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

红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

11月21日至22日,广受社会关注的红河县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某呼、李某呼等3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红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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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许某呼、李某呼等30名被告人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3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2019年1月29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许某呼、李某上、李某呼等人以某水厂生产矿泉水影响本村村民生活用水为由,聚集煽动并带领200余名村民到该村水源地将该村的饮用水管和某水厂生产用水水管砍断,之后又带领村民将该村“美丽家园”供水水管砍断。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2019年1月29日晚上被砍断的水管和某水厂的水管总价值人民币6947元。2019年1月30日中午,村民在打砸某水厂的过程中,被告人许某呼冲上过往的云GY6181客车,因怀疑被害人谭某燕拍摄视频,便将其手机抢走,下车后将手机砸在地上,受害人杨某芬的手机也被人砸坏。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2080元。2016年的某一天,村干部组织全村聚餐时,被告人李某三、李某上以某水厂在打井抽地下水会影响本村饮水为由,召集村民去阻止某水厂打井,被村干部劝阻后,李某三向村干部吃饭的地方撒灰以挑衅村干部。同时,李某上、李某三带领村民将某水厂打井设备推翻并制止工人打井,李某三随后将村口设置的限高杆破坏。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破坏的限高杆价值为人民币2375元。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事实:2019年1月29日20时20分许,红河县公安局甲寅派出所接到某水厂报案后,公安民警一行五人驾驶云G1380警车到该水厂处置,被告人许某呼、李某上、李某呼、许某生等人围住民警,质问派出所民警为什么要出警,在许某呼等人的煽动下对民警推搡,许某呼将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抢走,在场的许某生、李某红等十多名被告人打砸警车,同时对五名民警实施殴打。经红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殴打的两名民警被评定为轻微伤。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坏的警用车辆、现场执法记录仪、警用手电筒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2865元。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2019年1月30日上午,甲寅镇党委政府带领工作组到许某呼家中做工作制止未果。11时左右,村民在球场集中后,被告人李某上、许某呼等人带领20余名村民到某水厂旁的公路聚集,对某水厂的窗户玻璃、房屋内物品进行打砸,将某水厂的窗户、卷帘门、生产设备、办公室、化验室物品全部砸坏,并将部分物品丢到公路上。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水厂被损坏的物品价值为人民币986035元。2019年1月30日下午,村民在打砸完水厂后回到村子,许某呼组织村民买猪来宰杀后全村人聚餐吃饭,吃饭后,被告人许某呼、李某上、李某呼、许某生等人带领村民来到李某周(时任村民组长)家要质问水源出售情况,由于李某周家无人,被告人李某红等人将李某周家的两间房屋的窗户玻璃、石棉瓦、家具等破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李某周家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为人民币12945元。2018年10月的一天,该村排污管建设好之后,被告人李某三、李某六等人以排污管埋的不够深,垃圾会冲上路面等为由,将房屋周围的排污管破坏,经红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李某三等人破坏的36.5米排污管价值为人民币5767元。

红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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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于社会关注度较高、被告人数多、开庭时间较长等原因,红河县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庭审安保方案和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组成了押解值庭组、庭审安全保卫组及安保应急组等安保小组,并决定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红河县法院第一件因被告人人数众多而到中院审理的案件。

红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甲寅镇某水厂被打砸一案

在两天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起诉书指控3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30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当天,共有50余名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

由于本案涉及的被告人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红河县人民法院 王露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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