非能動相結合的技術,非常先進和成熟。AP1000的設計理念比較先進,其系統簡化得比較理想,設備量大為減少,調試量也相對較少,通過幾個機組的運行掌握經驗後,應該有發展空間。漳州項目原本選用AP1000,後來基於現實及時地調整了技術方案,選用了“華龍一號”。在目前的國際形勢條件下,這是很正確的一個決定。

到2035年之前,就大型核電廠而言,我認為“華龍一號”和CAP1400將是我國核電建造的主力堆型。

我國甚至包括國際上推出更多的百萬千瓦級核電型號,從目前的形勢來看不是很明顯。更大型的核電廠,比如說170萬千瓦之類,我認為沒有太大必要花大力去開發了,要“走出去”的話,電網能承受單機170萬千瓦的國家我估計也不多。所以對於現有的核電堆型進一步提升安全水平、進一步優化系統來降低造價,這是我們要做的。

Q:您上面談到了“華龍一號”的優勢,它也是我國“走出去”的主力堆型,“華龍一號”的國際競爭力怎麼樣?

趙:現在參加國際核電市場競爭的有這麼幾家,美國的、法國的、日本的、韓國的、俄羅斯的、中國的,但是近十來年做得最成功的還是俄羅斯。俄羅斯的成功,首先是靠它的技術,特別是比較完善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的措施,完全符合三代的要求;第二,俄羅斯的裝備製造能力比較強;第三,俄羅斯機組的價格和AP1000、EPR相比具有較強的競爭力。所以俄羅斯近幾年在國際核電市場上已經拿到了20多個機組合同。與之對照的是,AP1000除了在中國以外,可能也就是在英國還有一些;EPR也是在英國,可能以後在歐洲一些國家還會有,但不會太多。韓國憑藉舉國體制,其APR1400以價格上的優勢贏得了在阿聯酋的4臺機組,或許也是我們潛在的一個競爭對手。

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關鍵是產品要有競爭力。“華龍一號”是我國具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的三代核電技術,到現在為止國內外首堆工程進展順利,有可能在2020年內投入商業運行。中國能按期建成華龍首堆並實現安全可靠運行,不僅對我國今後核電發展有利,對我國核電“走出去”也是一個很好的示範。中國出口“華龍一號”的一個期望在英國,目前正在接受英國的標準設計審查。

2020年穩紮穩打地把“華龍一號”順利建成發電,證明其安全性、先進性,那麼可能不光是對英國,更主要是對其他需要核電的發展中國家,都將提供非常重要的一種選擇。

“華龍一號”出口還有一個價格上的競爭優勢。像AP1000是6000~8000美元每千瓦的造價,EPR與之差不多,甚至更貴一點。俄羅斯VVER大概是4000多美元每千瓦,而“華龍一號”的價格要低一些。當然,出口的話可能還有其他一些成本,但不管怎麼說,我們從技術到價格都是很有競爭力的。“華龍一號”還將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加以優化,進一步提升競爭力。

中國還能夠提供核工業全產業鏈的支持,這對一些發展中國家會有較大的吸引力,因為他們自己可能缺少燃料生產、工程技術服務等方面的能力。特別是我們的核電建造力量,我2019年11月初到了芬蘭,芬蘭的EPR從2005年批准到現在還沒有建成,對比能看出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能力是非常強大的。

中國能夠同時建設30臺左右核電機組,這是實踐證明了的。EPR跟AP1000首堆在中國的建成也是有力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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